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晉城市澤州縣的半坡古村,占地32畝,全村有明清時期的院落古宅六七十處,由罕見的青石砌成。2007年,該村被認定為了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同年,當地政府以煤礦開采為由,將全村居民強制搬遷,又以復墾的名義將這裡的古宅強制拆除。這個事發生七、八年了,卻在近幾天才因新聞的披露而廣為人知。
這樣的古村落能夠完整地保存到現在,委實不易。但在大家對保護古建築的意識逐漸有所提高時,當地官員卻敢於強拆古村,明目張膽地毀掉承載了歷史沉澱和文化藝術的古宅文物也確實令人痛惜,讓人匪夷所思。
古建築是歷史留給後人的文化瑰寶,是凝固的音樂、物化的詩歌。其具有歷史、文化、科技、藝術等諸多價值。一座保存完好的古建築,既是研究某一階段歷史文化的重要實物資料,又是社會、文化變遷的見證。然而,一段時期以來,許多珍貴的古建築精髓卻不得不因天災或人禍,難逃毀滅的命運。有的是因為妨礙了某些人的利益而被直接拆毀,有的是因能為某些人帶來利益而被過度開發利用,有的是因為自然災害,或缺乏應有的保護而被毀。
洪江古商城,因為明清時的經濟發達,成就了其繁榮。而多年以後,其得以幸存至今,卻得益於與周邊相比,經濟發展稍緩。在各地大拆大建時,因為經濟無力支撐,一城的古建築幸免被毀。然而,近兩年,卻屢遭大火,損毀嚴重。火災,也是對古建築的嚴重威脅。去年,古建築區發生的火災有10多起。僅一月份就有兩起,即雲南香格裡拉縣獨克宗古城大火和貴州報京侗寨大火。
在保護古建築等古代文物方面,我國有文物保護方面的法律,也有相應的部門。但現在看來,這方面法律執行的效果不是很好,文物保護部門的能力也有限。前些天,看到一個電視畫面,一個市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因為缺乏資金,在風雨中搖搖欲墜。縣文化保護部門的人面對記者采訪,無奈地表示,資金不夠,無力維修和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