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准則”:文化遺產保護新起點
日期:2016/12/14 11:38:05   編輯:古建築保護2015版《中國文物古跡保護准則》科學構建了中國文化遺產保護從價值認知到保護原則,再到保護實踐的完整體系,標志著中國文化遺產保護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
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對文化遺產保護提出了新的要求。2010 年,經國家文物局批准,中國古跡遺址保護協會開始了《中國文物古跡保護准則》(下稱《中國准則》)的修訂工作。為此成立了由古建築、石窟寺、考古、世界遺產、規劃、行政管理、法律等領域專家組成的專家小組,具體進行《中國准則》正文和闡釋的修訂工作,美國蓋蒂保護所也受邀參與了修訂工作。
歷時4年,經過大大小小近30次國內、國際專家研討會,並廣泛征求了中國古跡遺址保護協會顧問委員會成員、各省級文物行政管理部門和文物保護相關資質單位的意見,修訂工作終告完成。
修訂後的2015版《中國准則》既充分尊重了前版的主要內容,保證了內容上的延續性,又充分吸收了中國十多年來文化遺產保護理論和實踐的成果,呈現出一系列新的特點和亮點,得到國際社會的廣泛認同,標志著中國文化遺產保護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
適應文化遺產保護新要求
2000 年,由中國國家文物局推薦,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中國國家委員會( 中國古跡遺址保護協會)與美國蓋蒂保護所、澳大利亞遺產委員會合作編制的《中國准則》印發頒行。它在對中國當時的文物保護工作進行充分總結的基礎上,明確了文物保護工作的基本程序和基本原則,澄清了當時文物保護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爭議,提升了中國文物保護的理論水平,規范了中國文物保護的實踐工作,促進了中國和國際文物保護理論的交流和學習。
2000 年以後,隨著經濟社會的迅速發展,中國文物保護事業進入到一個蓬勃發展的黃金時期,主要表現在文物古跡保護理論的迅速發展和空前活躍的文物保護實踐。
2005 年12 月,國務院印發了《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明確提出了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指導思想、基本方針、總體目標和主要措施,標志著中國文物事業進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理論的發展,特別是價值認知方面的發展,直接導致了文物古跡類型和數量的激增。文化景觀、文化線路、遺產運河、工業遺產、科技遺產、系列遺產等一大批新的遺產類型進入視野。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認定的不可移動文物從30余萬處增加到76萬余處。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數量也從2000年的750處增長到目前的4296處。各地省級和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數量也有了大幅度增長。
為適應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對文化遺產保護提出的新要求,需要對《中國准則》及時作出相應的修訂與補充,以更好地解決當今文化遺產保護面臨的主要問題。而這一時期文化遺產保護實踐的經驗積累和理論探索也為修訂《中國准則》創造了條件。
修訂後的《中國准則》是集體智慧的結晶和辛勤工作的成果。與2000版《中國准則》相比,2015版《中國准則》在文化遺產價值認識、保護原則、新型文化遺產保護、合理利用等方面充分體現了當今中國文化遺產保護的認識水平,更具針對性、前瞻性、指導性和權威性。
豐富文化遺產的價值構成
