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是一個人多地少、耕地資源稀缺的發展中大國,節約集約用地,不僅關系當前經濟社會發展,而且關系國家長遠利益和民族生存根基。近日,記者在禮泉縣采訪中發現,位於該縣煙霞鎮袁家村的“關中古鎮”項目,在沒有取得土地審批的情況下公然毀壞耕地開發建設,並且公開銷售樓盤。
記者來到位於禮泉縣煙霞鎮袁家村的“關中古鎮”項目工地,工地工人緊張的忙碌著,記者看到兩排樓房已具雛形,並向南一直延伸到果園裡,據工人講,以後這片果園都會被占用,而且路對面的果園也會被征用。記者隨後來到“關中古鎮”售樓部,售樓員介紹稱,關中古鎮項目共占地1250多畝,由陝西銀山房地產公司開發,目前建設的主要為沿街商鋪,到2012年9月可以交房。隨後,售樓員指著規劃圖一塊未標注的地段稱此處將來會建兩排別墅,目前政府不允許建別墅,所以沒有標明。當記者問及是否辦理了相關手續?售樓員告訴記者,項目的相關手續正在辦理中,目前銷售情況很好,均價3600元每平方米,房款分兩期繳清不能按揭。沒有取得任何手續,“關中古鎮”就已占用村民的耕地開發建設,顯然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禮泉縣國土資源局辦公室鄭主任稱,“關中古鎮”征用土地的手續已經報了上去,目前還沒有批下來。當被問及如此情況是否算未批先建,鄭主任不置可否,當記者想要在進一步采訪相關負責人時,鄭主任表示,目前領導正在調動中,下面人心惶惶,無心接待記者。
據了解,“關中古鎮”占用的耕地屬於集體土地,根據相關規定,在沒有轉為國有土地前不允許改變土地用途,更無法進行招投標。那麼,陝西銀山房地產開發公司又是怎麼取得土地的使用權進行開發建設的呢?審批手續沒有批下來,房地產開發公司就已經在土地上進行開發建設了,國土資源局又是如何監管的呢?
《土地管理法》中明確規定,未經批准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非法占用土地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各級土地部門應嚴格保護基本農田,占用基本農田必須經國務院批准;若將集體用地變為建設用地,需先辦理轉用手續,再由土地部門辦理征用手續,然後才能開發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