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民居,承載著鄉土中國千百年的歷史記憶。隨著時代的變遷,城市化的進程,這些“老宅子”往往年久失修,瀕臨坍塌、荒棄,被保護開發的只是“冰山一角”。 隨著很多村民外出謀生,“空心化”難以阻擋,多數院落都已關門閉戶,且石牆上寫著“過往行人,危房遠離”的標語。古村落在古民居保護與經濟發展中所面臨的窘境,並非只存在於一兩個村。針對此,筆者認為,文物只有合理利用,才能活起來,才能延長古民居的生命,這也是對古民居最好的保護。 但多數村子對古民居的保護卻存在諸多困境。一方面,產權屬於村民,面對村民自發修繕或破壞,村裡難以管控。另一方面,作為文物,村裡若要進行修繕需向多個部門打報告審批,費時費力。針對此,筆者認為,首先要建立健全古民居管理機制,把保護古民居落實到具體單位以及具體到個人;其次,要根據每個村不同的歷史沿革、建築風格、文化傳承等特點制定不同規劃,打破“多龍治水”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加快古村落保護和發展的進程。 總言之,古民居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資源,它不僅有歷史文化價值、研究價值、見證價值、學術價值、審美價值、欣賞價值,更重要的是具有精神價值,古民居的一磚一瓦、一椽一木都凝聚著歷史的印記,镌刻著質樸的民族民風,保護古民居,傳承古民居的歷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