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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文化遺產亟待修復與維護

日期:2016/12/14 12:08:56      編輯:古代建築
    半個多世紀以來,我國的文化遺產,無論是物質的還是非物質的,幾乎無一幸免地遭遇了不同程度的破壞,文物建築被毀滅消失,民間藝術、民間工藝陷入人亡歌息、人亡藝絕的慘境。迅猛異常的大規模現代化建設,毫不留情地對城鎮鄉村進行了摧枯拉朽式改造,也再一次摧毀著物質的和非物質的文化遺產,使它們難以存留、傳承,許多鮮活的優秀遺產瀕臨滅絕的境地,致使先後有兩代人或多或少地失去了對傳統文化記憶的傳承。

    在此背景下,對遭到破壞而瀕危的民俗文化遺產實行修復和維護成為當務之急。對民俗文化遺產進行文化修復和維護的目標很多,我認為,其中最主要的是以下5個目標:

    文化素材傳承出現了丟失或遺忘,必須積極尋找原有的元素和可復原的種種素材。例如,許多古老劇種、傳統曲目、民族史詩,在那些特殊的年代裡因為被迫停止了傳習而迅速失傳,因此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在現存老一代傳承人中喚醒傳統文化記憶進行搶救勢在必行。近幾年來,這種找回失去的文化素材的深入調查研究已經取得了積極的成果,可以預見,在依法、科學保護的推動下,非物質文化遺產逐步融入現代生活的精神家園將是大有希望的。

    文化蒙蔽所施加的各種誤導,必須盡快糾正錯誤。特別是千百年來傳承下來的民間信仰習俗的表現形態及其深厚的文化內涵,都被不加區別地判定為封建迷信,這些在修復中都必須給予科學論證,還原其歷史的本來面貌。例如傳統的舞龍舞獅對龍獅的吉祥崇拜,對傳統傩舞、傩戲、傩祭中的祀典儀式和民間傳統節日民俗、廟會民俗中表現出的美好祈願等民間俗信,都要與所謂“迷信”活動嚴格區分開來予以肯定,使被毀棄的珍貴遺產重新展現原有的風采。

    文化萎縮造成的知識缺失,必須導入相關的認知。在中國,現當代對於傳統文化,特別是對傳統民間文化遺產的認知嚴重缺失。在特定的歷史背景下,民間文化長期以來被排擠到邊緣地位,甚至遭到貶斥或者歧視,這是極不公平、極不科學、十分陳腐的文化觀念,亟待反思與糾正,從而使萎縮了的民族民間文化精粹得到完美的傳承和充分的弘揚。與此同時,把所有和非遺保護相關的人文學科的研究發展繁榮起來,發揮其積極有效的文化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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