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文化遺產 珍藏城市記憶
日期:2016/12/13 22:37:39   編輯:古建築紀錄春節前夕,長沙萬達廣場項目考古工地發現的宋代及明清時期城牆遺跡及相關遺跡,為研究長沙古城格局及當時城市的發展、居民的生活等提供了寶貴資料,是長沙城市考古的又一重大發現。不過,長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有關負責人稱,“原址保護還是異地保護,目前尚無定論。”
對此,有專家呼吁對城牆遺跡進行原址保護,但遺跡能否保存還面臨諸多考驗。聯想到前不久北京梁林故居被拆,一些網友無不憂心忡忡,提出“最不濟”的辦法就是,“要拆也只能拆到博物館裡去”。
眾所周知,文化遺產是不可再生的珍貴資源,是一個民族、一座城市的寶貴財富。要想在城市化的進程中珍藏一個城市的記憶,離不開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而城市化作為當今世界現代化進程的一項重要指標,在一些地方越來越被功利化地對待,有的主張大拆大建,城市完全看不出原來的樣子,在這其中,文物遺跡受到的沖擊最大。
曾和丈夫一起為保護北京舊城牆四處奔走的林徽因,曾經留下一句話:“你們現在拆的是真古董,有一天,你們後悔了,想再蓋,也只能蓋個假古董了!”幾十年後,被拆掉的永定門城樓不得不重建,但因是“假古董”,已不復有原來的感染力,讓人不得不歎服林徽因主張保護文物的遠見。
如果說,城市的現代化是社會發展的必然,那麼,以破壞文化遺產為代價的發展則不啻為一種倒退。在現代化進程中,建設性破壞、開發性破壞、規劃性破壞成為文化遺產受損的最主要因素。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為一些地方政府思想認識不到位,錯誤地把名城保護與經濟發展對立起來,將凝聚著民族智慧結晶的歷史文化遺產當作了現代化發展的“障礙”,把保護文物當作了制約經濟發展的“絆腳石”;另一方面,是因為未能科學地處理好遺產保護與城市發展的關系,在整體與局部、長期利益與短期利益、發展與保護等方面失之偏頗、把握不當,致使名城保護與建設缺乏系統、有效的指導。
同時,文化遺產保護投入不足、力度不夠,也使得破壞文物的現象屢屢出現。當城市建設與文化遺產保護發生矛盾時,往往以犧牲歷史文化遺產為代價,最終,只能是“撿了芝麻丟了西瓜”,得不償失。
在文化遺產保護方面,國外的一些經驗值得借鑒。法國是世界上第一個制定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國家,建國歷史不足兩百年的美國早在上個世紀初就頒布了保護法並納入中小學課堂教育。意大利是除了將文化遺產列為知識產權保護之外還實行政府負責保護,私人或企業負責管理經營的“意大利模式”;此外,日本、韓國等國也有相應的制度法律。
這些國家,不僅在經濟發展方面做得好,而且在文化遺產保護方面也絕不含糊。我國是個歷史悠久,人文底蘊十分濃厚的國家,理應思考與借鑒,不妨建立起一套健全的法律保護制度,做好文化遺產教育機制,包含政府、企業、私人的權責問題,利用豐富的文化資源,打造城市歷史文化品牌。
歷史文化遺產凝聚著不同時代的精華,集中反映了人類的智慧和創造力。更是一座城市、一個民族遺留下來的寶貴記憶。保護城市優秀歷史文化遺產,對於提升城市文化軟實力,促進文化繁榮發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北京2月14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