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舊城改造到古城保護:走出文化傳承與經濟發展的困境
日期:2016/12/13 22:39:50   編輯:古建築紀錄城市是人類貯存文化、流傳文化、創造文化的重要物質載體,歷史文化名城承載了更為豐富珍貴的歷史文化信息。在當前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轉型構成的宏觀背景下,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和發展工作具有舉足輕重的價值和意義。一方面,歷史文化名城與傳統文化之間存在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另一方面,歷史文化名城與現代社會以及現代社會中所表現出的現代性特征構成鮮明的對比。對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走向的探討,有利於撥開層層迷霧,尋找在多元價值取向之下層層遮蔽的科學歷史觀,從過去獲得對未來的啟迪和教益。
歷史文化名城保護關乎文化認同心理的構建。在全球一體化趨勢不可阻擋的背景下,文化領導權的爭奪成為執政黨必須應對的重大的問題。經濟的迅猛發展在過去30多年時間裡充分論證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但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吸引力並未與經濟發展速度相匹配,加強文化建設工作勢在必行。歷史文化名城中一片片歷史街區、一條條古老街巷、一座座傳統建築,就像一部部史書,一卷卷檔案,貯存著城市的文化信息,見證著城市的歷史足跡。因此,通過對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和發展,不僅可以在物化的層面立體地展示和維護中華傳統文化在當代世界中的地位,增強構成文化認同感和歸屬感的基礎,修復民族集體記憶,強化文化共同體意識,而且可以有效地促進國民的文化自覺、文化自信和文化自強意識的蘇醒,提高國家文化軟實力的競爭力。
意義深遠,但是現狀卻不容樂觀。自1982年國務院公布首批歷史文化名城至今,已經有119座城市(截至2012年3月15日)獲得此項認定,從數量上看是蔚為大觀,但是經過飛速發展的工業化和城市化浪潮席卷之後,能夠實至名歸仍舊保存豐富珍貴歷史文化遺存的歷史文化名城已經不在多數,絕大部分歷史文化名城的歷史風貌已經蕩然無存。從理論意義上來講,不斷地試錯在實踐過程中不可避免,但是落實到歷史文化名城保護中,試錯顯現出的沉重代價往往難以支付,“楚人一炬,可憐焦土”之後造成的損耗和創傷幾乎無法彌補。
在世界遺產名錄中,有資格完整以“歷史城鎮”入選的中國古城,僅有平遙和麗江,在完整保護好的平遙和麗江之外,還有大量歷史文化名城僅僅保存著部分歷史遺存,且這些歷史遺存又參差夾雜在現代化建築之間。從表象上看,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與城市化發展之間矛盾重重,事實上,這樣的矛盾是人為捆綁在一起的,實踐證明,松綁之後,兩者之間可以實現互利雙贏的平衡。而怎樣處理新城與老城的關系,怎樣避免建設性破壞,怎樣判別“真實性”原則,這些問題的提出,已經成為擺在每一個從事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的實踐者面前無法回避的現實問題,由此也正是本文探討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走向問題的出發點和意義所在。
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基本走向
