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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古鎮古村落游 有底蘊更要有創新

日期:2016/12/14 10:02:19      編輯:古建築保護

    目前我國有2000多個古城鎮,大部分都有兩三千年的歷史。這些古城鎮擁有優美的自然環境,保存了大量名勝古跡和各具特色的鄉土建築,展現著中華民族燦爛的歷史文化。前不久,在中國古城鎮保護與特色旅游開發促進辦公室組織的“中國古城鎮旅游產業發展研討會”上,與會專家對目前我國的古城鎮保護現狀表示了憂慮。1997年12月,麗江古城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成功申遺後的10余年間,麗江古城由於“過度開發”遭到質疑,就如何保護好古城鎮這一話題,本報記者對話全國政協委員、雲南省麗江市副市長楊一奔。

  記者:麗江古城在成功申遺後的10余年間,旅游業的蓬勃發展,也造成麗江原住居民大量外遷、傳統民族文化遭受沖擊、生態環境正在發生改變。目前,麗江年接待游客量已經超過600萬人,“過度開發”的質疑不絕於耳。盛名之下的麗江古城,如何在保護與利用間尋求平衡?

  楊一奔:關於古城“過度開發”的質疑,麗江人很矛盾。古城也有發展的需要,古城百姓也有共享旅游業發展成果的權利,當今社會不可能把一處文化遺產完全隔離在現代商業之外,麗江當地群眾擔心旅游往下滑。過去麗江窮,靠著旅游業,生活才好起來。其實,麗江本來就是茶馬古道上的商貿重鎮,是一個由商而起、因商而興、經商而盛的城市,現在的商業還沒有達到歷史上鼎盛時的規模。既保留相應的商業氣氛,又不至於過度開發,合理結合是必由之路,關鍵是掌握合理的度很難。

  為淡化古城內局部區域過濃的商業氣息,麗江對古城商業經營行為實行了准入制度,明確規定在古城核心范圍內不再批辦新的商業店鋪,對現有的數量和規模逐步壓縮,取締了古城內經營的音像、珠寶玉器、歌舞廳、網吧、現代服裝等與古城風貌不一致的項目,加強了對民族特色店鋪的保護力度。從2008年起,麗江逐步收回古城內所有政府直管公房鋪面的使用權和經營權,集中用於麗江古城傳統民族文化的保護工作。在公房招租過程中,凡經營項目是與傳統民族文化相關的,包括賣麗江粑粑等傳統小吃,房租可以優惠30%;如果是殘疾人等特困群體承租,可以優惠50%。租用私人鋪面從事與傳統民族文化相關的經營,政府同樣給予補貼。

  對世界遺產,首要任務肯定是保護。麗江古城從來不做商業廣告,游客少來一次,對遺產地就是一種保護。但麗江的城市類型的文化遺產屬於活態文化,既不能保護得太死,也不能太松,需要在保護與利用間尋求平衡,這是個矛盾。

  記者:記者注意到,現在有些古城鎮的現代符號過多,與古色古香的氛圍極不協調。商販成群結伙、拉客宰客現象屢屢發生,商業氣味過濃。民族文化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影響,很多獨特的風情現在已很少見到了。

  楊一奔:借用原國家旅游局綜合協調司副司長高舜禮的話,古城古鎮的保護應注意政策導向,體現原真性,切忌毀了舊的建新的,拆了真的搞偽的,否則風險系數是非常大的。古城古鎮古村的改造決策者,要對古城鎮的歷史文化價值有充分的認識,應該盡量在保護的前提下,努力恢復古城古鎮的文化原生態,積極吸引和保持適量的原住民。

  1997年12月4日,麗江古城被列入世界文化遺產,當時沒有太多的游客,古城特色分明;十多年後,2008年曾被聯合國檢查組指責過度商業化、原住民流失;1999年昆明世界園藝博覽會的召開,雲南的旅游出現了井噴式發展,游客大量增長。麗江很快變成一個喧囂的古鎮,這讓很多游人感到失望。一些游人說,過去,在別具一格的小街上,雕梁畫棟、小橋流水,人們享受著“一夜千年”的忘我感受。但是隨著這十幾年的旅游開發,酒吧街的燈紅酒綠中,在小販的叫賣聲中,古樸一點點褪去,曲徑通幽的感覺已經不再。

