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留住歷史根脈傳承中華文明——習近平總書記關心歷史文物保護工作紀實》一經發表,在全國文博系統和公眾中引起強烈反響。
文物,記錄著民族的歷程與記憶,承載著歷史信息、科技信息,又兼具審美和藝術價值。文物還是不可再生的寶貴資源,珍貴而脆弱。
在市場經濟下,如何做好繁重而艱巨的文物保護事業,留住歷史根脈,傳承中華文明,成為一道擺在我們面前的重大命題。
成果累累壓力仍重
我國地域遼闊,歷史悠久,民族眾多,故而我國文物數量多、品種全、精品多、發展序列完整。祖先為我們留下了豐富多彩的文物遺產,也留下了保護它們的重任。
我國現代保護文物古跡的活動可追溯到20世紀20年代。1949年後,黨和政府高度重視文物保護事業。198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公布施行,標志著我國文物保護事業開始走上法制化軌道。2002年,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頒布,確定了文物保護單位、歷史文化街區(村、鎮)、歷史文化名城三個層次的保護體系,“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得以確立,從而為新時期文物事業的發展提供了法律保障。2011年,歷時5年的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結束。此外,南水北調工程中的文物保護工作,得到了各方積極參與。
隨著文物保護事業的發展,現代科學技術進一步應用於文物保護之中,文物保護科技領域的國際合作在保護技術、人才培養等方面有所進展。
在取得長足進步的同時,文物保護事業也面臨考驗和挑戰。近來,頻發的火災讓數百年歷史的古寨、古城樓化作灰燼;重要文物被走私出境;盜墓猖獗,文物慘遭破壞;商業開發摧毀了文物建築和街區歷史風貌,令人痛心疾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