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凌家灘遺址保護條例
日期:2016/12/14 11:37:50   編輯:古建築保護
近日,安徽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28次會議通過了《安徽省凌家灘遺址保護條例》,這是安徽省文物保護地方性立法工作取得的又一重要成果。
《條例》分總則、保護與利用、管理與保障、法律責任、附則,共五章三十三條,緊密結合安徽實際,具有較強地方特色:一是明確了遺址的保護管理體系,厘清省、市、縣政府和鎮村各級不同的保護責任以及文化文物部門的監督管理職責。規定了由馬鞍山市人民政府設立遺址保護管理機構。二是理順了遺址保護與群眾利益的關系,遺址保護與利用的關系。嚴管嚴控遺址范圍內的建設活動,從改善村民居住環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出發,逐步整治遺址內現有住宅,村民有序遷出安置,確立補償、補助制度,尊重和維護當地村民合法權益。轉變文物保護理念,規定在加強遺址保護的基礎上,積極進行展示利用,使保護成果惠及廣大民眾。加強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和遺址博物館建設和文博創意產品的開發。三是加強了遺址保護的保障,從管理體制、法律責任和行為禁止等方面,使遺址保護全面落實。規定了馬鞍山市、含山縣政府將遺址保護利用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省政府設立專項資金。鼓勵社會力量支持凌家灘遺址保護。明確了破壞遺址及其環境的相關行為的法律責任。
《條例》的出台適應了凌家灘遺址保護的急切需要,彌補了安徽省大遺址保護立法的空白,使今後凌家灘遺址的保護工作更加科學化、法治化,對全省大遺址保護利用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該條例於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據了解,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凌家灘遺址保護面臨許多新問題,當地居民生產、生活及經濟建設對遺址本體及其自然環境保護造成不良影響。部分省人大代表多次提出加強凌家灘遺址保護的立法議案,一些社會有識之士也呼吁加強遺址保護。為適應凌家灘遺址保護新形勢,回應人大代表和群眾關切,加大保護力度,合理利用歷史文化資源,讓文化遺產更好地惠及人民群眾,為全省其他大遺址的保護利用提供借鑒,省人大常委會將凌家灘遺址保護條例列入2015年立法計劃。
凌家灘遺址位於含山縣行政區域內,面積約160萬平方米,自1985年第一次考古發掘以來,歷經七次發掘,發現墓葬、祭壇、環壕等重要遺跡,出土大量玉器、石器和陶器等文物,創造了我國考古史上的多項紀錄。以其出土大批精美玉器及鮮明的時代特點和強烈個性,被學術界定名為“凌家灘文化”,成為與遼寧紅山文化、浙江良渚文化並列的中國三大古玉文化中心。該遺址被評為1998年度全國十大考古新發現之一,2001年被國務院公布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列入財政部、國家文物局“十一五”和“十二五”大遺址保護規劃。2013年獲國家文物局批准建設凌家灘國家考古遺址公園。
(來源:國家文物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