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北京四合院的歷史
日期:2016/12/15 2:01:49   編輯:古建築結構四合院是明清時期北京人居住的主要建築形式。它繼承和發展了中國傳統的庭院建築形式,是我國北方居住建築的典范。
公元1276年,元代建都北京,元世祖忽必烈“招舊城居民之遷京者,以高赀(有錢人)及居職(做官)為先,乃定制以地八畝為一分····聽民作室”。於是,元代的貴族、官僚就按此規定在大都城蓋起一座座院落。院落之間供人行走的通衢街道,稱為胡同。
公元1421年,明朝都城從南京遷到北京,並且像元朝一樣從全國遷進數以萬計的富戶,極大地推進了北京經濟的發展,從而推動了北京四合院建築的發展。為維持封建禮制,明代對各階層人士的居住建築從制度、規模、色彩各方面均作了嚴格規定。如洪武二十六年定制,官員營造房屋不許歇山轉角、重檐、重栱及繪藻井····庶民廬捨不過三間五架,不許用斗栱、飾彩色···這些規定,為當時不同階層人士營造宅第的有序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明代出現的《魯班經》、《三才圖會》等書籍,建立了宅第營造理論,規范了宅第建造實踐。
清代定都北京以後,為鞏固政權,大量吸收漢族文化,全盤繼承了明代的建築風格,對北京以四合院為主的居住建築也予以全面繼承。隨著政權的鞏固、經濟的發展,清代中葉也是北京四合院的發展巅峰時期。清末中國淪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隨著西方文化的入侵,北京四合院也隨著中國的傳統文化一起走向衰落。
明清北京四合院與元代相比發生了明顯的變化,主要表現在院落布局的變化,明清四合院取消了前堂、穿廊、後寢連在一起的工字平面布局,代之以正方、廂房、抄手游廊組成的四合院式布局。清代四合院前院(外宅)面積減小,後院(內宅)面積增大,由於明清時期北京人口增長較快,四合院占地普遍較小。
北京四合院有著地道的京韻京味兒,展示著老北京人傳統的民風民俗,具有濃郁的民族風格和地方特色。四合院的建築構造和工藝技術,是我們祖先經過幾千年的實踐、改革、優化而創造出的一種住宅形式,反映出我國民居建築技術所達到的高超水平,具有極高的藝術價值和觀賞價值,它反映出中國傳統民居建築裝飾藝術的輝煌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