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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的居住習俗

日期:2016/12/15 0:58:26      編輯:中國古代建築

  回族的居住習俗,具有悠久的歷史,它與回回民族的萌芽、形成和發展有著十分密切的關系,也與回族的信仰習俗、飲食習俗等有一定聯系。

  回族居住區域及分布傳承回回民族的居住習俗,可以追溯到公元7世紀中葉。那時,阿拉伯和波斯商人通過海陸兩條主要道路(史稱“香料之路”和“絲綢之路”)來中國經商的較多。一些從海道而來的穆斯林商人,在政府制定的通商港埠進行貿易,他們就近方便,聚居在一些主要海濱口岸。唐時,這些回族先民主要僑居在當時中國貿易最興旺的廣州和揚州。從陸路來的一些穆斯林商人,主要聚居在唐朝首都長安的“西市”和“東市”。這些穆斯林商人不論是留居廣州、揚州的,還是留居長安的,他們來中國後,有許多人買田地,修房屋,就地與漢族姑娘成親,安家落戶。據《資治通鑒。唐紀四八》貞元三年條記載,玄宗天寶年間(742年――756年)以來,這些“胡客”“留居長安者四五十余年,皆有妻子,買田宅,舉質取利,安居不欲歸”。宋時,通商貿易在唐代昌盛的基礎上繼續發展,來華的阿拉伯、波斯穆斯林“胡客”較唐代更多。他們主要聚居在廣州、泉州、杭州。政府為此還專門給他們在江河邊上劃撥留居區域,出現了不少“回回冢”等。由於這些回回先民的經濟基礎好,居住條件在當時來說令人刮目相看,住宅的結構、造型、設施相當可觀。如“番禹蒲氏在居留地的住宅,層樓傑觀,晃蕩綿亘,不能悉舉”。唐宋時,沿海各主要商埠,有若干“蕃客”聚居區和禮拜寺。每一聚居區的“蕃客”所在地都稱作“蕃坊”,“蕃坊”有大有小,小的有幾十人至近百人,大的有幾百人至上千人。隨著“蕃客”和“蕃坊”數的逐步增加,唐宋時,政府為了加強社會秩序的組織管理,要求每一個蕃坊的穆斯林推薦出“最有德望者”一至二人,由政府委任作“都蕃長”,管理蕃坊的行政和宗教工作等。

  元代,來中國居住的回回更多。除了一部分經商而來的以外,更多的是自1219年開始,成吉思汗幾次西征,大批的中亞、西亞各族人、波斯人和阿拉伯人被迫隨軍遷徙到中國。有軍人、工匠、學者等等。軍士都被元編入“探馬赤軍”,參加滅宋的戰爭。這時的回回,他們已不再是僑民,而是作為主人翁,像中國當時的漢、蒙古等其他民族一樣,可以長期定居;不再是限於通商口岸居住,而可以在全國各地自由居住。正如周密《癸辛雜識續集》說的“今回回皆以中原為家,江南尤多”。《明史。西域傳》說:“元時回回遍天下。”許有壬《西域使者哈只心碑》說:“我元始征西北各國,西域最先內附,故其……大賈擅水陸利,天下名城巨邑,必居其津要,專其膏腴。”由此看出當時回回主要聚居在繁華的城鎮和生意興隆的商業中心,以及交通沿線。如東南地區回族主要聚居在南昌、九江、蕪湖、南京、鎮江等地,這和當時廣州、泉州、福州、杭州、揚州以及內地的開封、洛陽、西安等地回族分布一樣,都居住在有名的大城市和主要交通線上。就一個地區來說,回民也是居住在本地區的交通沿線和城鎮。如湖北省的回民主要聚居在武漢、蒲圻、洪湖、沙市、寶昌、漢水等市縣,位於長江漢水沿路。江南名城嘉興有“回回街”。元代回族為了滿足生活需要,在住宅建築上出現了各具豐韻、豐富多彩的樣式。如“杭州薦橋側首,有高樓八間,俗謂八間樓,皆富貴回回新居”。

