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故宮建福宮內建私人會所、南京美齡宮經常對外承辦婚宴被媒體曝光之後,被列為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世界文化遺產的承德避暑山莊內建“豪華私人會所”的消息再次刺激了公眾的眼球。隨之,討伐“宮殿古跡興建‘皇家會館’販賣‘皇家體驗’”的聲音不斷。
那麼,真相到底如何?新華社記者趕赴事發地進行了調查。
一條廣告引發的波瀾
記者在承德市采訪了解到,避暑山莊“皇家會館”5月5日在承德市地方媒體上刊登了這樣一則廣告:避暑山莊皇家會館坐落於獨一無二的世界文化遺產——避暑山莊萬樹園景區內,占地38000平方米,建築面積7300平方米,擁有總統套房、豪華商務套房、特色豪華蒙古包等各類房型40余間……皇家御宴、法式大餐,饕餮奢華餐品,至尊體驗,會員獨享。皇家會館內還設世界各酒莊醇正紅酒;養生SPA、茶道室、健身房、室內溫泉泳池、影音廳等服務項目滿足會員不同需求。
除“皇家御宴”“饕餮奢華”“至尊”“獨享”這樣的字眼外,這則廣告還宣稱:“會館除配有秘書、翻譯等常規服務外,還首推‘貼身管家’服務模式,推出一套針對尊貴會員的貼心專屬服務,每名會員都有各自的客戶代表……尊貴會員招募中,首批限量發行會員卡100張……”
“當時一看到廣告我就來氣,避暑山莊是經過國人和省市領導,廣大人民群眾努力,才被世界物質文化管理部門所承認,來之不易。管理者應按照世界物質文化遺產標准來管理保護避暑山莊,讓我們的世界物質文化為中國人贏得國際信譽,讓世界游客為我們的保護而驕傲。”20日早上,一位正在避暑山莊晨練的承德市民對記者說,“看看那些廣告內容,簡直是糟蹋山莊的歷史文化。”
“避暑山莊內建豪華私人會所,入會費20萬元的消息”經媒體曝光後,也引起廣大網民指責。有網友說:一些官員打著保護文物的旗幟,挖空心思地占用全體國民的土地物品,斂不義之財,這種行為就是侵吞國有資產!一些網民認為,這是“利用祖宗留下的屬於全民的遺產,為少數人謀利。”
避暑山莊內確實在建“皇家會館” 承德市文物局局長稱“20萬元入會費”屬建設方炒作
20日,在承德避暑山莊內萬樹園北側,一排將近兩米高的藍色鐵皮柵欄在綠色樹木、草坪映襯下十分惹眼。記者繞著柵欄找了大半圈,最終在西北角找到了柵欄入口。
記者在柵欄內看到,工人們正對大小不同的蒙古包進行施工,有的在蒙古包外鋪地磚、有的在門口砌磚、有的在蒙古包內刷牆。“我們只管干一天拿130元的工資,不知道這些蒙古包是干什麼用的,只聽說要裝修得很豪華。”幾名來自菏澤和濮陽的工人說。
北京一家在現場負責施工的公司經理對記者說:“目前這裡一共建起了33座蒙古包,基本上都是把原來的舊蒙古包拆除重建的。我們的工作是對蒙古包進行精裝修,裝修的價格是多少,要看公司的合同。”他表示,他們公司跟承德哪個部門簽的合同,不方便透露。
承德市文物局局長郎俊山對記者說,現在避暑山莊萬樹園裡所謂的“皇家會館”是市文物局下屬的經營單位蒙古包度假村和承德市城市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建設的。
他說:“1984年,經文化部批准,承德市文物局修建了蒙古包度假村,運營多年來一直未加整修,蒙古包外圍已經出現氈片局部殘壞、木構架槽朽、屋頂漏雨等問題。2010年6月份,經省文物局批准,我們才對蒙古包內外環境進行了整修。”
郎俊山說,原來蒙古包度假村就相當於一個農家樂,不僅破敗不堪,而且與山莊文化不相符。因為乾隆時期這裡就有蒙古包,那時的蒙古包是用於接待國外使節、宴請王公貴族的場所,也是可拆卸的活動場所。1984年文化部批復恢復蒙古包時,文物局建成了磚木結構的固定的蒙古包,用作避暑山莊的旅游接待場所。到去年,這些蒙古包已經破損不能沿用。為此,承德市文物局向上級文物部門報批,重新整修這些蒙古包,同時考慮,整修一新的蒙古包要與山莊文化相適應,於是決定與城建投合作。
“城建投委托廣告公司登出‘皇家會館’廣告的第二天,也就是5月7日,我們就注意到了廣告內容並給城建投發函表示,新整修的蒙古包絕對不能作為私人會所經營,要繼續對公眾開放,不能改變整修的初衷。”郎俊山說。對於皇家會館“入會費20萬元”的問題,他表示這是城建投想炒作,而整修後的蒙古包繼續使用原來的蒙古包度假村還是改成別的名字,這還沒研究過。
但是據城建投總經理崔利民介紹說,皇家會館項目計劃投資3500多萬元,目前已經投資2000多萬元,合資雙方准備成立承德避暑山莊皇家會館有限公司。他說,做廣告的初衷是為了招聘服務人員、領班和廚師,因為以前蒙古包度假村生意不好,做這個廣告也是為了更好地宣傳。
堅決遏制古建文物“傍豪華會所”歪風
近年來,古建遺址中開設“皇家飯店”“皇家飯館”的現象已屢見不鮮,被輿論批評為古建文物“傍豪華會所”的歪風。
按照我國《文物保護法》規定,在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內進行其他建設工程或者爆破、鑽探、挖掘等作業的,必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應當征得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同意。
《避暑山莊及周圍寺廟管理條例》規定,承德避暑山莊及周圍寺廟屬於國家所有,不得轉讓、抵押,不得作為企業資產經營或者從事其他不利於文物保護的活動。確需改變用途的,應當由省人民政府報國務院批准。
對於在“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世界文化遺產的承德避暑山莊內”建設豪華會所會不會對文物或周圍環境造成破壞的疑問,周余良是這樣回答的:“就像我們住的房間,如果三年不住人,就毀壞得快,如果經常住人就毀得慢些。”
記者看到,河北省文化廳1984年轉發文化部文物局於1984年6月23日的批文顯示:同意恢復蒙古包,請你們做好規劃,注意恢復原有風貌。從內容上看並不能體現出將蒙古包建成旅游接待場所。
而2010的《河北省文物局關於對避暑山莊內蒙古包整修項目的批復》稱:“避暑山莊內蒙古包,為避暑山莊內重要的接待場所,我局同意你局意見,對蒙古包進行現狀整修。整修後的建築風格和色彩應保持與周邊環境協調,整修工程方案由你局核准後實施。工程所需經費自籌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