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強經濟發達地區古村落的保護和利用
日期:2016/12/14 10:53:43   編輯:古代建築
——以蘇州地區的古村落為例
江蘇省蘇州大市范圍內有 7 座國家級傳統村落,它們分別是吳中區東山鎮的楊灣村、翁巷村、陸巷村、三山島村,金庭鎮的明月灣、東村,以及常熟的李市村。因地處蘇州這一經濟發達地區,這些村落在保護和利用上存在著一些特有的問題和契機。
保護和利用的整體情況
蘇州市各縣、鎮屬轄的古村落在保護和利用方面的水平是不均衡的。就調研的這 7 座古村落而言,陸巷村、三山島村及明月灣村處於太湖風景名勝區,是蘇州市老牌的村落類型的旅游景點。以發展旅游經濟為利用的具體手段,以經濟利益的獲取為保護的直接動力,這三座古村落在商業利用的基礎上實現了良好的整體保護,明顯地優勝於其他幾座未經旅游開發或未完全開發的古村落。村落實行景區管理模式,圈地售票,內部又提供食宿餐飲及旅游商品特產售賣服務,多數是村民自營的農家飯店、民宿客棧、娛樂場所以及商店。村民中旅游從業人員比重較高。
楊灣村和東村則處於半開發半利用的狀態,沒有實行圈地賣票制。游客可以自由出入村子,但有些村民自主收費,供游客參觀某些個體的古宅。利用游客到來的商機,村民擺攤或是提籃售賣一些水果、野菜、魚蝦等土特產,但沒有專營的特產或旅游商品店鋪。村莊周邊也開設有一些農家飯店,但不成氣候。村民中的旅游從業人員數量較少。雖然還沒有被良好地整體保護,但村落中有些個體的宅院已經被列為國家級、省級文保單位。
翁巷及李市村都處於未開發狀態,但情況有很大的差異。翁巷村已經接近於城鎮化,未被作為旅游景點進行開發,村民自建房屋較多較新,盡管保持了較和諧的外觀風貌,但古村的輪廓已經不明顯。居民數量較多,主要得益於和東山鎮區保持較近的距離。李市村地處非風景名勝區,幾乎沒有游客,也沒有旅游經營性質的個人或商鋪,村容村貌較為破敗邋遢,盡管留存一些破舊的老房子,但是整體的歷史氛圍很微弱,不管整體還是個體,都沒有什麼保護措施。
存在的主要問題
第一,大量古建築傾圮荒廢。在這些古村落中,很多古建築已經傾廢,荒敗不堪,有些被用作柴房豬圈,有些則任由風雨摧蝕,村民既不居住使用,也不采取任何保護修復措施。還有些可能將要被夷為平地,另起新屋。這種現象即使在陸巷、明月灣等已經被高度開發的古村落中也有存在,而在楊灣村、東村、李市村等未開發成景點的村中就更為嚴重。
第二,自建房屋缺乏合理規劃。村民為改善居住條件紛紛改建、擴建和新建住房,在一定程度上破壞了古村落的原真性格局和古樸自然的外觀風貌。在陸巷、明月灣等已開發為旅游景區的村落,由於管理方的重視,這種現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在楊灣、李市、三山島等村落已經惡化得很嚴重。翁巷村雖然新建的房屋很多,但是外觀風貌方面控制得較為合理,不過村落整體的氛圍也已經缺乏歷史感,現代氣息更加強烈。
第三,青壯年人口流失。陸巷、明月灣、三山島已成著名旅游景區,游客往來如織;翁巷緊鄰東山鎮區,居住人口較為密集;楊灣、東村地處交通要道,居住人口也不在少數;只有常熟李市村的居留人口明顯稀少。以上這些村落的人口都普遍呈現老齡化趨勢。青壯年常住人口的缺少,使村落缺少了最根本的生命力,這對村落歷史的延續是一個嚴峻的挑戰。
第四,環境衛生惡劣。除了明月灣、陸巷、三山島等旅游村落之外,其余的古村落衛生情況普遍較差,或是畜禽散養導致糞便隨處可見,或是排污系統不具備不完善導致污水橫流,或是缺乏正規的垃圾收集站和衛生的公共廁所。
第五,商業招牌過於奪目。如在明月灣村古樟樹對岸,有兩三家“農家樂”的招牌過於奪人眼目。商家過分關注自己的廣告效應和營利收益,卻忽略了古村落整體的景觀效果,這對公對私都是無益之舉。過多的廣告牌不如沒有廣告牌,反而破壞了景觀,徒增游客的反感。
