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瑜故裡”商標搶注“停戰”安徽兩縣“共有共享”名人資源
日期:2016/12/14 11:27:18   編輯:中國古代建築
歷時五年、從申請到異議再到復審……安徽“兄弟縣”廬江和舒城關於“周瑜故裡”的商標搶注爭議日前終有定論。安徽省政府要求,兩地根據文化遺產保護及商標法相關規定,共有共享“周瑜故裡”商標,共同保護好這一安徽重要的文化旅游資源。
三國名將周瑜是安徽難得的歷史名人資源,周瑜遺址的保護和開發也一直是安徽文化工作的重點。上世紀80年代,隨著各地對歷史名人資源的逐漸重視,安徽境內相互毗鄰的廬江、舒城兩縣開始對周瑜籍貫產生爭議。2010年,舒城縣率先向國家商標局申報注冊“周瑜故裡”系列商標,並在媒體打出“周瑜故裡、安徽舒城”廣告,引發廬江方面的不滿,並向國家商標局請求商標申報復議,兩地關於“周瑜故裡”商標爭議的“馬拉松”由此拉開。
日前,安徽省政府就“周瑜故裡”商標注冊爭議舉行專題協調會,對“周瑜故裡”爭議提出相關意見。會議明確“周瑜故裡”是安徽省重要文化旅游資源,目前學術界對“周瑜故裡”的認定未形成共識,本著“和則兩利”原則,積極穩妥處理好兩地爭議,充分發揮名人效應對地方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提升“周瑜故裡”對文化旅游發展的貢獻度。
安徽省政府要求,根據商標法相關規定,請合肥、六安兩市政府責成所轄廬江縣和舒城縣兩地的周瑜文化研究會達成“周瑜故裡”商標共有共享協議,共同申請注冊“周瑜故裡”商標,共享“周瑜故裡”注冊商標專有權,促進兩地文化旅游產業發展,切實維護好對外整體形象。
如若兩地周瑜文化研究會不能達成“周瑜故裡”商標共有共享協議,將請安徽省文化廳牽頭成立省級周瑜文化研究會,吸收包括廬江、舒城兩地周瑜文化研究會在內的組織和個人參加,共同研究、開發和宣傳“周瑜故裡”歷史文化資源,並由省級周瑜文化研究會統一申請注冊“周瑜故裡”商標。
安徽省政府的會議認為,根據文化部、國家文物局關於做好文化遺產保護開發工作的相關通知要求,對於“有爭議的、未經認定的,不宜命名或宣傳的”規定,將由省工商局行文國家工商總局,商請其對兩地周瑜文化研究會的“周瑜故裡”相關商標不予注冊。
安徽省歷史文化研究中心主任翁飛認為,歷史文化資源是公共資源,其保護利用“合則兩利,爭則互損”,近期湖南、湖北、貴州三省聯合成功申請“土司遺址”,浙江、江蘇、山東、河南四省六地宣布將突破地域局限共享“梁祝故裡”等,都說明在歷史文化資源保護上社會理念的進步。此次安徽持續多年的“周瑜故裡”之爭若能真正握手言和,將成為歷史文化資源保護上的又一積極范例。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