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正在消失的文化 文化需要傳承與保護
日期:2016/12/14 9:43:50   編輯:古代建築史我們在追求一種什麼樣的現代化?除了鋼筋水泥與高樓大廈,鄉村生活有沒有獨立的價值?流行與古典音樂之外,各少數民族的歌詩與音樂,是否也能滋養現代人的精神家園?甚至,除了主流價值和治理方式,那些小共同體的價值取向、生活方式與共處經驗,有沒有不可磨滅的意義?
“越是世界的,就越是民族的”——近代以來,轉型中國一直在尋求各種普適的道理。從師夷長技以制夷,到向英美學習、向蘇俄學習,貫穿中國的現代轉型。這有其必然性,有不少收獲,也有慘痛的教訓。
同時,也還有另一句話:“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固然,民族文化未必全然都好,但文化的進步,是在與其他民族的交往中逐步演進,自然取捨。我們不是要消滅掉各個民族(包括漢民族)原本的文化,才能建立起現代生活。現代生活必然充滿多樣性,甚至必須有本民族的文化基礎與文化參與才能走得更順利。充分包容,才能構成現代文明的豐富與彈性。中國正走在現代化的路上,治理體系與文化面目都未必那麼清晰,但至少可以肯定,貧乏不應是中國現代化的宿命。文化的貧乏,不僅對生活於該文化中的原族群帶來損害,也將減少其他族群的選擇空間。
然而,在城鎮化、行政化與消費文明的沖擊下,不少文化生態正迅速萎縮,甚至瀕臨滅絕。其中有多少是自然消亡,又有多少是人為破壞?我們是否有必要行動起來?又該怎麼去保護和追求現代文明的多樣性,使自由的空間更為廣闊,現代生活的基礎更為博厚?
2012年7月17日,在騰訊公益慈善基金會的努力下,來自兩岸三地的專家和踐行者,在“騰訊新鄉村綠皮書發布暨保育鄉村論壇”上,“探尋鄉村文化保育,重估鄉村價值”,他們的思考與踐行經驗,或可為現代化過程中的這個重大問題提供一些參考。
文化自由的發展觀
張小軍(清華大學教授):現在,民族文化的生態面臨危機,少數民族的村寨正在從中國的文化版圖上抹去。全球化的強勢就在於,它全面取代傳統農業的生產方式,摧毀傳統的狩獵、采集的部落文明。
為了發展經濟,要建設大型項目。比如修水壩,修電站,在某種意義上,這些工程剝奪了當地居民選擇自己生活方式的權利,大規模的人口遷徙,將當地文化連根拔起。這些對文化自由的剝奪愈演愈烈,這種情況發生在近40年來的南半球國家中。以前這些國家都有極其鮮明的文化特色,但現在本土文化越來越模糊。以犧牲文化自由為代價,很多發展中國家並沒有獲得他們所期望的物質富足。
經濟全球化和以經濟為中軸的發展模式,給人類帶來了前所未有的困境。在一些尚沒有失去自己文化的民族地區,人們正在遭受著追逐單純經濟發展給他們帶來的對自己文化和自由的剝奪。
文化自由的發展觀反對單純經濟增長的發展觀。1998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阿瑪蒂亞·森曾明確地說:“發展應該看作是擴展人們享有真實自由的一個過程,聚焦於人類自由的發展觀與狹隘的經濟發展觀形成了鮮明的對照。”他指出,狹隘的經濟發展觀往往是單純追求國民生產總值GNP的增長或個人收入的提高。
在人類學裡專門有個分支叫發展人類學,基本的問題就是:什麼是發展,發展為了誰,誰從發展中獲益。
李楯(清華大學教授):非物質文化遺產為什麼要保護?對人類來說,我們要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都是瀕臨滅絕的,是工業化的整齊劃一和計劃經濟體制的整齊劃一的後果。中國共產黨的早期領導人說,試看明日的環球,必是赤旗的世界,世界一片紅,這是最美的。後來的領導人在紀念中國共產黨成立九十周年的“七一講話”,在聯合國各國元首“千年峰會”上講,我們要面對一個多彩的世界,這種多樣性才是人類發展的動力。這是歷史的進步。