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具體實踐,主要體現在對物質構成的保護和對文化構成的保護兩方面。從物質構成來看,完整的歷史文化名城首先應該包括古城牆。早在春秋戰國時期,城牆便成為中國城市建設的定式,《吳越春秋》一書中,便有“築城以為君,造郭以守民”的記載,城郭之制是中國古代城市的重要特征。鑒於中國古代城市多以政治職能為主,宮殿、衙署是歷史文化名城的核心,在平遙古城內,縣衙仍舊完整坐落於城市西南部,坐北朝南。鐘樓鼓樓對一座歷史文化名城來講也同樣不可或缺,暮鼓晨鐘,除起到定點報時作用外,還通常作為整座城市地標性的建築。壇廟、祠堂、文廟武廟、宗教建築,也是一座完整的歷史文化名城應該具備的功能性建築。
文化構成是歷史文化名城的精神和靈魂。孟福德先生認為:“城市是地理的織網的工藝品,是經濟的組織制度的過程,是社會行為的劇場,集中統一體的美的象征。一方面,它是一般家庭的及經濟活動的物質基礎;另一方面,它又是重大行為和表現人類高度文化的戲劇舞台。城市與培育藝術的同時,本身就是藝術,與建造劇場的同時,本身就是劇場。” 在保護歷史文化名城的實踐中,對文化的保護和傳承舉足輕重。薪火相傳的文化火種如何完成代際傳承,珍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如何保存獨立的生存空間,是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必須面對的另一個考驗。畢竟,城市並非簡單的人工建築物堆砌,也不僅僅是地域性的概念,一座城市的人們共同分享著同樣的風俗習慣、民間技藝、故事傳說,也分享著同樣的價值和想象,這是重要的無形財富和遺產。
必須明晰的是,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是一個整體的系統工程,城牆、衙署、祠堂、佛寺、風俗、技藝等是其中重要的組成要素。根據希臘規劃家道撒迪亞斯(C.A.Doxiadias)的分析,“為了獲得一個平衡的人類世界,我們必須用一個系統地方法來處理所有問題,避免僅僅考慮某幾種特定元素或是某個特殊項目的片面觀點。” 歷史文化名城保護亦須如此。在將整座古城作為一個完整的系統進行保護的前提下,該問題將自動裂變為兩部分,一部分是如何理順歷史文化名城與現代化發展之間的關系,一部分是如何理順歷史文化名城在自身傳統內完成有機更新。
基於以上分析,借鑒國內外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基本經驗,結合中國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實踐,對於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和發展提出六個基本走向:
從舊城改造走向古城保護
舊城改造是破壞歷史文化名城最銳利的武器。舊城區是整座城市歷史文化積澱最深厚的地方,是文化名城保護的基本范疇,但是由於地理位置、交通狀況、人員密度等原因,舊城往往又成為房地產開發商爭奪的黃金地段。在市場經濟時代,衰落的文化古城遠遠不是強勢的商業文化的對手,伴隨著“隆隆”的推土機聲,一片片積澱豐富人文信息的歷史街區被夷為平地,一座座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傳統民居被無情摧毀。值得深思的是,許多建設性破壞正是在“名城保護”的“理論”指導下進行。打著舊城改造的幌子,有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而行。
從舊城改造到古城保護,不僅僅是稱謂上的改變,更是文化自覺意識與文化自信意識的蘇醒。基於對“改造”帶來的惡果深刻反思之後,古城的價值和意義得到重新的認識,作為地理概念的“舊城”被具有文化關懷的“古城”替代,“舊城”的功能將不再是為新城發展讓出地理空間,而是為新城發展提供歷史底蘊和文化滋養,“舊城”也不再是人們要迅速銷毀和拋棄的存在,而是成為人們引以為豪的見證。蘊藏在歷史中的文化優越感和文化認同感,將會產生極大的動力和吸引力。