  比如雲南麗江古城,隨著原住居民紛紛外遷,以及外地客商和游客的大量湧入,原本就非常脆弱的當地傳統民族文化和特有的生活習俗受到強烈沖擊。東巴文化消失的速度已使東巴文化進一步挖掘、搶救、整理、研究以及在民間培養年輕東巴文化繼承人的工作顯得十分迫切。留住人才能留住魂,應盡量的爭取一些原住民在那兒居住。為此,麗江市委、市政府出台規定,原住居民在古城內居住的,每人每月可領取15元生活補貼。同時,通過采取對住房困難的居民戶優先安排公房及廉價租屋,安排古城下崗失業、社會困難人員到服務性崗位等便民惠民措施,使原住居民自覺承擔起保護和傳承民族文化的重任。街道辦、社區也經常組織古城居民在四方街上表演民族打跳等傳統歌舞,邀請外來經營者和游客參與其中。只有這樣,古城鎮才能保持它一定的地域文化、傳統文化等特點。

  記者:保護文化古城鎮,早已經成為國際共識。1975年關於歷史性古城鎮保護的《布魯日決議》亦提出,在修復和翻新這些城鎮的過程中,必須尊重當地居民的權利、習俗和期望,必須對公共目的和目標負責。我們理解,地方經濟要發展,人民生活要改善,但是文化古城古鎮要用同樣的努力去保護,我國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方針亦同樣適用於古城鎮的文化保護。政府在古城鎮保護中,責任尤為重大。在保護與挽救古城鎮文化遺產上,您認為,如何科學對待古城古鎮古村保護這件事關文化傳承的大事,古城鎮度假游才能在“十二五”期間實現產業創新與雙贏多贏?

  楊一奔:麗江人清楚地懂得,獨特的民族文化資源是麗江極為重要的發展資本。留住形才能留住神。自2001年起,麗江對游客開征古城維護費,目前已累計征收8億多元,這些資金全部投入到了古城的保護管理中。自啟動世界遺產申報至今,麗江投入到古城環境整治及一系列保護性建設工程項目上的資金已達14億多元。麗江按照“修舊如舊”的要求,對影響古城整體風貌的不協調建築陸續進行了拆除、整改,重新恢復了大批傳統建築和園林的歷史原貌。如麗江軍分區整體遷移後,原址恢復重建了歷史上馬幫文化的典型代表“馬家大院”;搬遷武警麗江支隊和麗江市醫院後,建起了流官文化園區。僅2009年,審批的傳統民居修繕改造就達300多戶。

  2002年以來,麗江投入近千萬元資金,加強對東巴文化、納西古樂、民間工藝、傳統服飾、節慶習俗的收集、整理、保護、傳承;采取專項資金扶持辦法,修復名人故居院落,恢復古城茶馬古道馬幫景觀,以及用河水沖洗街道、放河燈等傳統民俗活動;組建麗江古城民族文化旅游發展分公司,實施“走進納西人家”等民族文化展示項目,在古城內選擇10個特色民居院落設置東巴紙制作、民族生活器具打造等民間手工藝作坊;專門組織專家編寫納西母語培訓教材,請來老師定期對外來經營者進行納西文化培訓。

  面對全球化的大背景,要十分注意文化的保護和傳承發展,注意解決古城鎮村保護發展中的文化趨同化、單一利益最大的問題。開發培育新的文化旅游產品,創新古城鎮村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展示方式和手段,把歷史與現代文化的注入同商品經營的關系協調好,切實形成適應性的古城鎮村保護發展的體制機制。

  古城是准公共產品,有些甚至就是公共產品,所以開發僅靠某一方獨立運作是不可能的。只有政府主導、部門支持、市場主體、企業運作、社會參與,才能最終達到一個利益協調的機制,有底蘊,更要有創新,這樣才可能把古城的投資、開發、建設、經營、管理做到位。雖然,知易行難,誠然,保護與利用並不是悖論,即使是古城,也必然會在保護其精髓的基礎上煥發新的生機。

  ■鏈接

  地處雲南西北部的麗江古城始建於宋末元初,迄今已有800余年歷史,展現著漢、納西、藏、白等各民族和諧相處的生動景觀和多元文化形態。1997年12月,麗江古城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填補了中國世界文化遺產中無歷史文化名城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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