防止過度商業化
張小軍:文化保護目前的困境主要是來自盲目的現代化、城市化,過度的商業化和行政化。我曾負責2007年貴州世界銀行的項目,當時就提出適度商業化的原則。不能把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簡單地當做買賣的商品。
有學者列舉了一些國家在文化保護方面的成功例子。比如不丹,1974年開放邊境,每年只允許1000名游客進入,每名游客至少要付1000美元進行為期一周的旅游,而且只能走固定的路線。在這種高端的旅游下,村民和游客之間沒什麼直接沖突。1988年不丹政府關閉了一些寺院,拒絕向外來者開放,他們認為旅游業的發展,日益增強了僧侶的物質思想,游客不斷向年輕的僧侶送象征性的禮物,錢、糖塊、鉛筆。這是一種極端控制的文化保護,不一定完全對,可以思考。
在秘魯馬丘比丘古城,沒有垃圾筒、廁所,不准帶任何軟飲料。
這是世界上比較成功的文化保護做法。我國的麗江,已經受到了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批評,2007年就給了紅牌。
民族文化需要與時俱新
謝慶生(貴州省副省長):講“返璞歸真”有問題,民族文化是向前發展的,要站在很高的視點去看“原生態”,你認為它應該在封閉的狀態,也不對,文化一定會進步,但要保護它的多樣性。
鄧敏文(中國社科院少數民族文學研究所研究員,侗族):侗族大歌的原生形態就不是現在這樣,“原汁原味”的侗族大歌,只存在於猜想中。侗族大歌如何發展?我提幾個具體問題供商討:
侗族大歌要不要產業化和市場化?
在市場經濟環境中,藝術產業化和市場化是必由之路,侗族大歌也不例外。文學藝術家們不能空著肚子寫作、繪畫、跳舞、唱歌,侗族歌手們也不能空著肚子演唱侗族大歌!
侗族大歌要不要走出侗鄉、走進城市?
文化的實質是“人化”。工業化、城市化、信息化已成為社會發展的主潮。讀書、打工、經商、升官都要進城。侗族村寨只剩下留守老人和兒童,絕大多數青年男女都到城裡去了。如果侗族大歌不能“與時俱進”,只能死路一條!巖洞農民大歌隊的主力隊員大多都四五十歲以上,二三十歲的男女青年已為數不多,而且流動很大。 為了求生、傳承、發展,侗族大歌必須從侗族村寨走進學校,走進縣城、州城、省城乃至國內外各大都市。當然,侗族大歌在城市化進程中,千萬不要遺棄它固有的生存基礎——侗族村寨。如果沒有這個基礎,侗族大歌也會死無葬身之地!
侗族大歌自身要不要發展創新?
一成不變的藝術沒有生命力,最多只能算作一種“藝術遺產”或“文化遺產”。詩經、楚辭、漢賦等都屬於這樣的文化遺產。我們不能在文化領域總當“啃老族”啊!侗族大歌也必須隨著社會發展,隨著人們審美觀念的變化而變化,否則它也不可能有頑強的生命力。
首先是演唱形式的創新。傳統侗族大歌基本上都是由男歌隊和女歌隊在侗寨鼓樓裡或歌堂裡坐著“閉目長歌”。如今侗族大歌已經走出鼓樓,走出侗寨,登上舞台,乃至登上各級各類電視台。
其次是內容和曲調的創新。我在巖洞、黃崗等地聽到過黃崗農民大歌隊演唱過一首他們新編的侗族大歌《Kgal Dax Gongh》(《打工之歌》)。侗族大歌是可以用來歌唱新生活新事物的。
傳統侗族大歌只用侗語演唱,只有當地歌師、歌手及當地部分民眾理解其中的深刻含義。即便是懂侗語的外地人或普通聽眾,都很難領會每首歌的深刻內容。怎麼辦?要不要將傳統侗族大歌翻譯成現代漢語或其他兄弟民族、兄弟國家的語言來演唱?這是目前我們面臨的一個重大難題!
有人質疑:用漢語、英語、日語演唱的歌還能叫侗族大歌嗎?我只想反問質疑者:漢語版《櫻花》還能叫日本民歌嗎?漢語版《在莫斯科郊外的晚上》還能叫俄羅斯歌曲嗎?如果我們的《Nyanl Maenl Naih Lil》(《美好時光》)也像《Happy New Year》(《新年快樂》)那樣能用各種語言演唱,那該多好啊!