從近年來古都大同由“舊城改造”改為“古城保護”的實踐中可以清晰地看到轉變帶來的效果和影響。2008年,大同廢止了“舊城改造”的提法,代之以古城保護的先進理念。政府發布通告,勒令古城保護范圍內的舊城改造項目全部停工,60多個開發改造項目被緊急叫停,古城保護工程全面啟動。所謂保護,就是堅持文化遺產的主體地位,一切以保護文化遺產為綱。大同首批啟動的保護項目有華嚴寺、善化寺、清真寺、法華寺、文廟、關帝廟、純陽宮、帝君廟、代王府、城牆等建築群體,對這些建築群保護范圍內的破壞性建設全部拆除,一點一滴地擴大和保護城市記憶的特征。經由四年的努力,古城居民的榮譽感和歸屬感逐漸蘇醒,修復後的建築以其獨特的視覺語言方式,續接了整座城市的文化記憶。古城的整體文化氛圍,也得以重新的凝聚和升華。
從單體保護走向整體保護
歷史文化名城是一個有機的整體,如若僅僅注重保護文化遺產單體,不可避免將會割斷文化遺產的整體性、系統性和綜合性,一處處文化遺產也將淪為“文化孤島”。城市和人一樣,從它誕生之日起就有了生命,越是歷史悠久的城市,其文化積澱越是深厚,生命體系越是完整。正如生命體的發展離不開母體遺傳信息的傳遞一樣,文化名城的延續也離不開它生存的歷史文化傳統和歷史環境氛圍。建築是人創造的,人把自己的思想、情感、審美滲透到建築中去,建築承載了靈魂的重量,其經歷和沉澱歷史的年代越久遠,建築的歷史縱深感越強烈。因此,名城保護的核心和靈魂,在於它的完整性和真實性,一個擁有完整歷史風貌的城市,才是一個偉大的城市,才是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歷史文化名城。
可惜的是,並非從一開始人們就能清醒意識到這一點,相關城市文化遺產保護的憲章中針對歷史環境整體保護的法則,也是處於不斷地修正和完善之中。即便在以提綱挈領著稱的《國際古跡保護與修復憲章》(威尼斯憲章)裡,關於城市整體保護,也僅僅模糊地提到“古跡的保護意味著對一定范圍環境的保護” ,直到41年後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公布的《西安宣言》,才直接將“關於歷史建築、古遺址和歷史地區周邊環境的保護”定為主題,真正認識到環境對遺產、遺址和地區重要性的貢獻。《西安宣言》明確指出,“遺產建築、遺址和地區的環境,界定為直接的和擴展的環境,是其重要性和獨特性的組成部分(或貢獻者)” ,“有關遺產建築、遺址和地區保護與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准則,應規定在其周圍設立保護區域或緩沖地帶,以反映和保護其環境的重要性和獨特性。”
捷克首都布拉格是全世界第一座整座城市被認定為世界遺產的城市。在布拉格,遵循整體保護的理念,整座城市有著極為嚴格的“天際線”規則,即老城內的新建大樓必須控制高度,以此保證那些歷史悠久的塔尖永遠展現在城市的最上空。而城市的新增建築,也必須與整座城市風格相符。反觀當前中國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罕見能有將整座古城視為一個完整系統進行保護的整體觀和大局觀,多是將歷史遺跡簡單圍擋與逼仄狹小的空間內,供游客參觀,至於古建築周邊氛圍營造,則完全無暇顧及。摩天高樓十面埋伏,咄咄逼人,歷史遺跡形單影只,苟延殘喘,歷史文化名城不僅僅得不到應有的尊重和善待,甚至連起碼的生存都成問題。因此,文化名城保護的第一層次、第一標准、第一境界、第一規范應當是整體保護,包括文化遺產的文態、生態環境,都應得到全面妥善的安排和維護。
從兩相對立走向兩全其美
二元對立的思維模式長期禁锢和束縛了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致使在求保護還是求發展的問題上人們形成激烈的對峙。矛盾的凸顯是片面強化傳統與現代之間鴻溝之後不可避免的後果,事實上在拋棄簡單片面的二元對立模式之後我們可以尋找到更為穩妥圓融的解決路徑。在以往處理此類問題上是教訓多於經驗,一面是為保護劃定保護范圍,另一面是為發展劃定建控地帶,二者之間寸土必爭的博弈之後,企圖獲得一個可被雙方滿意和接受的限度。正是在對峙和斗爭之中,現代建築極盡氣力以大體量取勝,歷史文化名城的整體風貌被肢解,厚重的歷史文化氣場被擊碎,現代建築亦得不到相應環境和氛圍的幫襯,突兀並且扎眼地橫亘於擁擠的空間內。
