柱的“生起”與“側腳”
日期:2016/12/15 1:22:48   編輯:古建築結構(一)、生起
建築物檐柱的柱高有當心間向兩端逐漸升高,使檐口呈一緩和、優美的曲線,這種做法在宋代《營造法式》中稱為“生起”。《營造法式》規定當心間柱不生起,次間柱升二寸,以下各間依次遞增。即五開間建築物的角柱比當心間柱高四寸,七開間高六寸。這種做法在漢代和南北朝時期尚未采用,宋、遼建築卻廣泛采用,到明、清時期也就少見了。
(二)、側腳
為了加強建築物的整體穩定性,中國古代建築常常把最外一圈柱子(即檐柱)的柱腳向外移出一定尺寸,而柱頭位置保持不動,使最外一圈柱子略向內傾斜,這種做法叫做側腳。宋代規定面闊方向的檐柱向內傾斜柱高的10∕1000,進深方向的檐柱向內傾斜8∕1000,角柱則兩個方向均傾斜。這樣,就形成柱腳和柱頭位於不同的平面位置的情況。樓閣式多層建築的樓層柱,在下層柱側腳上在加側腳,並逐層依此向內收進。側腳只有外圈的檐柱才采用,裡面的金柱、中柱是不采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