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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巴:保護文物別讓“文物價值”蒙住眼_中國文物網-文博收藏藝術

日期:2016/12/14 21:33:27      編輯:中國古代建築


  清朝聖旨一道,聖旨樓一座,紅藍挽幛11幅,目前,這批國家三級文物在洛陽偃師市商城博物館內,屬於登記在冊的國家文物。而在洛陽市伊濱區龐村鎮彭店寨村王氏家族後人看來,這些應是他們家族的祖傳寶貝。為此,王家後人狀告偃師市文物部門“霸占”其家傳文物,雙方4次對簿公堂,爭執的焦點一直圍繞“12年前這批文物是捐獻還是代管”而進行。(10月22日大河網)
  “清朝聖旨、紅藍挽幛”,想必這些文學的價值勿須筆者多言,近年來隨著文物市場的日益興旺,文物市場對有價值有年代的文物已經是供不應求,這也在社會上廣泛引起一陣保護文物,避免國家文物流失與爭奪文物歸屬權的討論。而現實上演的洛陽偃師市這起博物館和旅游局與王氏家族後人“清朝聖旨”歸屬糾紛案中,雙方四度對簿公堂,最終原因還是在於聖旨本身價值上、歸屬權上。孰輕孰重、誰是誰非的問題,也在高價值的文物前,變得復雜起來。
  站在洛陽偃師市博物館、旅游局的角度上看,收藏文物、保護文物是法律賦予他們的責任。不讓清朝文物流入民間,認定文物早已在12年前就已捐贈,也說明該博物館、旅游局確實有材料可查,不然不可能捏造事實、忽悠法庭。再度確認“清朝聖旨”屬於捐贈,也算是洛陽偃師市博物館、旅游局,采取了正確方式,回應王氏族人後代的指控。在此層面來看,文物歸屬的問題,似乎清晰明了。
  可是,在站在王氏家族後代的角度上看,“清朝聖旨”屬於捐贈的“認定”,他們拒絕認同結果,四度狀告偃師市文物部門“霸占”其家傳文物,也間接表面他們也是有一定證據,不然也不可能同洛陽偃師市文物部門唱反調。但文物歸屬權裁定為何遲遲不能界定,這就讓人感覺事態撲朔迷離,雙方各唱各的譜,最後“清朝聖旨”究竟屬於哪家?俨然讓人頭疼犯難,可該文物歸屬權也不能就這樣了事,文物的價值畢竟是眾所周知,歸屬權的裁定也不能稀裡糊塗。
  因此,筆者認為判定文物的歸屬權,還是應當拿“文物保護法”說事兒,法律是公正的,也不會被客觀因素或文物價值所困擾。根據文物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地下、內水和領海中遺存的一切文物,屬於國家所有。文物收藏單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收藏通過下列方式取得的文物,繼承文物必須依法繼承獲得繼承權,文物才可以合法流通。其意思簡單明了,如果清朝聖旨是屬出土文物,那就該國家所有,如果為王氏家族後人繼承文物,那就看有沒有合法繼承證書,這麼一查不就簡單了。
  但是,值得一說的是,現在一些地方也有借著文物保護名義,將私人文物占為己有的現象,畢竟群眾對文物保護法並不熟悉,所以文物部門保護文物也別先入為主,如果文物歸百姓所有,應當及時幫繼承者辦理相關合法憑據,拿權力說話,不拿法律說話,老百姓顯然不會服氣,“保護文物”別讓“文物價值”蒙住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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