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規劃局回應違建別墅合法化 被指欺騙公眾
日期:2016/12/14 22:51:44   編輯:古建築結構“廣州85棟違建別墅交2萬罰款變合法”追蹤
媒體曝光的廣州保利地產違建85棟別墅經過“低成本處罰”走向“合法”的事件,引起各界關注。廣州市規劃局對此做出正式回應稱:這不是“別墅”而是兩層或者三層的“低層住宅”,而且違建主體“符合規劃要求”。這份“回應”出台後,輿論一片嘩然,有人指責政府相關部門“忘記了自己職責,與開發商完全站在同一立場,欺騙公眾”。
“規劃局未弄清別墅”
廣州市規劃局稱,別墅是以公眾所公認的“獨院獨戶式居所”的定義進行界定,因此保利地產的85棟二層或者三層建築屬於“低層住宅”,不叫“別墅”。
“禁供別墅類用地是房地產調控的重要一環。但自2003年國家頒布禁令至今一些地方的規劃局卻對什麼是別墅都未弄清楚。”廣東中澤律師事務所律師周玉忠說。
“保利地產用地手續合法”
廣州市規劃局回應稱,保利地產用地手續合法完備,並且符合經審定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即實體上符合規劃要求,但程序上缺少了報建手續,因此屬於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違法建設,所以只罰不拆。
然而廣州市規劃局網站顯示,2009年12月8日廣州市規劃局審批了該項目的修建性詳細規劃(穗規批〔2009〕559號)。但是2010年7月14日又通過了該項目的另外一個修建性詳細規劃(穗規批〔2010〕185號),開發商對原有規劃進行了改變。而在這兩個規劃中,建築戶型、布局都有較大改變,且部分建成的別墅“長”得並不像第一個規劃。
“規劃局主動迎合違建”
周玉忠說,保利公司“主動”向廣州市規劃局申報違法建設處理的時間是7月初,而這個時候第二個規劃尚未批准出台,即從2010年2月開始建起的85棟別墅一直都不符合“修建性詳細規劃”。直至第二個規劃在2010年7月14日批准後,它才正式符合規劃。
一位業內人士指出,“與其說違建建築符合了規劃,不如說是規劃主動符合了違建建築。在這個過程中,廣州市規劃局存在為這些先建後批的違規別墅進行”量體裁衣“的嫌疑,否則2010年2月就開始違法建設的別墅又怎麼會提前符合了規劃?”一個與此無關的事實是,保利地產的一位副總曾在廣州市規劃局任職處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