在價值認識方面,2015版《中國准則》在強調文物的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的基礎上,又充分吸納了國內外文化遺產保護理論研究成果和文物保護、利用的實踐經驗,進一步提出了文物的社會價值和文化價值。
社會價值“包含了記憶、情感、教育等內容”,是文物古跡在“知識的記錄和傳播、文化精神的傳承、社會凝聚力的產生等方面所具有的社會效益和價值”。
天安門城樓是體現社會價值最好的例子。1949年10月1日前天安門城樓是一座具有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的古建築。1949年10月1日,毛主席在天安門城樓上莊嚴宣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天安門從此被賦予了新的社會價值。此後許多國家重大政治事件均是在這裡發生的。天安門是中國的象征,是中國人民心中的聖地,是社會凝聚力的核心。這一社會價值決定了對天安門的維修不能像對待一般的古建築那樣維修。對天安門建築結構的維修可以采用古建築的方法,以最大限度地保護其真實性;而建築彩畫和牆體表面等關系到天安門形象的處理方法則以保持天安門莊嚴、肅穆、整潔的面貌為指導思想,可以采取新材料、新工藝。
文化價值“包含了文化多樣性、文化傳統的延續及非物質文化遺產要素等相關內容”,“主要指以下三個方面的價值:1. 文物古跡因其體現民族文化、地區文化、宗教文化的多樣性特征所具有的價值;2. 文物古跡的自然、景觀、環境等要素因被賦予了文化內涵所具有的價值;3. 與文物古跡相關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所具有的價值”。
以杭州西湖文化景觀世界遺產為例。杭州西湖作為單純的自然湖泊並不具有世界遺產要求的突出普遍價值,但加上文化價值,則被列入了《世界遺產名錄》。杭州西湖對精英階層而言是歷代文人按照理想世界改造和經營的文化之湖,是他們的精神家園;對普通民眾而言,優美的景觀和無數家喻戶曉的故事和傳說,包括著名的《白蛇傳》和《梁山伯與祝英台》,使西湖成為了名副其實的人間天堂。而西湖的自然山水、城湖格局、西湖十景、文化史跡和特色植物則是這一東方文化名湖突出普遍價值的價值載體。
社會價值和文化價值進一步豐富了中國文化遺產的價值構成和內涵,對於構建以價值保護為核心的中國文化遺產保護理論體系,將產生積極的推動作用。
保護文化傳統的先進理念
關於文物保護基本原則。2015版《中國准則》在繼續堅持不改變原狀、最低限度干預、使用恰當的保護技術、防災減災等文物保護基本原則的同時,進一步強調了真實性、完整性、保護文化傳統等保護原則,真正體現了中國文化遺產保護基本原則豐富而深刻的內涵。
真實性原則不僅強調了對物質遺存的保護,而且強調了相關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完整性原則強調要從空間、時間兩個維度,把文化遺產的相關要素,包括體現文物價值的環境要素等加以完整保護。文化傳統保護原則強調了對與物質遺產相關的文化傳統的保護,這是能否實現對優秀傳統文化保護的重要因素。
以雲南紅河哈尼梯田文化景觀為例。哈尼梯田是物質遺產,而這種物質遺產是非物質遺產的產物。哈尼梯田的美景舉世公認,但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理由並不是其突出的美景,而是當地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生存模式,這個模式對當今世界可持續發展的理念有著示范作用。
哈尼梯田的模式稱為四素同構,即位於山頂的水源林、村寨、村寨下的梯田和山谷中的河流。這個模式靠水的有機循環維系。位於山頂的水源林吸收了雨水後緩慢釋放,形成從山頂經村莊向下的梯田灌溉系統,於是村民有水可用,梯田有水灌溉,可以種植水稻,在稻田養魚、養鴨,保證蛋白質和糧食的供應,生存下去,水流到山谷中的河流中蒸發變成水蒸氣,再經過降雨由水源林吸收,形成有機循環。如果水源林遭到破壞,整個系統就將崩潰。
