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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花村遺址釀酒容器的出土

日期:2016/12/14 12:07:58      編輯:古代建築
    1982年,山西汾陽杏花村遺址“小口尖底瓶”等釀酒容器的出土,向世人宣告:中國早在6000多年前就已發明了人工谷物酒,是人類最早的人工谷物釀酒的發源地。

    這個重大發現緣於一次考古工作。那是在1982年夏天,由國家文物局、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和吉林大學考古專業聯合組織的“晉中考古隊”對山西晉中地區開展了有計劃、有步驟的考古工作。

    “本文所指晉中地區,北起雁門關,南至靈石口,以太原盆地和忻定盆地為中心,包括晉東山地和晉西高原山地的部分地區。”這是此次“晉中考古隊”的主要成果《晉中地區西周以前古遺址的編年和譜系》中一段說明。這就意味著此次考古工作所覆蓋的區域比現在山西省晉中市的行政區域要大得多,涉及呂梁市、晉中市、太原市、陽泉市、忻州市五個地區,整個范圍大約相當於山西省的1/3的版圖。

    在如此大的區域進行系統的發掘,這在我國考古史上是一次非常重要的考古發掘。在這次發掘過程中,發現了面積較大的遠古遺存帶,地下埋藏非常豐富,獲得了自“半坡文化”至東周幾個階段具有代表性的遺存,發現了較為罕見的商代墓地。根據發掘的文物考證,第一次搞清了晉中地區“東周之前的諸考古學文化的序列”。

    在《晉中地區西周以前古遺存的編年和譜系》中有這樣的描述:“晉中地區從仰韶時代開始到商代武丁時期前後的漫長歲月中,曾有來自各方的文化因素在這裡匯聚,彼此借鑒,互相融合……同時,晉中古遺存又始終以鮮明的自身特色在本土穩定持續地發展,並向本土以外擴展,從而使晉中地區成為古文明的一個支點,對夏、商、周三代文化的形成和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

    在如此重要的晉中地區古遺存中,汾陽市杏花村遺址占有一個非常突出的地位。據《晉中地區西周以前古遺存的編年和譜系》分析,晉中地區古遺存分為二十個階段,其中有八個階段以杏花村古遺存為典型代表。對此,《山西汾陽孝義兩縣考古調查和杏花村遺址的發掘》中有進一步的闡述:“根據獲得的層位關系及對內涵的分析,杏花村遺址的堆積形成經歷了八個階段。其中,第一段相當於仰韶文化中期(大約為6000年前);第二段、第三段相當於仰韶文化晚期(大約為5000年前);第四段相當於龍山文化早期(大約為4500年前);第五段相當於龍山文化晚期(大約為3900年前);第六段屬於夏代文化早中期;第七段屬於商代,第八段晚商時期,個別或屬於商周之際(大約在3000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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