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東莞召開申報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動員大會。目前東莞初步建立了全市歷史文化保護城市規劃管理框架,明確提出力爭2016年成功申報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東莞市規劃局副局長黃宇東透露,東莞市財政提供了約7000萬元的經費支持,包括規劃、文化、宣傳和工程四方面共12項費用。(10月13日《廣州日報》)
東莞這座城市在我的印象當中不僅是現代化城市也是一座古城,但是大部分人對於東莞的認識只知道其現代化的一面。也正因為如此,東莞才召開了申報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動員大會。有著悠久歷史和文化的東莞為何今天還不是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回答問題並不難,這幾年東莞對於文物保護遠沒有達到重視經濟發展的程度。在這一過程中文物保護依然改變不了為經濟讓步的局面。時過境遷,當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一些發達城市反過來重視文物保護申請歷史文化名城,以達到提高城市的軟實力。但是物是人非,昨天為經濟發展拆毀的文物今天還能找到嗎?如果不能找到那是多麼遺憾。所以無論東莞市政府是否申報歷史文化名城,都應大力發掘和保護轄區內的文物。
首先,保護文物應該形成常態機制。地方政府要本著對城市負責、對子孫後代負責的態度建立一套長效的文物保護機制。千萬不能因為申請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就保護文物,申請不成功就不保護文物。歷史文物是先人留給後人的遺產,必須保護好。
其次,經濟發展應該讓位於文物保護。文物保護不能局限於文物本身,還應保護歷史建築及建築群。成片的古代建築群更能代表地域文化和建築風格。在古城保護方面,蘇州堪稱典范。蘇州當年為了經濟發展曾經考慮拆除古城發展經濟,但是一想到歷史建築稀缺性,果斷擇地建新城保留古城。這一英明決定不僅為蘇州城市發展拓展了空間更保護了古城。古城得以保存不僅保留原先城市風貌,更大力促進了當地旅游事業的發展,因為這一資源是其他城市無法復制的,是城市無可比擬的競爭力。希望當地政府能夠從長遠考慮,本著負責任的態度,正確處理好經濟發展和文物保護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