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辦公廳、國家文物局辦公室關於開展2015年文化遺產日活動的
日期:2016/12/14 11:38:36   編輯:古建築保護辦文物函〔2015〕11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文物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廣播電視局、文物局:
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2015年6月13日為我國第10個文化遺產日。現就2015年文化遺產日活動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文化遺產保護重要論述精神,圍繞“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大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宣傳文化遺產保護的成就,宣傳文化遺產保護成果惠及民生的實踐,提高全民文化遺產保護意識,動員全社會積極參與文化遺產保護。
二、活動主題及宣傳口號
(一)活動主題
保護成果 全民共享
(二)宣傳口號
1.像愛惜自己生命一樣保護文化遺產
2.為文化遺產點贊 為美麗中國添彩
3.文化遺產千秋傳承 保護弘揚萬代受益
4.珍惜定格的歷史 愛護不朽的文明
5.心與夢的石刻 你和我的大足
三、時間安排
2015年4月下旬到6月下旬。
四、活動安排
(一)文化部將在河南省召開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座談會,開展書香中國—─文房四寶制作技藝展、傳統戲劇展演月、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講座月、非物質文化遺產攝影作品展、啟動“中國非物質遺產傳承人群研修、培訓計劃”試點等活動(具體活動安排見附件)。
(二)國家文物局將組織開展重慶市大足區文化遺產日主場城市活動、全國文物保護工程成果展、中國傳統村落攝影展、社會力量參與文物保護先進典型事例推介等活動(具體活動安排見附件)。
請各地圍繞上述活動主題和宣傳口號,結合當地實際,參照文化部、國家文物局的相關活動安排,加強策劃組織,豐富文化遺產日活動的內容與形式。
五、有關要求
(一)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各地文化文物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文化遺產日宣傳工作,及早制定本地區、本部門的文化遺產日活動方案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方案。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要求,突出主題、講實際、重實效。文化文物系統的領導干部要面向基層、深入一線,加強指導、統籌謀劃,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文化遺產日活動安全順利開展。
(二)傳播理念,積極引導。各地要充分利用文化遺產宣傳平台,借助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廣泛征集宣傳口號,設置宣傳專欄專刊,張貼宣傳海報,印發宣傳材料,傳播文化遺產保護理念,弘揚優秀傳統文化。要將文化遺產日活動與群眾生產生活相結合,努力使文化遺產日主題和文化遺產保護理念深入人心,激勵公眾自覺參與文化遺產保護實踐。
(三)貼近實際,講求效果。各地要注重結合當地實際,充分展示地方政府文化遺產保護的積極行動和工作成果,大力宣傳文化遺產保護服務社會、推動發展、惠及民生所采取的舉措和取得的成效,大力宣傳文化遺產保護志願者的先進事跡,強化價值導向,注重宣傳效果。要善於借助各種媒體的力量,提高正面引導能力,切實增強宣傳活動的輻射效應。
(四)多方合作,協調聯動。各地要增強工作的主動性,積極爭取當地黨委政府的支持,主動加強與宣傳、教育、出版、廣電、共青團、婦聯等部門的聯系,聯合開展宣傳活動。要充分發揮文化遺產保護社會組織和志願者的作用,積極參與相關宣傳活動。
請各地文化文物行政部門於5月25日前報送2015年“文化遺產日”活動安排,並於6月22日前報送本地區“文化遺產日”活動總結。
非物質文化遺產類活動報送郵箱:feiyichu@sina.com
文物類活動報送郵箱:xinwenxuanchuanchu@sach.gov.cn
附件:2015年中國文化遺產日主要活動安排
文化部辦公廳 國家文物局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