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古建築 >> 古代建築的特點 >> 中國古代建築 >> 文物建築保護應找到最佳方案 平移不如留下整體歷史環境

文物建築保護應找到最佳方案 平移不如留下整體歷史環境

日期:2016/12/14 21:24:39      編輯:中國古代建築

據報道,前不久武漢市由於市政建設的需要,把一座百年建築平移“滑行”90多米,挪到了原來位置的東邊。這是武漢市文保單位首個建築平移個例。

隨著我國城市建設的不斷發展,城市中的文物建築保護日益成為城市建設和文物保護須共同面對的問題。文物一旦受損便再難復原,因此首要的是讓負責市政建設的決策者和執行者樹立文物保護意識。

近日國務院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其中一大亮點便是建立文物保護責任終身追究制。

文物建築保護應找到最佳方案
文物建築保護應找到最佳方案

清華大學建築學院教授郭黛姮在接受《中國科學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在城市建設中的文物保護問題上,需要研究最佳方案。“平移法”並不是最好選擇。最好的情況是將城市中的歷史環境整個保護下來。

“城市建設中應該很好地把歷史的環境和文物都保存下來,對文物建築進行保護的最好辦法就是原址不動。周圍的新建房屋最好能與這些文物建築‘和諧相處’。如果城市規劃加寬了道路,也可以考慮將文物建築作為道路中間的景觀繞行。”郭黛姮說。

郭黛姮表示,政府和開發商在作規劃的時候,對“是否要平移文物建築”這個問題要慎重。“可選項還是有很多的,比如讓它作為城市景觀保留下來,或者與新建建築融為一體。如果能按這兩種方案操作,最好還是不要平移。”郭黛姮希望開發商用平移的費用來改造文物建築所在地塊的景觀。“可以將文物建築變為中心的景點,周圍加上綠化和其他景觀。”郭黛姮建議。

郭黛姮認為,在文物建築保護問題上,政府有責任出面向開發商提出要求。“政府應該要求開發商將房子保存在原位。當然如果方案做得好的話,古建築還可以進行再利用,可以通過新的功能調整帶來經濟效益。”

不過,如果這些都做不到,而采取平移的辦法,也不是沒有這種先例。“雖然最好的方法還是將歷史環境和歷史地點保存下來,但歷史上平移的案例也是有的。比如天安門前的華表都是平移過的,原來並不在現在的位置。”郭黛姮說。

北京工業大學建築與城市規劃學院副教授廖含文的看法是:“平行移動文物建築雖然可行,但第一成本高,第二不是對所有的結構都適用,第三破壞了原有的城市街區形態和空間,其實也是損失,但起碼保存了建築物本身,屬於異地復建的方法。道路繞行是更經濟、簡單的辦法。”

城市建設中文物破壞現象嚴重

廖含文告訴《中國科學報》記者,目前城市建設中對文物的破壞是很嚴重的,包括對地下文物和地上文物建築的破壞。

“以北京為例,比如近年來的張治中公館被拆,梁思成舊居被‘保護性拆除’等等。”廖含文直言,在文物建築的保護上,我國做得還不夠好,除了世界級和國家級的文物建築,其他文物建築的保護都不夠妥善,甚至很不到位。

有專家指出,我國文物建築數量多,面積大,而管理和保護機構又不完善、不健全,文保部門機構經費也有限,管理和保護的真空地帶和盲區很多。盡管我國在上世紀90年代出台了相關法規,並於2007年再次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但是因為管理資源的不足,造成了“管不過來、沒法管、管不住”的局面。

廖含文認為,城市建設中的文物建築破壞現象屢禁不止的原因,一方面是違法的代價太低,而房地產牽涉的利益太大使然。另一方面,“我國對文物建築的態度是保護而不利用,和西方石質建築相比,中國古建改造和利用也確實難度更大。”

“建築長期空置也不利於保護,最終維修費用太高也會導致逐步失修,即沒有一個好的機制進入良性保護的循環。”廖含文表示。

政府應切實履行職責

在廖含文看來,國務院近日印發的《意見》有一些很好的措施,如提高罰款上限,將地方保護文物成績納入考核等,並強調了對文物的合理利用,這些都會有積極效果。對現有較完整的,並大量存在的古建、古城可以在維持其外觀的同時實現內部改造,使文物建築融入到城市現代化的生活當中,使人們感受到歷史文化氛圍,讓城市在和諧統一、有機的秩序下包容古建。

《意見》建立了文物保護責任終身追究制,對負有責任的領導干部,不論是否已調離、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須嚴肅追責。

廖含文認為此舉顯示了中央對城市建設中文物保護問題的態度,但領導干部終身追責是否有用得看執行的力度。“我個人覺得比較難,因為這和一般的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都不太一樣,假使某領導任內有文物建築被破壞,誰將是提告的主體,是普通百姓,文物保護部門還是上級領導?如果沒人告誰來追責?責任如何認定也不容易。”

正如作家馮骥才所言,希望地方官員把《意見》放進心裡。若官員不走心,《意見》不是又落空?

  1. 上一頁:
  2.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