歷史文化名城中古城區的面積通常並不廣闊。根據數據顯示:平遙古城面積約2.25平方公裡,麗江古城面積約3.8平方公裡,阆中古城面積約1.78平方公裡,大同古城面積約3.28平方公裡。在這樣一個狹小的空間內,對傳統的保護和對現代城市化的發展是一對永遠無法調和的矛盾。早在50年代,梁思成先生和陳占祥先生就提出北京古城保護的“梁陳方案”,即保護古城,另辟新區,把保護放在古城,把發展放在新區。可惜“梁陳方案”並沒有在北京得到實施,導致中華民族文化保護留下了沉重的歷史遺憾。
有一種觀點認為:城市是一個不斷發展的生命體,每個時代都應當在城市發展中留下屬於這個時代的記憶,因而在歷史文化名城中可以有現代建築的足跡。這種貌似正確的理論很容易把城市規劃者引入歧途。作為一個消逝的時代留下的真實的憑證和紀念,歷史傳統建築遺存珍貴稀缺並且不可復制再生,一座城市獨特的文化品格和精神氣質,正是由於受此源源不竭的灌溉和滋養。蠻橫地將今天的記憶塞進狹小的古城,直至完全將古城擠壓碎裂,周而復始重新建設,這種淡漠歷史記憶隨時准備推倒重來的狹隘視野,往前追究是數典忘祖,往後追究是愧對子孫。寬廣的文化視野和空間尺度是處理古城保護必須具備的眼界和胸懷,把傳統的記憶放在古城,把現代的記憶放在新區。古城是純粹的古城,新區是純粹的新區,一個傳統、一個現代,一個古、一個新,兩者產生強烈的對比,對比形成強烈的沖突,沖突產生強大的文化張力,張力形成城市獨特的文化魅力,將會給予參觀者深刻的思考和絢麗的想象空間。
在埃及開羅的名城保護過程中,已經蘊含著兩全其美路徑。事實上存在著兩個開羅,一個是中世紀的開羅,風格古典,位於市中心的狹長地帶,一個是現代化的開羅,摩登時尚,位於尼羅河沿岸。在古都大同,類似的實踐是以御河為分界,2008年初,大同開始采用“一軸雙城,分開發展;古今兼顧,新舊兩利;傳承文脈,創造特色;不求最大,但求最佳”的名城保護基本思路,立足古城搞保護,跳出古城求發展,把保護與發展分開,在兩個不同的空間,尋求兩全其美、互利共贏之路。梁思成先生閃爍著時代光輝的城市規劃思想在大同得到了具體的實踐,大同成為中國目前唯一嚴格意義上遵循“梁陳方案”保護古城的城市。
從文化造假走向修舊如舊
時近60余年,在文化遺產遭遇巨大建設性和自然力雙重破壞的歷史條件下,尋找正確的文化名城保護之路已經成為當務之急。應當看到,在中國建築與西方建築之間存在著明顯差異。從物質結構層面看,西方建築多以石頭結構為主,殘垣、孤柱可以露天保存,展示殘缺之美;中國建築則以磚木結構為主,屋宇一旦殘破不堪便難以保存,不加修復就會徹底毀滅。從文化審美層面看,西方建築以單體高大雄偉取勝,中國建築以群體意境見長。單體孤存,沒有群體綿延連續的空間背景,完全無法體現傳統建築之美,故宮群體、晉商大院、平遙古城等,都是很好的例證。但是大規模的修復工程難免觸動禁止復建的底線,影響歷史文化遺存的原真性,蒙受“文化造假”的責難。事實上中國文物保護自古以來就有經常保養、局部維修加固、重大修繕和復原重建等方法,這樣才使許多重要的建築得以傳承下來。在范仲淹千古傳頌的《岳陽樓記》中,記載的就是慶歷四年春(1044年)對岳陽樓重修的盛事,以及由此引發的“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的政治情懷。現存之岳陽樓為清代重新修復之後的建築,如果沒有及時的修復工作,貯存在岳陽樓中一千多年的歷史信息就會消失。
羅哲文先生曾經提出,現存的古建築90%以上都是經過維修加固,或重大修繕,或重修復建的。如果沒有歷代的修繕、復建,就沒有中國傳統建築的傳承。因此,問題的關鍵不在於可不可以進行修復,而在於將“文化造假”與“修舊如舊”區分開來。不能把文物“修舊如舊”正宗傳統方法,不加辨析,籠而統之斥為“文化造假”。