  明代,由於“探馬赤軍”解體,服役、屯田、經商的回民皆已長期定居下來,在全國范圍內,真正形成了回民“大分散、小集中”的民族共同體。清代,封建統治者對回族人民采取“分而治之”的辦法,把聚居大城市的回民逐步遷趕分散到“窮鄉僻壤”,特別是西北地區,由於左宗棠殘酷鎮壓回族人民,迫使回族或與漢族雜居,或逃到交通不便、路途遙遠的深山溝壑裡,多數被遷到“三邊一梢”(即山邊、灘邊、湖邊、渠梢)居住。在這種壓迫下,回族以伊斯蘭教為紐帶,以清真寺為中心,集中聚居、團結在清真寺周圍,成為相對獨立的小聚居區。但大的方面,縣與縣、省與省之間,卻構成了若斷若續、點線結合的居住區,使鄰近地區的鄉、縣、市、省之間能保持一定的聯系。甘肅、寧夏兩省區,就是典型的點線結合居住區。如“寧夏至平涼千余裡,盡系回莊”。

  從全國范圍內來講,據1990年全國人口普查統計(台灣省待補),回族共有八百六十余萬人,每一個省都有回族。其中以寧夏、甘肅、河北、河南、青海、山東、雲南、新疆居住回族最多。分布特點仍然是大分散、小集中。現在,全國有一個回族自治區,即寧夏回族自治區,兩個回族自治州(甘肅臨夏、新疆昌吉),六個回族自治縣(河北孟縣、大廠,青海門源、化隆,甘肅張家川,新疆焉耆),還有五個回族和其他民族聯合自治的縣(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大通回族土族自治縣、巍山彝族回族自治縣、尋甸彝族回族自治縣、鹹寧彝族回族苗族自治縣)。此外,還建立了四個縣級回族區(呼和浩特市回族區、鄭州市管城回族區、開封市順河回族區、洛陽市�e河回族區)和一百四十多個回族鄉、鎮。每一個省、市、縣、鄉的回民,一般都集中在一個或幾個地方,往往在農村自成鄉、村、寨、營等,在城鎮自成街道、區、巷、弄、裡等,如北京市宣武區牛街附近就是回族聚居區。北京郊區、縣有回族聚居村五十九個。吉林省回族主要聚居在吉林、扶余、臨江、珲春等七個城鎮。黑龍江省回族主要聚居在哈爾濱、齊齊哈爾、伊春、鶴崗、佳木斯、牡丹江、阿城等市、縣。江蘇省回族主要分布在南京、鎮江、揚州等地,就南京來講,回族又主要分布在建邺區、秦淮區。山東省回族從大的方面看主要聚居在德州、泰安、濟南、菏澤、聊城、曹縣、陵縣等,但就市、縣來講又聚居在一些鄉鎮,如淄博市金嶺鎮、曹縣侯家集鎮、青州市雲峽河、禹城縣十裡望、濟陽縣辛集、店子、菏澤市馬垓等。西北各省回族這種大分散、小集中的特點更為明顯,如陝西省回族除在西安市聚居外,鎮安縣的茅坪、程家等鄉、鎮為回族集中聚居區。上述居住區還形成了一些具有回回民族特點的居住名稱,有的是根據回族姓氏命名的地名。如馬家灣、納家戶、丁家塘、白家寨等等。有的小聚居區的地名,從元朝回民參加“探馬赤軍”屯戍就開始留傳下來。特別是現在全國各地回回營、回回寨、屯等地名名稱就是受屯戍影響而流傳下來的,如今河南的回回寨、齊河縣的老寨子、陵縣的亞虎寨、柳福寨等。明代以後還有大量以“營”為地名的,如現在寧夏頭營、三營、七營;雲南玉溪的大營、西營、東營;山東省無棣縣的五營;陽信縣的六營、大營、小營;泰安縣的前營、後營;以及北京、開封、廣西等地的回回營等等,都是現在回族居住的地方。在吉林省還有一些回回屯的地名,如紅石屯、寶山屯、山前槐屯、蜂蜜營屯、前央屯等。

  西北各城鎮的回民,除少數在市區裡以外,大多數居住在城關外,如寧夏首府銀川市的南關,青海省會西寧市的東關等;在一個縣(鎮)來說也是如此,如固原縣南關、預旺鎮南關均是回民。在回漢雜居的農村,回回往往緊靠在一起居住。

  回族聚居區除了叫營、窪等以外,都有地名,且一個地方回族人口發展到百十口乃至上千口人都建有清真寺。由於受唐代遺留下來的“蕃坊”的影響,這些地方回民內部稱自己所居住的地方叫“坊”。如“本坊如何如何”、“坊上的事情怎麼辦”、“某某坊昨天一個孩子‘無常’了”等等。