對古村落保護利用的建議
蘇州地區自唐宋以來一直是富庶文明之地,當前在全國范圍內仍是工商業經濟繁榮,現代化、城鎮化建設超前的首屈之地,而且還留存著豐富的古村落實體。針對以上所述的主要問題,結合蘇州地區經濟文化環境和社會發展形勢,筆者有如下建議:
第一,保護私有產權,維持民居本質。村落中的古建築破敗廢棄,部分原因是原來的家庭人口繁衍擴散,門戶分立,管理和利用難以統一,所以就廢棄,無人處置。而在有些地區,如皖南地區對古村落民居采取了產權置換的措施,以實施統一的管理利用。然而,產權的私有和分散並非是保護不好和過度利用的根本原因,產權置換也只是一種嘗試性的方法。產權的私有制及分散性,在陸巷、明月灣等村落同樣存在,但是其保護程度明顯優於其他村落,利用方面控制得也較為適度。筆者認為,要有效保護、合理利用好古村落,關鍵還在於村民、村委、經營者組成的利益共同體的保護觀念、利用思路、管理方法是否科學。在保護管理利用開發過程中,需要具體反復地協商協調,需要於各利益相關方之間達成平衡的約定,更重要的是能使利益相關方都能看到共同長遠的利益。
第二,完善保護規劃,堅持保護利用。當前蘇州地區已經有相當一部分的古村落制定了保護規劃,但仍有部分古村落目前尚未制定保護規劃,即使已有保護規劃的古村落,有些也未能有效地遵照規劃實施保護修繕措施。究其原因,主要是蘇州地區的古村落遺產數量較為豐富,而政府財政資源有限,對於古村落的修復保護難以全面承擔,村民自身以及村集體更是難以承受。基於客觀條件所限,建議當地鎮政府及村委會能夠采取“有限投入,有限開發,有效維持,有待修復”的政策,即對於願意投入的資本不必要求過多過高,同時根據投入的資金,有限制地允許開發利用,必須以不造成破壞為前提。對於瀕危古建築的現狀有效維持,使其不繼續惡化為目標,再等待投資進行完整地修復。另外,古建築遺存也是建築、歷史、民俗、美術等學科的一種科研資源,應該允許以村委會或村民家庭為單位,向科研團隊或個人提供科研服務,按標准收取費用。
第三,建設基礎設施,營造宜居環境。古村落本質上還是人口居住的聚落,而非旅游景點或者博物館,如果要保留村落人口,維持繁衍,或者吸引村落外流人口的回流,必須具有宜居的條件和品質。營造宜居的村落環境,需要加強衛生、交通、停泊、通訊、物流等基礎設施的建設投入,此外還要培養村管理部門的管理理念和村民自治的意識。
第四,鼓勵人口回歸,給予優惠補貼。地方政府及村委會應該制定一些鼓勵外流人口回歸的政策。對於回村創業投資的人口給予一定優惠扶持條件,並提供諸如就醫、就學、養老方面的便利服務。即使不回村創業的人口,也可以通過給予交通補貼、免收過路費等方式,促進其“常回家看看”的意願。
第五,加強集體公益宣傳,開展文化審美教育。村民亂建房屋、商戶亂掛廣告等行為破壞了古村落的質樸景觀和歷史氛圍,究其原因,主要是村民或商戶缺乏集體公益意識,自由散漫,以自我為中心,同時文化水平較低,審美意識較差。因此,鎮政府及村委會應該加強對村民的集體主義公益宣傳,加強面向農村人口的審美教育和營造農村的文化氛圍方面的工作,逐步改變中國農民在精神上“土”的局面。
第六,改變保護觀念,調整鄉民心態。蘇州乃至整個江蘇地區屬於經濟發達、交通便利地區,全區域內部已經基本實現城鎮化或半城鎮化。傳統村落處於“城鎮包圍農村”的發展形勢之下,這對於人口的短暫回流和住房利用都是有利條件,最大的威脅來自於城鎮化的蠶食。古村落生存和發展的途徑是多元的,即使不發展旅游業,仍有存在的價值和可能。因此,蘇州地區的古村落在當前城鄉經濟建設的大環境下,仍然可以發揮其作為自然村落、正常的人口聚居點的功能。正常使用和有針對性的文化遺產保護相結合是古村落保護的正確方式,發展旅游業並非其保護和利用的唯一途徑,也不是農村經濟發展的唯一途徑,不應該純粹為了追求經濟收益,毀滅了鄉村的寧靜和自然。
(來源:中國文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