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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保護9類優秀近現代建築

日期:2016/12/14 21:26:44      編輯:中國古代建築

記者21日從西安市政府獲悉,《西安市優秀近現代建築保護管理辦法》近日正式審議通過,將於2016年1月7日起施行。根據新規,西安將保護符合一定條件,具有較高歷史、科學、文化、教育和藝術價值的優秀近現代建築。

  西安市認定,優秀近現代建築是指從19世紀中期起始,建成50年以上,具有較高歷史、科學、文化、教育和藝術價值,並經依法認定的建築物。根據新規,反映西安近現代社會歷史文化和民俗傳統,代表某一時期社會發展特征、地域特色的建築物,與重大歷史事件有關的建築物,在產業發展史上具有代表性的作坊、商鋪、廠房和倉庫等9類建築物可以被認定為優秀近現代建築。

  西安市政府將設立建築保護專家委員會,負責優秀近現代建築保護的相關評審工作,保護提供咨詢意見。西安市要求,將優秀近現代建築分布較集中、成片的區域,納入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在優秀近現代建築保護范圍內,不得違法搭建建築物;不得擅自拆改院牆、開設門臉、改變建築內部和外部的結構、造型和風格等。

  為了讓建築“活起來”,西安同時明確,在不改變建築外觀和內部主要結構的前提下,使用人和所有權人可以適度、合理地利用。鼓勵優秀近現代建築的保護管理責任人,利用優秀近現代建築設立展館等文化教育設施對外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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