  二回族住宅類型及習俗表現回回民族不僅在居住區域上有自己的特點,而且在住宅的造型、結構、設施及其他方面也有自己的習俗。

  回族的住宅有三種類型。

  第一種:根據山大溝深、丘陵縱橫的自然條件和地形特征,修成窯洞居住。如陝西、甘肅、寧夏、青海、內蒙古、河南、河北等山區的回民,因本地林木少,經濟基礎薄弱,大多住這種窯洞。

  修窯洞一般先在依山靠崖的地方鏟出一個斷面,然後掘窯洞,回民叫這種窯為“崖窯”。有的斷面大,有的斷面小,小則能掘三孔窯,大則能掘五六孔窯。掘窯洞要有一定的技術,一般都由“窯匠”提鎬,小工挖土,最後由窯匠再修飾一遍,鑿成“人字”形的畫紋,最後用泥抹牆。窯洞的樣式為底方頂圓,大小視其土質而定,土質堅硬則窯洞可挖得大些,土質松軟沙化則要挖得小些。土質好的窯洞一般深為十二米左右,寬三至四米,高三米有余。洞口多用土坯、石頭砌成,並鑲一門兩窗或三窗。回族窯洞一般中間一孔為主窯或叫客窯、大窯,邊上的一孔為火窯,供做飯和居住用。火窯一般都是進門後在左側或右側有炕並連著鍋台,中間有土坯砌的梯形高低牆。炕和鍋台同用一個大煙囪,炕角還有一個控制炕的溫度的洞,可以插一塊板子。梯形高低牆上一般可放一盞燈,給鍋台和炕照明。火窯頂垴還有個小窯,叫套窯,安放石磨或貯存土豆、蘿卜糧食等。窯外上側喜歡挖一個高二米左右、深四米左右、寬二米左右的窯洞,回民俗稱“高窯子”或“高樓子”。高窯一般均為回族老人念經禮拜的地方。有的在斷面兩側挖兩孔小窯,作倉庫和牲畜圈。畜圈一般都有欄,廁所一般都在院外。為了安全,整個院子習慣用土牆圍住。

  回族這種窯洞,結構簡單,堅固耐用,節省材料,經濟方便,施工簡單,冬暖夏涼。

  第二種:根據地勢較平坦的川、壩、塬、台、平川的地形特征和缺錢少木材的自然經濟條件,利用地面空間,用土坯和黃草泥壘窯洞,回民叫箍窯。箍窯技術性較強:首先要打好高一米四左右、寬七十厘米、長五米左右的窯墩子,類似拱形橋的橋墩,俗稱窯腿子。一般並排修兩孔箍窯需要三個墩子,修三孔箍窯要四個墩子,以此類推。其次,要打好胡基,打胡基要選好土的濕度和土質,土質為黑黏土和黃土最好。開始打時,要削一塊平整結實的舊石磨或石板、水泥板,准備好篩過的草木灰,待模子放在石板上後,要在石板的底部和模子的四周撒一把草木灰,然後再往模子裡填土,用腳踩實整成魚背形,最後用杵子夯實。回民當中有一則打胡基的順口溜:“三掀九杵子,二十四個腳底子。”說明打胡基的艱辛。有了窯墩和胡基就可以箍窯。箍窯有專門掌楦子的師傅。先把拱形窯楦子架在窯墩子上,然後一層土坯一層草芥稀泥。箍完後整個窯的形狀呈尖圓拱形,好似牛脊梁形。最後外抹一層黃土和麥草粗泥,涼干後再抹層黃土和麥衣的細泥,使其光滑照人。

  箍窯比較堅固,一般可住幾十年乃至百年,但住箍窯比住窯洞麻煩,每三五年需要在窯的外面抹層泥,否則,遇到連陰雨有下塌的危險。箍窯一般並排修三五孔,其外形獨特、美觀,采光較好,冬暖夏涼。

  第三種:根據地形特點和經濟條件,建造上棟下宇的房屋。人類社會發展的水平越高,人們對居住條件的要求也就越高。有句俗語說:“回族有錢蓋房,漢族有錢存糧。”說明回族人民經濟富裕後首先改善居住條件。

