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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文物被盜追索法律問題”學術研討會在京召開

日期:2016/12/14 11:12:54      編輯:中國古代建築

  11月4日,一場以“國有文物被盜追索法律問題”為主題的學術研討會在故宮博物院召開,來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國博物館協會、故宮博物院等多家單位的十余位刑法學、民法學、訴訟法學和博物館學的專家,就因貪污、盜竊犯罪流失館藏文物的追索問題進行了研討。

  據悉,此次研討會的舉辦,主要緣於近期正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廣州美術學院原圖書館館長蕭元貪污盜賣書畫案。

  與會專家認為,國有館藏文物是國家重要的文化財產,其所有權受到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侵占。因貪污、盜竊犯罪流失館藏文物應當通過扣押、沒收、追贓、索賠等方式予以追回,或者由持有人主動退回。如果犯罪分子是通過拍賣處理的涉案文物的,根據我國《拍賣法》,拍賣的委托人應當依法承擔責任,而拍賣人如果明知委托人對拍賣的物品或者財產權利沒有所有權或者依法不得處分的,也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研討會上,專家們還對有關“善意取得”的問題發表了不同看法。有專家表示,根據我國法律,嚴格禁止銷售和購買贓物,即使買受人購買贓物時出於善意也不能取得對該物的所有權。所以,如果所有人因被盜、被搶而喪失對其財產的占有之後,不論該財產幾經轉手,所有人都有權請求最後占有人返還原物。

  針對一些涉案文物可能流失海外的問題,有專家指出,根據《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等有關規定,如果涉案文物已經流失到我國境外,仍可以通過司法協助追回。

  研討會由中國博物館協會法律專業委員會主辦,中國博物館協會和國家文物局有關部門領導也參加了會議。

   (來源:國家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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