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見證新興的古塔如今等待修繕
日期:2016/12/14 11:10:03   編輯:中國古代建築
新興縣內今僅存的一座古建築磚塔——三廟口花塔表面看起來完好無損,但由於年久失修,內藏安全隱患。葉達彩 攝
編者按
近日,在廣東省人民政府批准並公布的第八批廣東省文物保護單位中,新興縣李務本堂(李耀漢大屋)名列其中,成為新興縣內第二個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然而,作為新興歷史文明的見證,李耀漢大屋只是一個縮影。在全國第三次文物普查中,新興縣共有200處文物點被寫入《新興縣不可移動文物保護 名錄圖典》中,其中22處已獲縣人民政府批准並公布,2處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這些文物點現狀如何、潛力何在?本期開始,本報揭秘新興眾多古跡。
“新興縣的歷史可追溯到2000多年前……”說起縣內現存豐富的歷史文化古跡,新興縣博物館館長馮有真如數家珍。個個古跡可以佐證,有建於公元前196年的白鹿台遺址,有始建於公元683年的國恩寺,有散布於縣內的各類祠堂、廟宇、傳統民居、名人故居以及井泉、拱橋。
光陰更替,目前新興縣內依然遺存著豐富的文物,其中被列入《新興縣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名錄圖典》的200處,獲縣人民政府批准並公布的縣級文物 保護單位22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2處。然而與豐富的文物資源相對應的是,縣內多數文物保護單位在歷史長河中逐年殘破,或因風吹雨蝕等自然災害,或遭人們 有意或無意的損毀。
這些新興歷史文明的載體亟待保護與修繕。 ●南方日報新興視窗記者 馮凱思
普查
200處文保單位分布在全縣各地
新興縣李務本堂(李耀漢大屋)以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成為新興縣內第二個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全國第三次文物普查中,全縣共有200處 文物點已被列入《新興縣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名錄圖典》,其中22處已獲縣人民政府批准並公布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2處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據了解,這200處的文物點均分布在全縣各個鄉鎮,以古建築為主,有146處,除此還有古遺址8處,古墓葬1處,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45處。
查閱《新興縣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名錄》可發現,新興縣現存的古建築中,矗立在各村落的宗祠為數不少。“這類建築保留了古代宗祠的建築風格,對研 究村落歷史提供不可或缺的依據。”馮有真介紹,各個宗祠興建時間不一,以明清朝為主,其建築風格、材料、元素、架構既有相似之處,又各有特色。硬山頂,灰 塑博古脊,镬耳封火山牆,這些建築元素見於縣內不少古宗祠中。同樣有灰雕,松嶺趙公祠和蘇姓坊蘇氏宗祠雕刻的元素大有不同。
除了宗祠,印證著新興歷史文化的不可移動文物中,還有古樸典雅的寺宇庵院、彌漫著書香氣息的書院、哺育著祖祖輩輩的古井、反映新興斗爭史的炮樓、有史料可循的古遺址等等。
“文物就是歷史的見證,若一個地方沒文物、沒古跡,有再久遠的歷史都是空談。這些歷史文化遺產,承載著新興文明的記憶和靈魂,是民族團結、創造的結晶。”這是馮有真對文物的理解。
現狀
多數文物保護單位年久失修開始損毀
在歷史變遷中,受風打雨蝕、自然災害影響,加之一些文物所有者保護不善,不少承載著新興文明史的文物已出現不同程度的損壞,亟待修繕。
過去香火鼎盛的城隍廟,如今已變為新城鎮文化站,異常靜谧,隱藏在新城鎮鬧市中,少為人知。城隍廟門前的兩棵枝繁葉茂的大樹把整座建築遮蓋 了,大門緊閉,門上醒目標注著“危險勿近”四字,牆體斑駁並開始出現脫落的跡象。城隍廟的左前方遺留著明代石龜碑座。據介紹,其長1.4米,寬1.02 米,高0.5米,重4千余斤,石雕龜座保存相對完整,但上段碑文已不復存在。
“如今由於年久失修,牆體瓦面有些破損,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一般不對外開放了。”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城隍廟早於1987年被公布為縣第一批文物保護單位。
廟宇如此,古塔也逃不過歲月的洗刷開始出現毀壞隱患。位於天堂鎮的三廟口花塔(又稱“寶寧塔”),建於清乾隆十九年(1745年),為八角七 層樓閣磚塔。“塔的建築結構獨特,較完整地保存清代塔幢的建築風格,是縣內如今僅存的一座古建築磚塔。”馮有真介紹,然而,遠處看該塔完好無損,但實際上 塔內榕樹攀爬,若不加以處理修繕,榕樹發達的根系將逐步將塔磚撐破,而導致塔崩塌毀壞。
在文物保護與修繕中,“好心辦壞事”的現象在新興時有發生。由於對《文物保護法》的認識不足,一些村落沒有按照“修舊如舊”的原則,而是將有價值的古祠堂私自修繕裝新,加入現代元素,致使一些文物歷史價值大打折扣。
“由於部分文物產權掌握在私人手中,拆古屋、蓋新房的現象在農村中屢見不鮮。”相關工作人介紹,這是個別村民對相關法律認識不足的體現。
據了解,原城隍廟分前、中、後座,前後座已拆,改建新樓,而如今所看到的是經修葺後的中座,仍保留原貌。根據《文物保護法》第二十六條規定, 使用不可移動文物,必須遵守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負責保護建築物及其附屬文物的安全,不得損毀、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動文物。
建議
修舊如舊投入修繕經費
據了解,諸如新興縣城隍廟、三廟口花塔、各宗祠等文物出現損毀現象只是冰山一角,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與修繕迫在眉睫。
“保護與修繕這些不可移動文物,有利於弘揚新興縣古建築文化,對後人有警示以及教育作用,提高新興對外影響力。”馮有真認為,相關部門對文物保護與修繕應予以重視。
據了解,由於經費不足,目前被公布成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中,有部分尚未正式掛牌,大部分的文物保護單位也因此多年失修,正面臨損毀的窘境。
馮有真建議,每年下撥一定的文物保護單位的修繕專項經費,逐年對縣級文物保護單位進行適當的修繕。“針對文物保護法認識不足的現狀,要加大宣 傳力度,借助各類媒體對文物保護法進行宣傳普及。”馮有真說,修繕文物必須依照文物保護法的相關規定進行,按“修舊如舊”的原則,遵守相關修葺程序。
(來源:南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