  回族蓋房,不看風水,只注意選擇地勢平坦、日光好、清潔和用水方便的地方。黃土高原的回民蓋房,多取陽山坡或僻風灣蓋房。房子的造型有土木結構平房、前後兩坡磚瓦房、前坡磚瓦房、二層樓房等。北方多住土木結構和磚木結構平房;南方和一些雨水較多的陰濕地區多住前坡磚瓦房和前後兩坡磚瓦房、樓房等。回民蓋房動工之日,一般都選擇主麻等吉祥的日子,有的還要干“爾埋裡”,然後才動工。土木結構的平房和磚瓦房,一般都在打好地基的基礎上,砌牆立柱,在牆裡面要豎木立柱,回族俗稱土柱、後聯柱支梁,梁上接檀,順檀搭椽再鋪葦笆或席,最後墊麥草塗泥。在支梁之日,回民講究請阿匐用紅紙寫一段《古蘭經》貼在大梁上,直到房子蓋成也不輕易去掉,以求吉祥。回民這種土坯式房屋一般都能與木構架緊密結合,逐步成為構架式與土坯式的復合類型,再由土坯式逐步發展為磚瓦式,即房子由土坯草泥牆轉為磚和石灰石式混凝土牆,房頂由茅草頂轉為瓦頂。現在回民的房子樣式很多,有虎包頭式,有小高樓式,有普通平房等等。房子一般喜歡和習慣向陽背陰,房子不講究單數、雙數,根據經濟條件,量力而行,有蓋兩間的,有蓋三四間的,也有蓋五六間和七八間的。回民當中的一些教主和阿匐有的還蓋十幾間,甚至幾十間的。回民好勝心強,蓋房不蓋則已,要蓋則比較講究,要一松到底的木料,即松柱、松梁、松檀、松椽,連門窗也是松木的。這種松木房子很少糊頂棚。房子不論是三四間,還是六七間,中間兩間一般為客房,也叫大房。其余都是單間的,按輩分居住。甘肅、青海的有些回民房屋一般中間蓋兩間客房,兩邊蓋兩間小耳房,左側和右側蓋廚房、倉庫等。北方回民都喜歡住套屋:由兩個單間套在一起,用一門兩窗或兩間客房套一間臥室。寧夏的回民住房一般都分正房、套房、廚房、倉庫、煤房以及雞捨和牲畜房等。有的家中有老人和宗教人員,還專門設有禮拜房。按輩分和已婚狀況分房住宿。男孩十二歲、女孩九歲以上都分開居住。西北等地的回民還習慣蓋高房子,即除了蓋四五間平房外,再蓋一間或兩間二層小樓子,俗稱小高樓或高房子。這種高房子多數是為家庭老人禮拜用的,以防小孩及他人打擾。

  回族的房子講究工藝和裝潢,頗具民族特色。如寧夏同心縣的有些回民蓋小高樓式的房子,門窗全是拱形,大門樓采用綠色的大圓頂式,顯得肅穆典雅,格外別致。大門兩側有用阿文寫的描聯。寧夏吳忠、同心、三營,甘肅臨夏、張家川等地的回民,特別是臨夏的回民房子的檐頭、檀榫、磚牆、門窗、廊前等處搞木雕或磚雕。用聰明的智慧刻牡丹、葡萄等各種花卉圖案,抽象多變的幾何形以及卷草式的植物紋樣和吉祥如意的圖案,古樸典雅,別具風格,在全國也頗有名氣。有的回民還在大門口做一照壁,照壁用石灰石或水泥裝飾,繪上秀麗的自然景色和各式圖畫。過去一些回族宗教頭面人物的住宅更具伊斯蘭特色和民族特色,從房子的結構、類型、造型、工藝、裝潢、布局、使用均可看出。如寧夏哲赫忍耶派過去的金積堡洪樂府、西吉灘住宅,規模都比較大。洪樂府住宅分有十五個院落,有教主居住的“爺爺院”,有放經典和熱依斯居住的“熱依斯院”,有接待遠方賓客的“客房院”,有禮拜和干爾埋力的“亭子院”,有洗大小淨的“水房院”,還有宰牲的“宰牲院”等等。每一個院的裝潢都有其特點。

  與其他少數民族雜居的回民,他們的居住習俗,既有本民族的特色,又受其他民族的影響。如居住在雲南傣族中的回民,其居住習俗為傣族、回族特色兼而有之。如這裡的回民也住傣族人住的竹樓草房,但居住習俗不像傣族那樣樓上住人,樓下圈牲畜,樓上一分為二,火塘在外間,裡間全家人住,老人、兒子、媳婦以蚊帳相隔。回族的居住習俗像內地的,中間有堂屋,兩邊有宿捨,老人、婦女以及孩子分別居住,牛圈在外面。

  新中國成立前,回族人民住窯洞、箍窯的較多,住房的少,且住房比較簡陋,有不少回民住著茅屋。有句俗語說:“回回的房沒有梁。”新中國成立後,回民的居住條件有了改善,特別是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回族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提高,居住條件大大改善,有不少人住上了新房,有的還蓋起了樓房。昔日的窯洞、箍窯、茅屋有一部分已經或正在被發展中的回族人民用現代建築技術建造的新房屋逐步取代。

