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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修訂公布《甘肅省文物行政處罰裁量權規范辦法》

日期:2016/12/14 11:37:53      編輯:古建築保護

日前,甘肅省文物局修訂公布了《甘肅省文物行政處罰裁量權規范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16年3月2日起施行,2013年公布的《辦法》同時廢止。

為進一步規范文物行政處罰裁量權的行使,確保依法、合理行政,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重要舉措,甘肅省文物局安排專門力量,在充分征求相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歷時近半年對2013年公布的《辦法》及其參照執行標准進行了全面修訂。修訂後的《辦法》及其參照執行標准充分體現了近年來文物保護法律、法規、規章的立、改、廢及行政執法實踐情況,對全省文物系統37項行政處罰事項的處罰種類和處罰裁量標准進行了進一步規范和細化。《辦法》的修訂公布有利於從源頭上防止和減少濫用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行為,有助於進一步指導和規范全省文物系統行政執法工作。(梁建宏)

(來源:國家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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