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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護社會監督的新舉措

日期:2016/12/14 11:23:39      編輯:中國古代建築

  8月14日,國家文物局文物違法舉報中心正式運行,社會各界均可依據《文物違法行為舉報管理辦法(試行)》,通過電話、網站、信函等渠道舉報文物違法行為。這是文物系統加強改進文物執法工作、構建文物安全長效機制的有力舉措,是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文物保護、主動公開接受社會監督的重要手段。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文物安全工作,批准國家文物局設立專職執法機構督察司,建立國務院16個部門參加的全國文物安全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近年來,各級文物部門積極貫徹落實文物保護法,通過建立健全執法隊伍、開展重點案件督察、加強日常執法巡查、加大部門合作等措施,使文物執法工作水平不斷提升。同時,也要清醒地看到,在城鎮化加速發展的形勢下,文物違法行為高發,法人違法依然突出,不可移動文物消失速度加快,以及文物執法監督管理體制不順,仍然困擾著文物安全工作。而與此形成反差的是,2014年各地上報文物行政違法案件160余起,呈現下降趨勢,而通過網絡輿情獲得的文物違法信息卻一點不少,這與文物違法信息不暢甚至個別地方對違法案件不報、謊報、瞞報等問題有關。在國家層面設立文物違法舉報中心,就是解決上述問題的一個重要突破口,可謂應運而生。

  群眾舉報是文物部門發現、查處文物違法行為的重要信息來源。在2014年國家文物局公開曝光的8起典型文物違法案件中,就有多起是通過群眾舉報獲得線索進而及時查處的。近年來,北京、湖南長沙、湖北襄陽、河南開封、陝西禮泉等地文物部門在公開接受文物違法舉報方面作出了有益探索,安徽黃山還結合本地文物資源特色開展古民居違法行為舉報,這些都為在國家層面接受文物違法舉報提供了有益借鑒。此外,全社會關注、參與文物保護的熱情日益高漲,而從國家層面鼓勵社會參與文物保護的機制尚未形成,其中一個表現就是公民還沒有一個向國家舉報文物違法行為的公開統一窗口,文物部門及時回應社會關切、依法保護公民參與熱情,需要在國家層面設立文物違法舉報中心。

  當前,全黨全國正在落實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的要求,設立國家文物局文物違法舉報中心,有助於及時發現制止文物違法行為,對各類文物違法行為主體產生震懾,有效遏制文物違法行為高發態勢;有助於建立國家文物督察制度,督促各級文物部門嚴格履行監督和巡查責任,積極推進文物執法督察體制改革;有助於促進地方各級政府重視文物保護,落實屬地保護責任,堅持依法行政;有助於引導公眾便利、有序地參與文物保護,提高文物保護法律法規普及水平,增強全社會參與文物保護的自覺性。

  國家文物局文物違法舉報中心成立,只是文物保護工作接受社會監督邁出的重要一步,接下來的制度建設仍然任重道遠,對文物部門的執法效能、政務公開、信息化水平等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如何做好信息整理分析,如何優化流程、提高效率,如何保護公民監督的熱情,如何增強公眾監督的便利性,讓群眾能舉報、敢舉報、會舉報,都是擺在我們面前的緊迫問題。

  “開弓沒有回頭箭”,可以想見,隨著舉報中心的掛牌成立,大量舉報信息會接踵而來,它們不僅僅是一件件冰冷的文字符號,背後湧動的是一顆顆火熱之心。保障文物安全責任重大,受理文物舉報使命光榮,只要我們堅持牢牢依靠人民群眾,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把握定位、勇於擔當,加強學習、增強本領,就一定能把這項開創性的工作做好,努力實現文物違法舉報案件“件件有結果、事事有回音”。
   (來源:國家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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