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陪吃”應大力提倡
日期:2016/12/13 23:14:56   編輯:古建築紀錄在眼下的食品環境中,加以傳統飲食習慣的力量,學生吃得營養不營養、健康不健康,固然是關注的重心,但首先要解決的問題恐怕還是安全不安全。學生在校大多為集體用餐,食品安全一旦出了問題,一倒就是一大片。這樣的事情,即以今年來說,也是接二連三,不由得人們不心驚肉跳。但人們似乎只看到學生中毒,很少看到老師中毒,幾乎沒見過一例校長中毒,這很可能不是因為成年人抗毒解毒能力強,而是他們並不與學生吃同樣的飯、喝同樣的湯。而現在很多學生餐都是外包給企業,食品安全出了問題,企業自然跑不掉,學校或一校之長卻仿佛沒什麼干系。
但學校或校長果真沒有責任嗎?只要學生吃的東西不是自備的,而是由校方提供,則無論是來自外包的企業或自辦的食堂,出了毛病,校長都是第一責任人。那麼,怎樣才能把校長的責任落到實處呢?讓他們自掏腰包陪餐就是一個好的制度設計。倘若學生在學校吃什麼,校長也吃什麼,那麼他們就變成了一個風險共同體。在此種制度約束條件下,校長的食品安全意識才能內生出來,他們才能真正做到像關心自己的飲食安全一樣,去關心孩子們的飲食安全。那麼,他們也就會自覺地多跑幾次食堂(若自辦食堂的話),多跑幾次企業(若企業供餐的話)。如果學生吃的真的是符合科學標准的營養餐,則校長先生們或許也能托學生的福,從此養成健康飲食的好習慣。
不過,好的制度設計仍然有被架空的可能。為遏制礦業安全生產事故,不是沒有過要求礦長下井的制度規定,但以我的視野所見,迄今尚未發現有礦長從事故後的礦井中被救出。陪學生吃飯當然沒有這麼大的風險,但現今的校長大抵也是社會名流,社會活動、各方應酬不少,要做到陪學生吃飯,恐怕還須抵制一些誘惑。還有一種可能是,學校負責人或許在形式上做到了陪吃,但吃的卻是“小灶”,和學生不一樣。我不敢說這種情形在學校是否存在或將會發生,但在一些機關裡,即使是工作餐,也是非搞“大鍋”與“小灶”不可的,仿佛不如此,就不足以通過飲食來顯示彼此的差別。若如此,則校長做到與學生同餐,也須克服一些見慣不驚的陋習。
校長和學生在同一口鍋裡吃飯,自然應當吃同一口鍋裡的飯,這不是什麼過分的要求。有的人千方百計尋找與民同樂、與民共苦的機會,於校長而言,這樣的機會就在當下、就在眼前、就在手中,又何樂而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