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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推進古鎮保護利用發展的調查與思考

日期:2016/12/13 22:55:04      編輯:古建築紀錄
蘇州市吳文化研究會
 
    2004年,吳文化研究會聯合市有關部門對全市古鎮保護狀況進行過一次全面的調研,並形成了《關於全市古鎮調查的情況報告》,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七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積極推動下,全市古鎮及古村落的保護利用發展工作取得了長足的進步。我市國家級歷史文化名鎮,已由3個增加到10個,占到全國的5.5%,全省的52.6%,另有4個省級歷史文化名鎮,2個國家級古村落。最近,我們對10個國家級歷史文化名鎮的保護利用發展情況進行了回訪調研,並對面上其他一些古鎮作了信息數據的采集。現將有關情況匯總如下:
    一、古鎮保護展現新貌,利用發展邁出大步
    10個國家級歷史文化名鎮的經濟欣欣向榮,傳統風貌重現,鎮容鎮貌整潔,游客往來如梭,呈現出經濟文化旅游齊發展的好勢頭。
   (一)古鎮歷史文化風貌得到較好保護和恢復。10個古鎮分別在全國著名高校或規劃設計院的幫助下,編制了保護規劃,確定了重點保護區、建設控制區和風貌協調區,並嚴格按照規劃,分步實施保護修復和環境整治。目前各古鎮重點保護區內的主要古街小巷、河道橋梁、民居建築,都按原貌進行了保護或整修。
   (二)文物古跡和古建築得到有效保護。據統計,10個古鎮現有世界文化遺產1處,國家級文保單位 6 處(8個),省級文保單位27處,市級文保單位73處,還有一批古文化遺址、古橋梁、古寺觀、古園林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在全市占有相當比重。各地對此十分重視,保護的積極性很高,措施有力,保護修繕得很好,不僅為蘇州的歷史文物保護作出了貢獻,也為古鎮增添了文化內涵和歷史價值。
   (三)傳統民居保護整修力度加大。傳統民居建築群是江南水鄉古鎮風貌的主要載體,面廣量大,既是古鎮保護的重點,也是工作的難點。這幾年10個古鎮都采取了多種措施,因鎮制宜,既鼓勵保護整修,又嚴格審核把關,堅持修舊如舊。多數古鎮重點保護區內一半以上的傳統民居得到不同程度的維護整修,不僅保持和恢復了傳統的建築風格,有的還對內部設施進行了現代裝修,明顯改善了鎮容鎮貌和居住條件。
   (四)基礎設施明顯改善。近年來各古鎮都投入大筆資金改善基礎設施,面貌大大改觀。同裡、木渎、甪直等鎮都分別投入上億元資金用於“三線入地”和截污治理。現在大多數古鎮的重點保護區內已看不到空中線網,污水得到集中收集,生活環境顯著改善。
   (五)居民生活質量有了提高。古鎮保護已從保護整修古建築發展到古鎮風貌整體保護和環境綜合整治,同改善民生緊密結合起來。通過建設基礎設施,整修民居,改善生活環境,發展旅游,增加居民收入。甪直鎮利用古鎮區原化工廠搬遷地塊,投資1.5億元,整治了環境,增添了新的旅游景點和服務設施,既吸引了游客,又改善和豐富了居民的文化生活。
   (六)經濟文化旅游相互促進協調發展。各地通過保護古鎮,挖掘當地的歷史文化資源,打好特色品牌發展旅游業,促進了招商引資和經濟發展。木渎通過辦好中秋賞月民族嘉年華、藏書羊肉節等活動,去年旅游公司直接收入超3000萬元,帶動社會經濟效益近2億。今年將全鎮劃為東南部工業經濟區和以古鎮為龍頭的西北部旅游開發區,發展新一輪的總部經濟、商貿集群、汽車服務、創意園區和休閒水岸五大高端服務業。據不完全統計,10個古鎮2010年實現地區生產總值585.2億元,比2007年增長71.5%,比全市平均水平高10個百分點,財政收入增長109.9%,比平均水平高50個百分點,農民收入有8個古鎮超過平均增幅。
    二、值得總結的一些經驗
    各歷史文化名鎮在保護利用的實踐中,探索了一些好的做法,取得了一些成功的經驗。我們粗略歸納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領導重視,認識到位,是古鎮保護利用發展取得成功的關鍵。
