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建制走起來何以“不順”(2)
日期:2016/12/14 22:49:57   編輯:古建築結構另一方面,業主雖然退出了建設流程,卻從未降低過對工程“”的要求。“實施上,很多時候標准不會降低,甚至會向代建單位提出超標准要求。代建單位作為項目建設主體,只能按現則辦事,看菜吃飯,給多少錢辦多少事,提的要求若超出投資額,肯定接受不了。”段海金說。
對此,廣東廣建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姚明球也有相同的看法:“使用人追求的是在許可范圍內盡可能實現項目建成後的使用價值,即花了錢多辦事;代建人追求的則是按執行,即有多少錢辦多少事。因此在實踐中經常遇到這樣的情況,使用人主觀上不希望代建人節省投資,而代建人為了避免與使用人發生矛盾,明明可以節約的投資也只好又用在工程上。”
“作為使用單位的政府部門是強勢業主,提高標准必然帶來額外費用產生,但審計廳對代建項目進行審計時,卻嚴格按照原批准的規模和標准。”江漢玺談道。無論是對代建管理機構還是代建單位,這都是個兩難的問題。
而代建過程中實際的財權仍然掌握在使用單位手中。代建單位需向使用單位申請資金,再由使用單位確認後向財政部門申請撥付。“在這個過程中,使用單位如不配合會影響工期。由於使用單位一早就獨立於項目之外,對於項目實施哪裡需要用錢,怎麼用,用多少等具體事宜並不清楚。如過多干預,特別是變更設計,對控制投資影響更大。”江漢玺直言不諱。
觸動舊有利益格局
代建方與使用方的摩擦,從制度上看,是由於原先使用單位的部分權力讓渡給了代建單位。然而代建單位在承擔起代建事權的同時,卻因相關的缺失,導致代建過程信息不透明,權責不對等。而代建制中使用方特殊的身份地位,更加劇了這一現象。
而從體制深層次探究,使用單位的部分權力讓渡給了代建單位,就隔離了使用單位的公務人員與設計、施工等單位的直接利益關聯。對那些想通過政府項目“撈一筆”的人而言,代建制無疑堵死了他們發財的路子。
“在過去自建、自管、自用模式下,只要哪個廳局一有項目,社會上各種包工頭、建築企業就開始打聽:這個項目是哪個廳局負責?是哪個領導主管的?下面具體操辦的人是誰?包工頭們聞風而動,繞著圈子去接觸你。”段海金向記者分析道,“因為你手頭有這種資源,其他人就過來拉攏你,腐蝕你。”代建制為公務人員建起一道反府腐“防火牆”。
“代建制改變了政府投資非經營性項目的利益格局,肯定會有一個博弈過程。目前,大多數使用單位是支持代建的。少數本身有基建力量的單位,就會有一些抵觸情緒。”段海金說。
盡管存在一定的摩擦和阻力,但在采訪中,無論是代建管理部門、代建單位還是使用單位,都對代建制表示認可。
“代建制是新生事物,在政府導向下,企業主動搶占代建市場的先機,培育團隊,樹立企業品牌,是企業完善自身產業價值鏈的戰略選擇。” 從2005年廣東試水代建制以來就在代建市場上摸爬滾打,姚明球這位“老將”可謂心得頗豐。
與此相佐證的是,推行代建制以後,由於建築市場項目來源的改變,很多企業內部進行了改革,催生了一批為生產性服務的實行專業化管理的公司,從而促進了整個建築領域的革新。
然而,姚明球告訴記者,代建涉及財稅、建設、物價、消防等諸多部門,造成投資管理、行政職能交錯重疊,以致影響到代建單位及代建市場的培育。“如果大型國企開始對代建市場持觀望態度,小企業操作代建項目的結果將是把風險直接轉嫁給政府。”姚明球說,“要進一步培育代建市場,各方面配套改革就要跟上。”
代建制作為投資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涉及到政府相關部門管理方式和權責調整。改革越是深入,就越會觸動原有體制下的利益和權利格局。
“面對一些摩擦和阻力,我們要客觀分析:如果是體制機制上的不健全和配套政策不完善造成的,我們要加緊改進。如果是因為損害了某些部門和個人的特殊利益,就恰恰證明我們的代建制發展方向是對的,一定要堅持。”段海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