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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建築資料研究整理

日期:2016/12/14 21:01:07      編輯:古代建築
宋代相關建築文獻
宋代的建築標准守則對施工方面已經有很詳細的描述。譬如李如圭於公元1193年模仿《爾雅·釋宮》編寫的《儀禮·釋宮》。宋朝都料匠喻皓在公元965年 至公元995年間著有《木經》三卷。他在開封負責一座木塔的建造,可是該木塔被大火燒毀,後來由鐵塔所取代。當時因為他的著作與富商的工藝有關而被認為學術水平低,導致該書籍不被官方記載。雖然木經已經失傳,僅在沈括在1088年所編寫的《夢溪筆談》卷十八《技藝》中有簡略記載,並且贊揚《木經》的作者。可是數年後,李誡編寫了《營造法式》,成為全國建造樓房的標准。雖然唐朝已經有其他類似的文獻,譬如《唐令》中的《營繕令》,但李誡的營造法式仍然是現存最古老的中國建築施工守則。

<營造法式>
李誡,字明仲,管城(今河南省鄭州市)人。他的父親李南公當官60年,他的哥哥曾任至龍圖閣直學士,所以李誡自小受到良好教育。除了建築著作,他還出版關於地理學、歷史、文字學與美術史的書籍。公元1085年,當時沈括還是當官,李南公為他捐了一個小官-郊社齋郎,後來升任曹州濟陰縣尉。公元1092年,升任將作主簿,然後被提拔為將作監少監,負責建築工程,突顯了他擔當建築師的決心。公元1097年至1100年,他修訂了很多前人的建築著作,而到了1100年,他完成了自己的著作-《營造法式》,並交給宋哲宗過目。三年後,崇寧二年(公元1103年),宋徽宗才讓《營造法式》成為官刊文獻,頒發施行,讓負責施工的工人、建築師、工匠因此而受惠。編寫得巨細無遺的《營造法式》,其主旨不僅僅為朝廷工部訂立標准規則,還要讓全國工作坊與巧匠在建築工程中有所依據。《營造法式》成就卓越,李誡被升為將作監。此後,他負責管理將作監,並且監督太廟、龍德宮、棣華宅、朱雀門、景龍門、九成殿的興建。
《營造法式》涵蓋了建築法規和條例、會計信息(構件勞動定額和計算方法)、建材和不同類別的手工藝品。全書共34章,勾畫出度量與護城河和要塞的建築、石雕、大木作、小木作,包括了斗拱、梁柱接合點、雕作制度、旋作制度、鋸作制度、竹作制度、磚作、窯作、建材剪裁、磚瓦、牆、彩畫和裝飾、裝飾塗料、砂漿混合比例等等各方面的制作圖解(平面圖、斷面圖、構件詳圖)與施工規格。《營造法式》為建築度量衡定下標准,一切構件均以“材”、“契”、“分”來確定。大約有8%的篇幅來自前人建築的文獻,而大部分則記錄了建築師與工匠的傳統。對於技術名詞,李誡有詳細羅列出來,包括了圓周率 22/7、方中容圓,圓中容方,正方形對角線計算,建築物的比例與建造,在估計如何在不同地點興建建築物中套用測繪學他更對雇用不同工種的技術工人的支出作出評估,譬如每天的施工量、耗用的建材、季節性調整與運輸成本。對編造預算很有幫助。
根據《營造法式》,宋朝的殿堂建築結構都以橫向鋪排垂直的屋架為主。每個屋架均由縱柱、橫梁椽襻以卯榫方式組合而成,柱頂鋪作斗拱。廳堂結構,由於規模比較小,不需鋪作,故稱為柱梁作。
1919年,朱啟钤先生在南京地方圖書館《營造法式》1145年發現丁氏抄本。同年交商務印書館影印,並且建立了中國營造學社。[1925年在故宮內閣大庫中發現宋本殘頁,中國營造學社陶湘勘校丁氏抄本,四庫全書文淵閣本,按宋殘葉形式重新繪制近百幅彩圖,在1925年刊行(稱為陶本)。1932年故宮發現宋 抄本,中國營造學社開始對該文獻作出深入研究,雖然當時只有清朝官方文件中發現零碎的片段,但是梁思成、劉敦桢、阚铎、梁啟雄、單士元、陳仲篪、王壁文等學社成員依然先後調查了中國15個省的220多個縣的歷史建築物。可是,這次出版引起了世界對中國建築的興趣,好像法國作家Paul Demièville、英國學者葉慈博士(W. Perceval Yetts)、日本學者竹島卓一(Takuichi Takeshima)。中國營造學社梁思成,從1925年起,前後近四十年,通過對河北山西等地宋、遼、金古建築的實地測量,攝影,對比清代匠作則例和清代建築,在1963年完成營造法式注釋一書,於1980年由清華大學出版。後來陶本《營造法式》在1932、1983、2006年再次發行,每次有所增補。

梁思成全集(第七卷)

第七卷是宋代李誡著《營造法式注釋》,由徐伯安、王貴祥校閱注釋。《營造法式》這部我國北宋時官訂的關於建築設計和施工的專著到了近代幾乎是無人參得懂的 “天書”,經梁先生用去幾乎半生的精力,對照古代建築實例進行研究,終於把它“破譯”了,並加以注釋,才使今人能夠讀得懂。
第八卷是梁先生用英文寫的《圖像中國建築史》,由梁先生之子梁從誡翻譯並注釋,由孫增蕃校。這部專著是梁思成抗戰時期撰寫的。在原稿遺失20多年之後,經美國費慰梅女士多方查尋終於被找回來,並於1984年在美國出版了英文版。我國於1991年由中國建築出版社首次出版中譯本。印數不多,早已售缺。現除編入中文譯文外,尚附英 文原稿。


夢溪筆談

在沈括於1088年所編寫的《夢溪筆談》中,他曾贊揚宋朝都料匠喻皓所著的《木經》。喻皓曾在開封興建了一座工藝卓越的梵天寺佛塔。對他的記載如下:
錢氏據兩浙時,於杭州梵天寺建一木塔,方三兩級,錢帥登之,患其塔動。匠師雲:“未布瓦,上輕,故如此。”乃以瓦布之而動如初。無可奈何,密使其妻見喻皓之妻,贻以金钗,問塔動之因。皓笑曰:“此易耳,但逐層布板訖,便實釘之,則不動矣。”匠師如其言,塔遂定。蓋釘板上下彌束,六幕相聯如肢箧,人履其板, 六幕相持,自不能動。人皆伏其精練。
在《夢溪筆談》卷十八《技藝》,記載如下:
造捨之法,謂之《木經》,或雲喻皓所撰。凡屋有三分:去聲。自梁以上為上分,地以上為中分,階為下分。凡梁長幾何,則配極幾何,以為榱等。如梁長八 尺,配 極三尺五寸,則廳堂法也,此謂之上分。楹若干尺,則配堂基若干尺,以為榱等。若楹一丈一尺,則階基四尺五寸之類。以至承拱榱桷,皆有定法,謂之中分。階級有峻、平、慢三等,宮中則以御辇為法:凡自下而登,前竿垂盡臂,後竿展盡臂為峻道;荷辇十二人:前二人曰前竿,次二人曰前絛,又次曰前脅;後一人曰後脅, 又後曰後絛,未後曰後竿。辇前隊長一人,曰傳倡;後一人,曰報賽。前竿平肘,後竿平肩,為慢道;前竿垂手,後竿平肩,為平道;此之謂下分。其書三卷。近歲土木之工,益為嚴善,舊《木經》多不用,未有人重為之,亦良工之一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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