遵循修舊如舊的基本原則,必須堅持四個基本方法:一是考證充分。在大量考古發掘、信息收集、調查研究、專家論證的基礎上,尋找歷史的依據和隱藏在歷史中傳承的信息,堅持設計和開工必須在充分的歷史依據和專家論證的前提下才能進行。二是遺產本位。文化遺產修繕和復建必須嚴格遵循遺產所屬朝代的營造法式,不能張冠李戴。三是“四原”保存。在歷史建築的修繕、重修、復建工程中,務必保存原來的建築形制、原來的建築結構、原來的建築材料、原來的工藝技術。“四原”是鑒別文化造假與修舊如舊的試金石,“四原”中又以原來的建築材料為核心。中國有史以來的傳統建築大都為磚木構架,磚木結構的原材料和傳統做法即為修舊如舊,鋼筋水泥的材料和現代制造即為文化造假。四是渾然一體。基於中國傳統建築的獨特價值和審美要求,梁思成先生提出了異於《國際古跡保護與修復憲章》(威尼斯憲章)中“可識別性原則”的“修舊如舊”,梁思成先生提出:“古建築維修要有古意” ,“我還是認為把一座古文物建築修得煥然一新,猶如把一些周鼎漢鏡用桐油擦得油光晶亮一樣,將嚴重損害到它的歷史、藝術價值” 。根據梁思成先生的分析,修補部分最好要與原貌相協調,新舊渾然一體。中國的古城修復必須遵循這個貫穿了中國幾千年傳統建築修復的規則,堅持修舊如舊,原汁原味,保持中國傳統建築整體性的完美,真實地傳承中國傳統建築獨特的美學特征和美學價值。
從文化包袱走向產業創新
對文化遺產價值的正確認識,是進行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實踐的基礎。遺憾的是,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裡“破舊立新”的思想占據了主導地位,並且這種觀點似乎很難在短時期內立刻根除。這種觀點認為:低矮破舊的、苟延殘喘的老院落,飽經滄桑、滿臉褶皺的老房屋,功能缺失、狹窄彎曲的老巷陌,都是城市文明進步與發展過程中沉重的歷史包袱,與嶄新的現代化國家格格不入,花錢保護的成本又極其昂貴,需要支付的代價也十分巨大,整個保護工作實在是得不償失。在利益的比較與權衡中,規劃者向珍貴的歷史文化遺產揮起了屠刀,希望能在一個毫無阻礙的空間中,雄心勃勃地開始偉大嶄新的規劃和夢想。
這種簡單粗暴的方式無力續接傳統與未來之間的聯系,無力思考如何在遵循歷史脈絡的基礎上完成城市的更新和發展,這種觀點甚至缺乏對歷史文化遺產最為基本的尊重和善意。任何試圖抹去歷史印記重新設計的野心都應讓位於綿延厚重的歷史傳統,歷史文化遺產是祖先留給我們的饋贈,但更是子孫托付我們保管的禮物。
另一種認識的誤區存在於:在充分認識到歷史文化遺產具有的豐厚的歷史價值、美學價值、認識價值、科學價值等多重價值之後,決心尊重和善待珍貴的歷史文化遺產,將其於博物館中“藏於深閨”或者就地慎重修復保存而後不管不顧。如果文化遺產因其珍貴性被束之高閣,與城市公眾之間沒有良好的溝通和互動,那麼這一類的收藏和傳承與封建王朝中王孫貴人收藏傳家古董的癖好並無不同。歷史文化遺產是歷史給予整座城市、整個民族、甚至整個世界的財富,子孫後代可以並且應該從它身上不斷汲取更多理想的養分、精神的能量和文明的情愫,借此創造出更大的社會效益、文化效益和經濟效益。
學者和政府應當在文化遺產向文化資源的轉換中做出積極的引導和努力,而並非走向兩個極端。文化遺產可以並且應該得到合理的利用,可持續性的使用是其保存的最好方式。世界上不乏以文化遺產轉化文化資源而成功的城市,例如日本的京都、奈良,意大利的佛羅倫薩,都是依靠著珍貴豐富的文化資源,成為世界上著名的文化旅游名城。大同也在名城古都的保護中,孕育著一個文化旅游大產業的發展戰略,“文化名城、旅游名都、生態名邑、經濟強市” 四位一體。在保護中發展,在發展中保護,經由這樣的良性循環,歷史文化名城才能在自身傳統中完成有機更新,持續不斷地發展,持續不斷地創造價值。
從個性泯滅走向特色張揚
每一座城市應該明確它在世界中的位置,以及它對世界來說意味著什麼,應該能夠在與外部的對照和比較中,認出自己獨特的價值和體驗,應該能夠給當地居民強烈的身份歸屬感。但事實上經濟全球化的沖擊幾乎將中國大部分城市都迅速卷入同樣的模式和面貌中,導致了嚴重的“南方北方一個樣,大城小城一個樣,城裡城外一個樣”的特色危機。城市化進程陷入如此境地,已經並非經濟發展所能治愈和解決的問題,剝開城市特色消失的表象,藏匿其中的是文化多樣性受到的威脅,因此還應從文化上尋找解決的路徑。