李楯:我不反對創新和任何商業演出,那是一種表達自由。但英語很強勢,用意大利語唱的古典歌劇也沒有用英語唱。我們經常講,傳統的非物質文明遺產開掘太慢,要趕上時代,但交響樂和芭蕾舞都不趕時代。我認為,要給那些完全遵從傳統的人留下一點空間。現在,商業演出擠得民間的口傳心授、師徒相傳幾乎沒有了。既然是傳承,當然會有變。但這是文化自身的變,還是另一種文化的入侵?
要區別活文化和死文物。放在博物館裡的是死文物,青銅大鼎的價值不得了,但它是死文物。生活中,祭祖也不會擺出它,也不會用它來煮菜。活文化是保存在生存方式中,離開了生活就只能保藏死文物。唱歌的人如果離開了他們的生存方式,歌恐怕就唱不下去了。
現在是什麼都搞項目,大家就琢磨怎麼寫報告才能批錢。有些事是要長遠考慮,本地的鄉村人才是文化的主體,他們要有自由選擇的空間。有了自主選擇,如果它仍然消亡了,那沒有辦法。不管是自然遺產,還是文化遺產,都會消亡。如果由於外部原因消亡,這是不應該的。
文化需要活化傳承 培養傳人
陳哲(“土風計劃”理事長):我這20年只做了一件事,進山。最初想收集整理,把中國的音樂元素介紹給社會和世界,但後來轉化為一種社會工作。大多是在廣西、貴州、四川、雲南的少數民族地區、邊遠地區,進行文化探索。我們希望用這種方式,測度整個傳承的可能性。
做了這麼多年工作後,形成了一些認知,叫“土風計劃”的ABC理念,活化傳承。民族的傳承,最早的形態是靜態傳承,建博物館,搜集整理圖書,切片式固化傳承。土風計劃後來做的是活化傳承。一個民族的子女在哪兒?可以把聲音固化下來,做成唱片,傳到世界,但該民族的後繼人是誰?誰來繼續創作音樂?這是最主要的問題。
ABC理念就像一棵樹,樹的根部是整個支撐,是基因,樹干是中樞,樹冠是花朵或光合作用。大樹的維系在於它的樹根、樹干和樹梢的能量交換,壯大自己,但產生的果實是給社會的,是為了傳播自己。燦爛的花果要傳達給社會,越遠越好,這是商業和社會操作,是開放式的。
要保護的是基因,農村村寨是整個根文化的資源地和持有地。這個基礎一旦喪失,中華文明的多樣性就會整體蛻變。
鄉村現在的問題,是人。不管怎麼保育,如果族人們沒有繼承者,民族是虛的。很多人,自己的母語不會,歌曲不會,民族文化不會,並不比我們強多少。現在是大樹的根受到阻撓,土壤在改變,污染在妨礙它,高樓大廈遮住了它,年輕人跑掉了,優秀者離開自己本土。沒有土壤怎麼讓根文化傳續下去?我不贊成盲目地城鄉一體化,不贊成下人頭令,要求每個村必須有多少打工者,那是倒根式發展。一個族群總共就那麼幾千幾萬人,接續都沒有,保育老頭嗎?如果族群沒有一群人,整個民族會消亡掉,消亡的民族不可挽救。
第二個問題就是自組織傳承的問題。在文化傳承中要注意兩個問題。一是第三代傳承人,一是村寨自組織。NGO、政府的工作是扶持幫助培訓村寨的自組織站起來,有效地在自己的體系內,利用自己的規則進行文化傳承。
土風計劃近年已升級成雲南省政府的文化項目,把近20年的各個組織機構、不同層面的工作成果和村寨都劃進來,選擇了30個示范村,將來要到50個,把它們連接起來,希望每個村能以自己的方式和特點把文化傳承的模式總結出來,連成一條線,中國少數民族文化的地平線還在,沒有消失。這是現在要走的路。
這個示范工程主要的重點就是兩個:第一,把資金全部輸進村寨;第二,培育和激勵本村的自組織做事。將來會對本村的自組織進行多方面的溝通、引導、培育,讓族人們站在舞台上。土風計劃做得好,一定能培育第三代傳承人,他本身就是民族文化堅實的傳承者,各種武藝全在身上,能跟我們對流,表述自己村寨的願望,第一時間、第一語言地告訴社會希望我們做什麼,他了解我們,知道我們在哪裡,也知道自己在哪裡,這就是使者性傳承人。使者傳承需要教育、社會支持,重點是族人的後續,而不是空講理論。
李楯:鄉村是要自組織,但鄉村實際是一種長時期的被動員的狀態。
不能忽視文化生態保護
張小軍: 在發展領域可以提煉八個人類發展的基本的品質。第一是人權,對應人的發展;第二是文化自由,對應多樣性發展;第三是生態和環境,對應可持續發展;第四是公平,對應平等發展;第五是賦權,對應民主發展;第六是互換,對應參與發展;第七是包容,對應眾生發展;第八是責任,對應團結發展。這八個發展品質是做文化保護、鄉村保育的重要基礎。