為了保護水源林,當地村民采用宗教的形式將其定位為寨神林,規定任何人不得觸犯。水的分配涉及各家各戶的利益,因此形成當地的一個傳統,即選舉村中最公平的人掌管水的分配。水稻種植需要互幫互助,當地居民於是有了長街宴的傳統,豐收後各家拿出食物一起慶祝,加強了村民間的友誼。古代哈尼人並不知道這個體系的科學性,但通過長期與自然的互動摸索出整個體系的關鍵環節,並通過宗教和傳統加以保護,成為當今社會可持續發展理念的典范。
哈尼梯田涉及幾座大山,如果按照傳統的物質遺產保護方法加固所有梯田並不現實。但如果保護了哈尼梯田的文化傳統和宗教,保持了當地的水稻生產方式,則梯田有人維護,整個文化景觀自然得到了保護。
保護文化傳統是對以前保護原則的有機補充,是指導活態遺產保護的原則之一,體現了2015版《中國准則》先進性。
將自然環境上升至文物古跡本體的地位
關於各類新型文化遺產的保護。2000 年之後,新型文化遺產保護在中國文化遺產保護中開始占有越來越重要的地位,無論工業遺產、二十世紀遺產、文化景觀、遺產運河、文化線路的保護都具有傳統文物保護所不具有的特點。在經過了一段時間的實踐探索之後,中國在新型文化遺產保護方面積累了重要的經驗。2015版《中國准則》進行了系統總結,分類提出了新型文化遺產保護的基本准則,初步建立起了涵蓋各種類型文化遺產、相對完整的中國文化遺產保護准則體系。
文化景觀的保護不僅關注物質和非物質遺產的保護,同時也將自然環境上升到了文物古跡本體的地位。按照世界遺產相關定義,文化景觀是人與自然互動的產物。
以北京的明十三陵為例。歷代王陵的選址講究風水,王陵周邊的山形水系被認為關乎王朝的命運。因此歷朝歷代高度重視對王陵周邊山水的保護。《唐律疏議》這部中國最早的刑法將破壞王陵周邊的自然環境定為十惡不赦之罪,僅次於謀反;《大明律》更是對破環王陵周邊山水的各種行為規定了刑罰,從極刑到充軍不等。這是最早的文化景觀保護的法律依據。
明十三陵如果沒有當地特殊的風水格局,明代皇家陵寢就不可能在這裡選址。一旦周邊山形水系遭到破壞,則明十三陵的價值就遭到了破壞。過去我們只注重文物單體的保護,後來擴展到了對文物環境的保護,但關注的主要還是建築環境。文化景觀類型的引入將過去看做是自然環境的要素上升為文物本體,是2015版《中國准則》的一個進步。上面提到的文化景觀,無論是杭州西湖還是哈尼梯田,自然要素都是按照文物本體來實施保護的。
應對“系列遺產”保護的巨大挑戰
遺產線路和遺產運河這兩個類型都是典型的系列遺產。一處系列遺產是由許多點組成的,其價值大於各個單點價值的總和。大運河讓百姓房前屋後的河道串聯起來,形成了價值上可以和長城、埃及的金字塔等相媲美的世界遺產。
系列遺產對管理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戰:一方面是系列遺產涉及眾多利益相關方,協調工作做不好則保護與管理將淪為空談;另一方面系列中任意一個點受到破壞,整個遺產的價值就受到損害,因此要求各點的保護和管理都要達標。
大運河涉及8個省(直轄市)、13個國務院所屬部委、1.7億人口。如此龐大的系列遺產的保護和管理需要所有利益相關者的共同努力。為此,國務院成立了大運河保護和申遺省部際會商小組,負責協調解決大運河保護和申遺工作的重大問題。在會商小組的領導下,建立了大運河保護和申遺的國家—省(直轄市)—市縣各級會商、協調工作機制;頒布實施了大運河遺產的專項保護法規、公布了國家級、省級、市級保護規劃;完成了大運河全線遺產資源調查;組織實施了一批大運河遺產保護、展示工程;建立了大運河遺產檔案和監測系統。沒有這個協調機制大運河的保護和申遺不可能取得成功。
大運河遺產由27段河道遺產和58處其它遺產組成,每一處遺產的保護都要達到世界遺產的標准,對大運河作為一個整體和作為各個點段的保護和管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過去習慣於保護和管理單一文物古跡的管理者面臨著保護和管理跨地區,甚至像絲綢之路那樣跨國的文物古跡,利益相關者的協調和能力培養成為我們新的必修課。這也是2015版《中國准則》強調的一個內容。
加強監測,避免過度利用
文化遺產監測是隨著世界遺產保護發展而受到廣泛關注的一種保護方式,它可以及時發現和處理文化遺產保護中出現的問題,實現對文化遺產最早和最低限度的干預,最大限度地保護其真實性和完整性。
