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國土資源部和公安部聯手發布《關於堅決制止異地遷建傳統建築和依法打擊盜賣構件行為的緊急通知》,首次向異地遷建、偷盜和拆解販賣傳統建築的行為“亮劍”。
想起幾年前的一條新聞:影星成龍透露要捐贈早年收藏的四棟徽派古建給新加坡一所大學。消息一出,輿論一片嘩然。引發如此大的話題,某種程度上,不見得是因為大家被古建之美震撼到了或者認識到了古建保護的意義,恐怕更多在於情感上的撕裂:見不得捐給外人。
其實,對於成龍來說,捐給新加坡的理由很簡單:只想給古建找個好的歸屬,新加坡科技設計大學為這些徽派古建所做的周詳的考證和周邊環境的設計令他非常感動。私以為,盡管備受爭議,徽派古建與成龍、與新加坡科技設計大學的機緣巧合偶然中有必然,那就是對待古建的那份認真和付諸行動的愛護,而這是我們需要學習的地方。
如今,三部門的聯合發文填補了古建遷建方面的空白。不准擅自拆除,不得異地拆建,打擊盜賣行為,加強交易管理,這些規定的出台對古建保護很重要,但是其更多解決的是古建保護能夠留在當地,不散落民間。古建保護,要不要“不求所有但求所存”?這種保護的變通在今天拒絕異地遷建的新規下似乎越走越難。
這種情況下,很多傳統古建會不會面臨這種困境:所有權人自己維護不起,而產權流轉後又不許搬走,外來社會資金保護古建的興趣如何不打折?原址上保護帶來的是古建保護更多的挑戰,古建保護除了斬斷盜賣亂象,更應該要想方設法地激發保護的積極性和有效性。不願失去、不願別人占有只是一種情懷,而更讓人值得期待的是如何在自己手裡熠熠生輝。所以,如何把古建保護的那種執著和認真堅持下去,如何用實際行動來表示對保護的真正重視,這些不可或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