和文化保護相關的文化自由的概念,是由1998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阿瑪蒂亞·森提出的。聯合國計劃開發署從1990年開始每年有一個《人類發展報告》,每一年的報告都有一個主題。比如說婦女、扶貧、民主等等。2004年的《人類發展報告》的主題是“多樣性世界裡的文化自由”。報告明確指出,人類必須在不受歧視的情況下,有文化認同的自由。文化自由是一種人權,也是人類發展的一個重要方面。
2003年《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特別強調承認各群體,尤其是土著群體、各團體、個人,在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創作、保護、保養和創新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民族文化遺產是當地人民上千年積累的文化財富,是群體和個體傳承的天賦財產,他們對其非物質文化的遺產擁有天賦的權利,並優先享有與之相關的全部利益。任何外部機構、企業或個人都無權以任何方式強行占有其文化遺產。所以,當地人民才是自己文化的真正主人。
有三個概念,首先是文化自殺。我們現在面對文化自殺和文化他殺,我們是不是參與了文化他殺?不知道,要靜下心來想。第二是文化自覺,第三是文化自由。少數民族文化村寨保育裡有幾個非常重要的原則。
第一個原則是自我造血。第二是雙生態保護,不能光提自然生態保護,忽視文化生態的保護。文化生態也有污染,也要保護。第三是外部元素有條件地謹慎參與。不能我們在台上講,老百姓在台下聽,要防止一些自以為是的做法破壞文化的根基。
最後,要反對簡單的扶貧模式。很多NGO都希望扶貧,但誰是貧困者?有三種貧困:資源貧困、制度貧困和文化貧困。現在國內很多的扶貧,資源性的扶貧扶了一點,但結果是他們文化的貧困加劇。
如何讓農村人有尊嚴地生活
李楯:首先是農村問題,比如城鄉平權,然後才是文化傳承、保護問題。中國經過了兩個整齊劃一。一是別國都經歷的工業化的整齊劃一,這對傳統的文化有很多摧毀,二是計劃經濟體制的整齊劃一。
我們確實有發展道路選擇上的失誤,要修復人心、修復社會、修復生態。農村價值是什麼?讓農村和城市一樣,是不是就好了?不是。在生計就業、生存質量上,在價值選擇和心態上,你的人生設計、家庭計劃,在審美、文化傳承、人際關系上,農村和城市有很多不同。如果農村只知模仿城市,再好也比城市差一截。
農村生活不同於城市生活。你可以植樹、種花,可以釣魚、養一條大狗,在北京市你可以養嗎?你是白領,得定時上班,聽領導的話,在農村會有更大的自由。你可以和全家人共同生活,共同享受。中國傳統的耕織文明,有“采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的一面,有“小橋流水人家”的鄉村風貌和歷史文化底蘊。最好的情況是,希望選擇城市生活的人,能夠進城,在城裡有尊嚴地活著,希望選擇在農村生活的人,在農村同樣活得非常好,有尊嚴,而不是農村追著城市。做到這一點,需要做到什麼?
第一,要有不動產制度的改革。如果這塊土地今天是我的,明天就被征走搞旅游,怎麼可能美好?
其次,有覆蓋全體國民的社會保障制度,農村人才能安心生活。財政更多地投向公共服務,城鄉均等享有。在北京賣一塊國有土地,收益屬於13億人。貴州山區的一個老鄉不能參與決策,他能不能分享這個利益?
第三就是要有真正的自治,把村民自治法做實。
最後,還有農業補貼的一系列政策。這些做好了,生活在此地的人才能安心地唱歌,有尊嚴地唱歌。
農村的問題解決好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存也就解決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