  回民在住家上歷來愛美,素以清潔、文明著稱。無論是南方還是北方,城市還是農村,你只要到回民家,就會感到回民在住宅的設計、陳設、布局、裝飾以及生活的點綴等方面,富有獨特的回回民族特點。特別是回族人喜歡種花弄草,庭院裡喜栽各種樹木和花草,不少地方的回民還有養盆花的傳統習慣,窗台上、院子裡到處擺放著千姿百態、爭奇斗妍的盆花。在新疆焉耆回族自治縣,家家戶戶院子裡種花、養花,一年四季都可看到盛開的鮮花,盛夏,初冬,更是萬紫千紅,陣陣馨香,令人陶醉。

  回民除了種養玫瑰、月季、石榴、丁香等花外,北方回民特別喜歡養鳳仙花(阿拉伯語謂之:“海(草字頭下加納)”,俗稱指甲花;不只為了觀賞和美化環境,青年婦女還常常用它來染指甲。

  回民的室內裝飾也別具特色。一般回民家庭西牆上都懸掛阿文中堂和具有伊斯蘭藝術特色的工藝制鏡以及克爾白掛圖等。掛歷一般都是伊斯蘭教歷和公歷對照的,圖案多為著名清真寺或天房、花草等,既便於查閱回族傳統節日和伊斯蘭教宗教節日,又能夠欣賞。

  由於受阿拉伯地區風俗的影響,回族還喜愛熏香,一般家庭都備有香案和香爐,每當打掃完室內衛生後,都要燃上幾柱香,使室內空氣更加清新,給人以清爽舒適之感。

  三 回族居住民俗的特點回族的居住民俗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第一,由於歷史的原因,回民與我國漢族人雜居共處,大分散在全國各地。但由於宗教信仰、生活習慣不同,在居住上又自覺地小集中在一起。這種特點,一方面便於開展宗教活動,因為回族基本上是一個全民信仰伊斯蘭教的民族,回族穆斯林經常要上寺禮拜,且認為集體在清真寺禮拜比個人在家禮拜意義更大,更受真主的喜愛;另外幾十戶乃至上百戶人家聚居在一起,可以自願聯合籌集資金建清真寺,送孩子到清真寺學習伊斯蘭教基本知識,還可由阿匐或教長處理本坊回民的婚喪嫁娶等日常事務等。

  第二,由於回族特殊的生活習慣與共同的民族心理,不願意與養豬,吃豬肉、死肉、驢、狗、騾等肉的民族住得很近。即使在回民雜居的村寨和街道,回民一般都與回民相接連居住,不願意緊挨漢人居住,不願意嗅到豬肉味。在城市,回民一般也願與回民居住在一個院或一個單元。

  第三,過去回民居住不太穩定。在統治階級的鎮壓、欺凌和驅趕下,為了謀生常常是聯戶逃到某地生產、生活,由於到一個新的地方人地兩生,便習慣與本民族的同胞住在一起,互相聯系,緊密團結,以共同的思想感情,對付外欺。另外,回民“小集中”在一起,便於禮尚往來,以及通婚等。如新中國成立前經商、開礦到雲南傣族、藏族、白族地區的回民,他們便幾戶住在一起,以後逐步發展成為一個聚居區。路馬平的回民就有上七村、下八村。這種居住上的特點直到現在仍然存在。再如新中國成立後,臨夏赴拉薩的回民都住在一條街上,寧夏到烏魯木齊的回民幾乎住在同一巷內。

  第四,回民由於長期與中國漢民雜居,其住室結構受漢民住室結構類型影響較大。遺留下來的阿拉伯風格已是鳳毛麟角,所見較少。現在回族所形成的住室結構和造型特點以及裝潢特點,是中國傳統建築體系與阿拉伯建築裝飾體系的混合,是混合文化的傳統,在這種混合文化傳統中,主體建築結構大都是中國漢族的傳統,包括窯洞在內,在裝飾方面有較鮮明的阿拉伯民間工藝和圖案。如回民住室的門和窗棂既有中阿融合的特點,又有典型的回族特點和漢族裝飾特點,室內陳設回族特點很鮮明。

  第五,回民蓋房大家互相幫工,有的一家蓋房,全坊每戶來一人幫忙,或互相變工,一般一請就到,不付工錢,只管吃喝,非常團結,齊心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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