    保護利用工作搞得好的古鎮,一條共同的經驗是黨政領導高度重視。古鎮深厚的文化積澱,豐富的歷史遺存,是祖先留下的寶貴財富,不可再生;它體現了中華民族的文脈和靈魂,是蘇州歷史文化的實物見證;由於歷史的原因,這些遺存已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壞損毀,必須進行搶救保護。周莊、同裡、甪直、木渎等地普遍建立了古鎮保護領導小組,統籌協調保護工作;下設古鎮保護管理辦公室,作為專門工作機構;有的還成立了古鎮保護開發有限公司,具體操辦保護整修事項,確保古鎮保護各項工作有序進行。東山鎮是全國唯一一個既有國家級歷史文化名鎮頭銜,又有國家級歷史文化名村(陸巷古村落)的古鎮。文物古跡眾多,保護任務繁重。歷屆黨委政府深感保護責任重大,堅持走保護古鎮前提下發展經濟的路子。近年來先後籌措近2億元資金投入古鎮、古村落和古建築的保護修繕和環境整治。今年在區委區政府的支持下,著手對環山公路兩側民居進行蘇式建築風格的修復,還原江南水鄉的明清素雅風貌,進一步提升旅游環境。鳳凰鎮保護工作雖然起步較晚,但該鎮發揚張家港精神,急起直追,以恬莊古村為依托,先後投入6000多萬元資金,修繕了榜眼府、楊氏孝坊、石板街等一批歷史建築,挖掘文化內涵,改造基礎設施,整治周圍環境,恢復了古鎮風貌,於2010年成功跻身國家級歷史文化名鎮行列。
   (二)精心規劃,規范管理,是古鎮保護利用納入科學化軌道的重要保證。
    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是一項難度大、技術要求高的工作。各鎮普遍花大力氣科學編制了保護規劃,分三個層次:一是重點保護區,包括各級文物保護單位,有代表性的傳統民居,體現歷史文化風貌的沿街、沿河風光帶;二是建設控制區,體現核心保護區周邊歷史文化景觀的連續性;三是風貌協調區,考慮四周景觀的完整性。既有整體協調,又突出了重點,確保古鎮保護工作科學有序進行。木渎、千燈、同裡、錦溪、沙溪等鎮強化保護管理工作,專門制定了古鎮保護區管理辦法,有的還設立了“古鎮規劃管理保護辦公室”,對房屋建設修繕的風貌、立面、高度等堅持“一枝筆”審批。有些古鎮實施了“保護古鎮,開發新區”戰略,既保護了古鎮,又發展了經濟,還解決了居民的就業問題。甪直鎮把全鎮劃分為古鎮旅游、金融商貿、經濟開發、休閒度假、農業觀光等5個功能區。經濟開發區已引進外商投資企業300多家,建設了熱電廠和污水處理廠,從古鎮內遷入12家企事業單位。關閉古鎮6家有污染的工廠。古鎮面貌大為改觀,先後被國家環保總局評為“中華環保第一鎮”和“全國環境優美鎮”。
   (三)科學開發,打造品牌,是合理利用古鎮資源發展經濟的有效途徑。
    許多鎮在實踐中深刻認識到,保護是歷史責任,利用是現實需要。把古鎮保護利用的目標,定在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發展經濟和社會事業、改善居民生活條件的三者結合上,使傳統文化與現代文明交相輝映。
    發展文化旅游業,是古鎮利用的一條有效途徑。周莊鎮是最早發展旅游的古鎮。該鎮利用歷史名人效應和“雙橋”的知名度,通過打造“中國第一水鄉”品牌,旅游經濟發展成了古鎮的支柱產業,吸納全鎮50%以上勞動力;近年來又不斷深化拓展旅游內容,增添新的景點和游覽項目,使旅游業繼續領跑全市古鎮。同裡鎮著力打造“千年古鎮,世界同裡”、“醇正水鄉,舊時江南”等品牌,推出了“水鄉麗人”、“暮鼓晨鐘”等活動,在旅游業界名聲越來越響。鳳凰鎮把恬莊的古村文化與河陽山歌等非物質文化遺產串連起來,豐富了古鎮文化旅游的內涵,通過吸引游客“唱山歌,游古寺,逛古街,泡溫泉”等品牌活動,推動招商引資,促進社會經濟全面發展。有些古鎮還利用周邊和農村腹地的環境優勢,發展生態、休閒旅游,做大旅游產業,提高整體效應。
    古鎮發展文化旅游業,不僅帶動了交通、商貿、飲食、旅館、傳統工藝等行業的發展,對致富群眾發揮了直接作用,而且還改善了投資環境,擴大了知名度,吸引更多客商前來投資發展。
   (四)政策扶持,多措並舉,是古鎮保護利用得以順利運作的重要基礎。
    資金短缺是古鎮保護的一大難題。為解決資金困難,各鎮堅持從實際出發,制訂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走“政府主導,社會支持,市場運作”的多元化籌措資金的路子。木渎鎮采取“投、引、融”的辦法多方籌集古鎮保護開發建設資金。“投”就是前期項目開發由政府投入為主;“引”就是通過招商引資,吸引民間資金、外地資金參與古鎮開發;“融”就是用建成的景點資產向銀行抵押融資,用於再開發。金庭鎮對明月灣古村落的保護整治,多元化籌資投入4000多萬元,打造成為了國家級歷史文化名村和山水風光旅游村落。吳江市政府為支持保護利用,下放了古鎮直管公房的管理權,各古鎮可根據實際情況和統一需要決定這些公房(包括古建築)的維修、使用和管理。