城市學家傑布·布魯格曼認為,“文化是城市戰略中最微妙的一個方面” 。這樣的論點不難推理,城市的魅力在於特色,而特色的基礎又在於文化。文化特色既是城市景觀中極具活力的視覺要素,又是構成城市形象的關鍵。中國歷史文化名城大多經歷了上千年的歷史積澱,形成了獨特的城市文化優勢,這是城市中高貴的價值所在。從古老城牆、官衙王府、寺廟宮觀、雕塑石刻到壁畫造像、民居街巷,從傳統技能、風俗習慣到民間工藝、戲劇表演,眾多物質的與非物質的文化遺產,夜以繼日地訴說著城市的歷史和變遷,承載著城市豐富的文化記憶和信息,賦予城市獨特的文化面孔和文化價值,給人以深刻的印象和震撼。正如馮骥才先生所說,城市中的重要物質文化遺產,“它們縱向地記憶著城市的文脈與傳承,橫向地展示著城市寬廣深厚的閱歷,並在這縱橫之間交織出每個城市獨特的個性。我們總說要打造城市‘名片’,其實最響亮和奪目的‘名片’就是不同的城市所具有的不同的歷史文化特征”。誠哉斯言,文化擦亮城市面孔,特色打造城市品牌,思想決定城市戰略,文化的獨特價值和優勢,將成為歷史文化名城真正的魅力和核心競爭力。
保護的程度取決於視野的高度
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是一項龐大而復雜的系統工程,不同城市面對的狀況千差萬別,即便是對於同一座城市來講,也是有千頭萬緒的問題和挑戰。是重新織補被現代建築切碎的城市肌理以強化城市的獨特價值,還是抽象地提取傳統建築符號融入新增建築中以求得整體風格的一致,是通過材料與色彩的延續來顯示城市的風格還是通過材料與色彩的對比,什麼樣的設計是“合理的、巧妙的設計使之既滿足現代化生活需要,又能延續歷史特色”,在本文探討的六個基本走向之下,還存在著大量的問題,這些問題不僅僅局限於技術層面的操作,還存在於價值層面的判斷,這些問題被學界反復地探討和梳理,力圖尋找一個完美解決方案。
即便在全世界第一座以整座城市被認定為世界遺產城市的布拉格,也曾經出現過如下的報道:“總理周二在一次登山之後在小吃店喝啤酒時曾經表示,捷克可以自己退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世界文化遺產項目名錄。”事情的起源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批評布拉格潘格拉茨城區高樓大廈的建築計劃,敦促捷克政府考慮該計劃對布拉格造成的後果。捷克政府新聞部門迅速否定了總理曾有過要退出的說法,捷克新聞社的評論說,“只有那些熱衷於摩天大廈的設計師和房地產商有時的確會把世界文化遺產項目名錄視為自己的絆腳石,但卻沒有一個身居高位的政治家敢於發表類似的意見。”
虛驚一場,但是卻絕非空穴來風,這一事件引申出了保護歷史文化名城的各方立場,但更值得深思的是:究竟要站在什麼樣的高度來看待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問題?把這個基本的問題梳理清楚,我們才能進一步計算出願意付出什麼樣的成本和精力。
根據黨的十八大報告顯示,“文化是民族的血脈,是人民的精神家園。”根據《文化自覺文化自信 文化自強——對繁榮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的思考》的文章顯示,“源遠流長、博大精深的中華文化,積澱著中華民族最深層的精神追求,包含著中華民族最根本的精神基因,代表著中華民族獨特的精神標示。”
歷史文化名城作為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載體和有機組成部分,是祖先留給我們的寶貴財富,任何人沒有獨享和毀壞的權利,只有不遺余力保護和傳承的責任與擔當。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就是要強化文化遺產代代傳承的責任,就是要喚起全社會文化遺產保護的情懷,就是要強化文化遺產保護的公眾參與,建立普遍的文化價值觀和社會共識,就是要不斷清除建設性破壞的肌瘤,恢復文化遺產的整體性和真實性。“當歷史的塵埃落定,一切歸於沉寂之時,唯有文化以物質和非物質的形態留存下來。它不僅是一個民族自己認定的歷史憑證,也是這個民族得以延續,並滿懷自信走向未來的根基和力量之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