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雨侵蝕、人為破壞、缺乏維護管理,一些地區文化價值較高的明代長城文字磚被偷盜、拆解、販賣的現象屢見不鮮……長城牆體保存狀況總體堪憂,較好的比例只有不足10%,一般的只有約20%,消失的比例為30%。萬裡長城正在變短,變得更殘破。在全球100處最瀕危遺址名單中,萬裡長城榜上有名。(6月28日新華網)
一說到長城,人們都會想起八達嶺、居庸關、山海關、慕田峪這些景區。殊不知,它們占整個長城的10%都不到,其余90%以上的長城,都處於無保護狀態。換言之,萬裡長城大多淹沒在無人問津的地方,歲月侵蝕之外更被人為破壞。以明長城為例,全長6259.6公裡的人工牆體中,只有8.2%保存狀況較好,其他部分保存狀況都很差,甚至僅剩地下基底部分。
保護長城的話題,被有識之士提出已經很多年了,但鮮有真正的全國性動作。大量長城遺址遺跡被破壞乃至消失,不是過去時,而是進行時。2006年,相關部門就提出要在一年內完成長城保護總體規劃,可至今似乎也未出台;同樣,10多年前,中國長城學會就向國家文物局申請成立中國長城保護基金,至今似乎同樣杳無音信。
美國人彼得·海斯勒在他那本《尋路中國》裡,敘述了他由東海之濱沿著長城一路向西,橫跨中國北方的萬裡行程。他在書裡說,中國沒有任何一所大學的學者以長城作為專門的研究領域,就算長城是中國人曾經最感驕傲和自豪的建築物。中國的歷史學家們一般都喜歡以文本研究為主,以史料研究政治制度。而野外考古,則只喜歡發掘古墓。對長城研究最徹底的,居然是一個叫石彬倫的美國人。
是啊,中國人似乎不愛研究長城,只喜歡討論長城的象征意義。研究尚且如此,更遑論保護。誰來守護長城,怎樣守護長城,拿什麼守護長城,都沒有一個統一的說法,更沒有統一的行動。或許是因為長城不像別的文物,保護和維修可以圈起來,因為它實在太長了;這既需要有扎實細致的野外研究,也需要有持之以恆的日常守護,還需要有數量不菲的資金支持。
所以,無論是文物部門還是地方政府,似乎都不願意來趟這趟“渾水”。除非像箭扣長城那樣可以被圈地生錢的,否則那種默默賠本的買賣,就根本沒有保護的積極性;像河北省秦皇島市撫寧縣那樣,建立長城守護員制度的更屬特例。當然,之所以各地對野長城沒有保護意識,固然一方面是因為“無利可圖”,但更是因為責任不明確——“不歸我管”的皮球,當然會被踢得很遠。
野長城的保護現狀,其實是另一種公地悲劇。八達嶺長城等有名的景區,已經象征性地承擔起了人們“當好漢”的願景;而那些散落鄉野的野長城,就像是無主的財產,誰家壘豬圈都可以前去搬幾塊磚,為了通行方便開條小路穿牆而過更是常事。真正意義上的保護長城,不是要把它們都搞成旅游資源來開發,而是要杜絕更多的人為破壞,使其盡可能保留原狀,不至於淹沒於時代車輪的塵埃之中。
明確責任是保護長城的前提。長城保護總體規劃應該盡快出台,明確各方主體在保護長城中的責任和義務,在此基礎上讓《長城保護條例》真正落實到位,追究失職渎職者與違法破壞者的法律責任。在具體的保護過程中,應當充分發揮專業NGO組織的作用,准許他們向全世界樂於為保護長城捐贈的人們募集資金,讓他們以民間公益組織的透明和專業,既贏得捐贈者的信任也將長城保護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