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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村落保護和文化遺產傳承應注意的五個問題

日期:2016/12/14 10:04:52      編輯:古建築保護

    中華民族上下五千年的悠久歷史,留給我們千姿萬態的古村落。在不斷積澱中形成的古村落,不僅形態缤紛,而且蘊含深厚,各具性情。正如馮骥才先生所言,“每個古村落都是一部厚重的書。”古村落,是物質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綜合體,它不僅有精美和獨特的建築與大量珍貴的物質遺產,還有那一方水土創造的口頭與無形的文化遺存,如民間音樂、舞蹈、戲劇、美術、手藝、民俗,以及民間傳說、歌謠。它最直接體現中華文化的民間情感、民族氣質及其文化的多樣性。我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主要在村落,少數民族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基本上在村落,如連南瑤族自治縣的南崗老排與油嶺老排就是非常典型的代表。遺憾的是,一段時期以來,在歐洲被視為文明碩果加倍珍惜的古村落,被我們的一些同胞當成了歷史垃圾,不少非常優美、充滿詩情畫意的古村落已經斷壁殘垣,風雨飄搖。在加速城鎮化的進程中,有些干部不太顧及文化選擇,把城鎮化與古村落保護硬生生地對立起來。

    我想,關於古村落保護和文化遺產傳承工作有幾點是必須注意的:

    一、深刻認識古村落保護和文化遺產傳承的重要性、緊迫性。人類文明的進化不能沒有積累和傳承。歷史的車輪可以碾過如梭的歲月,但不應拆毀我們心靈回歸故裡之路。作為我們精神故裡的每個古村落都是一個自然的社會單元,也是物質與文化的綜合體,是民族民間文化的重要載體,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資源,是民族文化的復興的重要源泉,是祖先長期適應自然、利用自然的見證。記錄和镌刻著我們民族的文化基因和歷史記憶。我們要站在保護好自己的精神家園、建設好文化強市的高度,去認識古村落保護和文化遺產傳承的重要性、緊迫性。

    二、認真做好古村落保護和文化遺產傳承工作。要進一步加強對文物和文化遺產的保護,深入挖掘和保護優秀傳統文化資源,對全市有價值的傳統物質文化和非物質文化資源開展一次普查,並制訂保護和開發規劃。特別是要組織對全市有文物和文化價值的古村落、古街、古巷、古民居及其他文化遺存、遺產進行一次全面普查登記,並制訂保護和開發利用規劃,努力在硬件和軟件兩方面形成城鄉文化一體化的發展格局。市文聯和市民間文藝家協會要積極牽頭組織參與第三批廣東省古村落(潮汕地區、廣府地區)申報工作和“尋找廣東最美麗的古村落”活動,力爭我市在這方面有新成績、新突破。

    三、在保護的基礎上科學開發古村落,在傳承的基礎上合理利用文化遺產。省委宣傳部副部長顧作義同志說得好——古村落的保護要與推土機賽跑,要按照“尊重歷史、尊重現實、修舊如舊、體現特色、提高品位”的要求,對傳統建築風貌加大保護力度;要通過命名和認定,深入挖掘古村落所蘊含的精神文化內涵,提高對古村落經濟價值、文化價值的認識,要把古村落建成“活態”的博物館。我們要正確處理好古村落保護與利用的關系,正確處理好文化遺產傳承與利用的關系。要辯證地思考和處理問題,古村落要在科學開發中促進保護,文化遺產要在合理利用中促進傳承。

    四、充分尊重專家的意見,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古村落保護和文化遺產傳承工作的專業性、技術性非常強,一定要有專家參與決策,否則就難於達到我們的工作目的。國家有這方面的專家,省裡有這方面的行家,我們清遠本地也有一些在這方面既熱心又懂行的人士。我們一定要尊重文化、尊重科學、尊重專家,以便工作的順利進行和效益的最大化。

    五、進一步解放思想,積極拓寬資金投入渠道。在爭取各級政府加大投入的基礎上,要創新思維,想盡千方百計吸引社會資金,想盡千方百計選好用好保護與傳承的載體、平台,做好做活古村落保護與文化遺產傳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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