   (五)著眼民生,依靠群眾,是古鎮保護利用取得成功的基本條件。
    古鎮保護,關鍵在人。古鎮居民是保護工作的主體,只有得到群眾的理解和支持,發動居民群眾參與,古鎮保護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成效。因此,各鎮在實際工作中十分注重發動群眾,注意在保護中改善古鎮居民的生活,正確處理古鎮保護與群眾利益的關系,使老百姓在保護利用中得到實惠,進而調動起古鎮居民自覺關心和支持古鎮保護的積極性。同裡鎮通過加強基礎設施建設,不斷改善居民生活環境,留住了9000多名“原住民”,從而保持了古鎮的生機活力,充分展現了古鎮的原真性。
    千年古鎮不但留存了一大批珍貴的歷史文化遺產,還造就了一批熱愛家鄉、熱心於古鎮保護的社會人士和土專家。各古鎮十分重視和依靠他們,認真聽取他們的意見建議,利用他們聯系面廣的有利條件做好向上對外的聯絡攻關工作,有的還在古鎮保護機構中擔任實職,充分發揮他們的積極作用。
    三、對推進古鎮保護利用發展工作的幾點思考
    我市古鎮的保護利用和發展工作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但仍然任重道遠。10個國家級歷史文化名鎮的保護利用工作如何深化提升,使其長期可持續進行?面上其他的一些古鎮如何開展保護利用工作,使其能夠提級進位?散落在面上的一些有保護價值的古街巷、古村落、古建築、傳統民居,如何實施搶救性保護?對此,我們作了以下一些思考:
   (1)保護利用和發展是古鎮永恆的主題,必須探索建立與此相適應的長效機制。
    目前我們雖然在保護利用和發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仍有大量的後續工作要做。在某種意義上講,保護利用工作僅僅開了個頭,而且其專業性科學性要求更高。因此,必須有高效有力的機制來加以指導、協調、保證。建議建立一個古鎮保護利用和發展協調小組,由市領導召集,規劃、住建、農委、文化、文物、旅游、水務、市政市容、環保、商務、財政等有關部門組成,吸收有關古鎮代表參加,定期研究一些政策措施,協調解決一些問題。為加強平時的聯系,應由主管部門牽頭,建立一個經常性的聯絡機制,吸收一些熱心該工作的社會團體和個人參加,以利於信息溝通和工作指導。
    積極申遺是古鎮保護利用工作的重要內容,也是建立保護利用長效機制的有力舉措。蘇州的古城、古鎮、古村落保護,在全國屬領先地位。應該說已具備了申遺的條件。問題是要加強策劃組織。前些年,周莊、同裡、甪直等三個古鎮曾同鄰省的烏鎮、西塘、南浔等鎮聯合起來,設想以水鄉古鎮的名義申報世界遺產,因隸屬兩省,協調困難而擱淺。近年來,古鎮申遺的呼聲再起。我們認為應抓住當前有利時機進行申報。一是10個國家級古鎮或選其中條件成熟的若干古鎮,捆綁在一起,以“蘇州水鄉古鎮”名義申報;二是把蘇州古城、古鎮、古村捆綁在一起,以“三古”的名義申報。以上兩個方案,各有利弊。蘇州古城、古鎮、古村水系相連、文脈相沿、風貌相同、習俗相似,不可分割。捆綁在一起申報,雖更能真實反映江南水鄉古時城市農村的概貌,但工作量會成倍的增加,難度大為提高。為提高申報的成功率,我們傾向於以“蘇州水鄉古鎮”的名義申報。
   (2)資金是古鎮保護最困難的問題,必須繼續加強政策扶持使古鎮保護利用發展工作走上可持續發展軌道。
    古鎮的保護是各級政府義不容辭的職責。通過保護利用,發展旅游,推動經濟,增加地方財政和居民收入,許多地方已有成功的經驗。然而必須清醒看到,發展文化旅游雖取得了非常好的社會效益,但政府從中得到的直接收益同對古鎮保護的投入是不成正比的。一些地方的調查表明,政府從旅游得到的直接收入,僅能維持旅游服務人員的開支和景點的日常維護;而且蘇州古鎮比較密集,面貌基本同構,發展旅游的潛力不是無限的。因此,在要求各古鎮積極發展經濟增加財政收入的同時,對保護古鎮應繼續加強政策扶持和政府投入。這應該是保護古鎮的基本方針。建議在以下幾個方面加以探索:一是土地換保護。借鑒吳江市政府將古鎮出讓土地所得的市級留成返還鎮裡用作保護的做法,建議將古鎮出讓土地的縣級市及區分成部分,全部返回該鎮專項用於保護。