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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城市“古城重建”背後的政績和牟利迷霧

日期:2016/12/13 22:42:36      編輯:古建築紀錄

  河南浚縣是河南省8個歷史文化名城中唯一一個縣城。在縣域面積不過966平方公裡的土地上卻保存了300多處名勝古跡。然而卻因規劃不合理,開發過度,使得本是融合明清兩代風格、結合北方四合院之古樸和南方四合院之娟秀的建築藝術,最終成了東一棟西一棟的小洋樓群。 因為拆舊仿古,浚縣在年初被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與國家文物局聯合黃牌警告。(中國廣播網6月9日)

  與河南浚縣一樣接受警告的還有山東聊城等7個歷史文化名城。與此相伴,國內有不少於30座城市正在或策劃投身“古城重建”熱潮,重建項目從數億元到上百億元不等。

  只是,“古城重建”熱潮能帶給我們什麼呢?是真正的“重建”嗎?對公眾和社會的審視來說,這不是“重建”,而是一種破壞,更是一種政績沖動和投機;但是,在不少官方眼中,卻是“保護性修復”,差距何以如此之大呢?30座城市投身古城重建熱潮,到底是“保護改造”,還是商業和政績的暗度陳倉?到底是在破壞還是“修復”古城?轟轟烈烈的古城重建背後,誰在牟利、誰的利益將受損?這難道不值得深思嗎?

  審慎觀察可知,30座城市投身古城重建熱潮的背後有著不同的利益取向。政府在現有體制下,既有經濟發展的沖動,又有政績考核的壓力,往往采取與開發商聯合而忽視城市特色和民眾意願的做法;對參與的企業和公司來說,追求的是利潤;對居民來說,盡管希望保護古城和獲得補償金,但處於被動地位,缺少話語權,不僅無法自主決定,甚至連知情權也被無情剝奪。更要重視的是,30座城市投身古城重建熱潮之所以受到诟病以及古城受到黃牌警告,在於這種做法割斷了城市的歷史文脈,抹殺了城市的歷史記憶。

  尤其值得警惕的是,附著在30座城市投身古城重建熱潮上的片面性、盲目性和隨意性明顯可見,仿佛不改造古城,就體現不了領導者的政績和氣魄,乃至相當多的決策者想當然地把古城當作經濟發展和展示政績的絆腳石。這是當下不少古城保護面臨的主要危險。

  已經有30座城市投身古城重建熱潮,還要等待第31座出現嗎?而我們靠什麼避免第31座城市投身古城重建熱潮呢?具體來說,一是強化監管。應把涉及古城改造全過程的重要細節法律化,對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懲治,而且要站在把古城當成資源和文化的高度,保護好古城的城市肌理。

  二是重視市民參與。讓古城居民參與到改造與保護中來是雙贏的選擇。市民參與不僅能及時化解矛盾,讓市民擁有一定話語權的同時,產生自豪感,強化對城市歸屬感與責任感。眾多反面事例表明,那種把市民排斥在外的開發保護無不產生了大量的社會矛盾,更不用說延緩了開發進程。

  三是保護理念要升級換代,不能把短期利益謀取作為古城保護的支點,而是要認識到這是關乎城市精神和軟實力,關乎子孫後代長遠利益的大事。

  30座投身古城重建熱潮的城市主政者,根本就沒有認識到留存古城的意義和作用,只是將其看成換算政績、經濟利益的資源,沒有看到其作為文化遺產和城市精神的核心價值。但願不會再有第31座古城被過度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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