監測應當注重實效,集中關注文物本體和價值的保護。專業人員的巡查和技術裝備的應用都是監測的重要手段。監測的技術裝備並不需要是最先進的,而應當是最適宜的,即與文物保護實際需要和保護管理機構能力相匹配。2015版《中國准則》將包括監測在內的系統化和預防性保護進一步融入文化遺產保護體系當中,使中國文化遺產保護與世界遺產保護體系更為緊密地結合在一起。應當提到的是,在重視監測的同時,必須強調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小毛賊盜故宮的教訓應當正確汲取。
合理利用是中國文物保護工作方針的重要內容,但在實踐中卻長期存在著利用方式相對單一或利用過度等問題。隨著社會對文化遺產關注程度的不斷提高,加大合理利用文物古跡已成為中國文化遺產保護面臨的重要挑戰。2015版《中國准則》對合理利用問題專辟章節,分別從功能延續和賦予新功能等角度,闡述了合理利用的原則和方法,提出應根據文物古跡的價值、特征、保存狀況、環境條件,綜合考慮研究、展示、延續原有功能和賦予文物古跡適宜的當代功能的各種利用方式,強調了利用的公益性和可持續性,反對和避免過度利用。這本身也是中國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要探索。
在文物古跡的展示方面,2015版《中國准則》將已損毀的歷史建築重建,定位為對原有建築的展示方式,確定了重建建築的性質和價值,回答了中國文物古跡保護中長期存在的爭議。同時它強調了對歷史建築、遺址、遺跡的多種展示方式,特別是數字化展示方式的運用,強調了展示必須遵守的基本原則。
走向世界的“中國准則”
總的來看,2015版《中國准則》科學構建了中國文化遺產保護從價值認知到保護原則,再到保護實踐的完整體系,是對2000 年以來中國文化遺產保護理論與實踐發展的科學分析與總結。
2015版《中國准則》因其先進和實用而迅速在國內和國際學界產生了良好的影響。在國內,2015版《中國准則》出版僅2個月,就有6個國家級和省級培訓班講解了2015版《中國准則》。一些省文物局,以及來自香港、澳門和台灣的專家也紛紛咨詢如何購買2015版《中國准則》,為來年舉辦培訓班和講課之用。2015版《中國准則》進高校活動取得了很大成功,在現場發放的2015版《中國准則》簡版一印再印,仍然供不應求。
在國際上,2015版《中國准則》也受到了廣泛關注。2015年10月我率中國代表團參加了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ICOMOS)顧問委員會、科學委員會、年度大會和科學研討會,並帶了100個拷有2015版《中國准則》的U盤在會上發放。雖然大會主席一再強調每個國家委員會和國際科學委員會只發放一個U盤,但很快我們帶的U盤就被索取光了。回國以後還有一些同行專家找我索要。ICOMOS副主席Grellan Rourke專門給我寫信評價2015版《中國准則》是一個“非常有價值的文件”。菲律賓同行認為2015版《中國准則》不僅適用於中國,而且適用於其它國家和文化背景下的遺產保護。2015版《中國准則》刊登在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官網的兩個顯著位置:最新出版物和開放檔案,供國際同行參考,美國蓋蒂保護所網站也上傳了2015版《中國准則》。
可以毫不誇張地說,2015版《中國准則》和我們歷年成功申遺的每個文本一樣,得到國外同行的高度認可和評價,是中國文化“走出去”的典范。
2015年是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成立50 周年,中國加入《世界遺產公約》30 周年。2015版《中國准則》此時完成修訂並出版,可謂恰逢其時。謹此希望,《中國准則》的修訂和出版,能夠為下一階段中國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開展提供理論指導,促進中國文化遺產保護水平的整體提升,同時也希望能對國際文化遺產保護理論的發展、對人類文化遺產保護事業的發展作出應有的貢獻。(作者為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中國國家委員會主席、國家文物局原副局長)
來源:《瞭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