市級財政也可以考慮在土地出讓收益中提取適當比例,建立古鎮保護利用發展基金,用於支持重點扶持項目。二是將古鎮古村納入生態保護補償范圍。水鄉古鎮古村與沿太湖的鎮、村一樣,在發展經濟中負有保護環境、保護生態的重任,而且事實上在保護生態環境方面已經作出不少貢獻。為促進水鄉古鎮古村生態環境的保護整治,建議將國家級、省級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納入生態保護補償范圍。三是減免古鎮工商稅負。推廣錦溪鎮對小型工商企業實行三年免征,三年後定額征收的做法,放水養魚。四是對古鎮古村落范圍內非鎮村屬景點的旅游收入實行屬地分成,分成收入用於古鎮古村的整治和管理。
   (3)水是江南水鄉古鎮活的靈魂,必須下大力氣改善水環境解決不盡人意的問題。
    改善水質、保護水環境,是當前古鎮保護利用和發展中的又一難題。古鎮水環境的整治是一個系統工程,必須全市上下共同支持。建議首先要解決古鎮自身污水集中處理、合格排放問題。市有關部門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和幫助古鎮做好該項工作。同時,應由市政府出面,對上游和周邊污水排放嚴格監督控制,督促整治,逐步改善,力爭在“十二五”期間基本解決或明顯改善。
   (4)傳統民居是古鎮風貌的核心,必須堅持高質量高水平的維修保養。
    目前傳統民居的產權狀況比較復雜,有市(縣)區屬國有的,有鎮屬集體的,大量的民居為個人所有。但相當多數的戶主已不在當地居住,或空關,或出租,給保護維修帶來困難。為有利於保護利用,市(縣)區屬的古建築及傳統民居,除特殊情況外,一般應劃撥給屬地鎮管理。為解決維修資金的來源和長效管理問題,可允許一些古建築、傳統民居出售、流轉,前提是承諾按規定保護。並相應解決出售、流轉後的產權證、土地證的辦理問題。同時,在維修過程中注意外牆立面的協調,以保持其特色和原真性。要重視解決當前維修專業人才缺乏和維修水平不高的問題,建議開設專業培訓班,在有關職業學校增設古建築維修課程或講座。
   (5)古鎮的保護利用和發展需要依法進行,必須建立健全法規體系。
    2003年頒布的《蘇州市歷史文化名城名鎮保護辦法》,對古鎮保護起到了十分積極的推動作用。但由於制定較早,重點講古城保護,講古鎮比較籠統,也未上升為正式法規,對指導規范古鎮保護利用和發展工作存在一定局限性。鑒於當下古鎮保護利用和發展中出現的一些新情況新問題,亟須通過法規來明確和規范,特別是古鎮內古建築、傳統民居的流轉、轉讓、領證等問題要有明確的態度和規定。建議把制定我市古鎮保護條例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並能盡快出台。
   (6)原住民是古鎮歷史文化原真性的重要組成部分,
    必須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環境盡可能多的留住。目前古鎮原住民出現減少趨勢,生活環境不盡如人意是一個重要原因。如不重視古鎮居住環境的改善,有可能成為新的“髒、亂、差”聚集地。因此,改善居住環境,盡可能提高當地居民的生活質量,成為保護古鎮的一項重要內容。各古鎮應根據各自實際制定改善民生的政策,加大對古建築、傳統民居修繕的補助力度,加快生活衛生條件的改善,使古鎮原住民心情舒暢地生活在風貌古樸、設施現代、環境優美的環境中。
   (7)古鎮的經濟社會發展有其特殊性,
    必須采用切合實際的考核辦法。古鎮承擔著經濟發展、改善民生和古鎮保護的多重任務。因此對干部的考核應有別於一般鄉鎮。建議對古鎮適當放寬或降低經濟指標考核,而增加古鎮保護利用方面的考核內容,從而促進古鎮走上符合自身規律的發展路子。
    由10個歷史文化名鎮聯想到全市各地的保護利用問題。我們認為凡是有保護價值、而又有可能保護的古鎮、古街巷、歷史遺存、古村落、古建築、傳統民居,都應該堅決保護,並逐步探索利用發展的路子。這是對歷史負責,對子孫後代負責。通過對古城古鎮古村及其歷史文化的保護利用,促進和豐富以“三區三城”為目標的現代化建設,更好地描畫蘇州傳統文明與現代文明融合的絢麗畫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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