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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個省級古建築認領法規即將出台

日期:2016/12/14 11:37:42      編輯:古建築保護

山西突圍文保機制

  調動社會力量進行多元投資“才能真正解決問題”

  《瞭望東方周刊》記者武剛/山西太原報道

  山西文保面臨資金與人才的雙重困惑。

  2012年6月,曲沃縣曾召開山西社會參與文物保護工作座談會。會上,山西省文物局總工程師黃繼忠說,“山西有271處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428處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而建立專門保護機構的單位僅有290處,大量未建立保護機構的單位,面臨自然損壞、人為破壞和火災等諸多危險,安全狀況令人擔憂。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當地政府對文物保護認識還不到位,另一方面是受人員編制和經費條件的限制,保護機構設置等歷史欠賬太多。”

  “山西古建築有28027座,而文保經費每年只夠修繕20處。” 山西省文物局政策法規處處長許高哲說。

  山西文物系統一位不願具名的干部用“形勢嚴峻”來形容山西文保工作——119個縣中,只有40多個縣將文物保護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近千座國保和省保單位尚有60%以上亟待維修保護;文物安全監控系統只覆蓋271處國保單位和107段古長城,大量市保、縣保單位及非文保單位的古建築無從顧及。

  73%地面古建築的現狀與困境

  相關數據顯示,“十一五”期間,國家、省兩級為山西文物保護投入11.05億元。這筆錢讓一批有重要價值、重大影響的文物保護工程和保護性設施建設得以進行——平遙城牆搶險加固;五台山佛光寺修繕保護;雲岡石窟巖體加固和五華洞窟檐建設;應縣佛宮寺釋迦塔屋面養護等。

  相較於國保、省保文物,縣保、市保古建築就沒那麼幸運了。有知情人說,縣保、市保古建築很難獲得經費支持,“我國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文物保護體制,市級、縣級文物的經費主要由市、縣財政自己承擔,而山西多數縣市的財政是‘吃飯財政’,無力承擔文保費用。”

  山西省民間文藝家協會主席常嗣新告訴本刊記者,中國73%的地面古建築在山西,這些古建築多為縣保、市保文物,其中絕大部分“得不到維護”。

  太原市清徐縣有一座城隍廟,論結構當屬“世界獨一無二的建築”,但受損嚴重。“城隍廟建在鹽鹼地上,石柱都被侵蝕殆盡,要保護它必須先解決鹽鹼地問題。”常嗣新說,“但是,解決鹽鹼地問題至少要幾千萬元,當地政府根本拿不出。”

  至今,城隍廟這個省級文物保護單位還扔在鹽鹼地裡,“省級文物尚且如此,其他文物的境遇可想而知。”

  另外,古建築保護人才、技術也嚴重匮乏——山西古建築多達28000余處,“很多需要維修”,而山西有資質承擔古建維護的施工單位共10余家,其中只有4家有甲級資質。

  雖然人才技術匮乏,但靠文保工程生存的隊伍並不少,“2007年開始,山西文物維修保護工程一直采取招投標,明面上施工隊都有資質,但多數‘有水分’。”有知情人告訴本刊記者,“很多不懂行的人參與古建築維修工程,他們違背規律和傳統工藝施工,這些所謂的保護實際也是一種破壞。”

  由於缺乏資金,古建築看護人員同樣缺乏,很多地方只能將古建築交由所在村的村干部照顧,“疏於管理,古建築構件失竊速度非常快。”山西大學城市設計學院教授霍耀中說,“碾子、拴馬樁被竊賊盯上,沒幾天就消失了。”

  常嗣新對於古建築構件失竊有更為直接的感觸,2011年,他前往山西平遙縣查看一座奶奶廟,“廟旁大槐樹上掛著口鐘,我當時看,鐘是明代的,上面鑄有金剛經。”常嗣新回憶,“當時周圍只有4個人,我隨口說,這口鐘太有價值了,一定要保護好。”不料,次日一大早,村裡領導打來電話,“鐘沒了”。

  古建築認領的利與弊

  曲沃縣文物局原局長孫永和並不避諱古建築認領的利與弊:好處是政府沒掏一分錢,文物修繕了,政府在群眾中的形象提高,企業家有了新的社會地位和公眾形象;弊端在於,沿用古建築傳統功能,認領者的投資收益太慢,古建築安全風險大,認領人沒有或不具備安全管理經驗及力量,認領古建築後的繼承問題該如何解決。

  孫永和堅稱,自己推行的古建築認領是成功的,起碼“6處認領古建築舊貌換新顏”。

  “廟在村裡很神聖,政府出面組織企業家修繕廟宇,凝聚人心,辦的是正事。”孫永和說,“以前,大家覺得企業家是土豪,為富不仁,通過這個認領,企業家形象在群眾中樹立起來了。”

  孫永和覺得,古建築認領給掏錢的企業家帶來莫大好處。他舉了這樣一個例子:趙金有是當地一家鑄造企業掌門人,該企業生產的鑄管主要銷往法、德等歐洲國家。曾有一個德國客商前往趙金有的企業考察,期間參觀了趙金有認領並投資180萬元修繕的神泉皇帝廟,“那個客商說,趙金有是一個有社會責任感的人,願意和他打交道,合同就簽了。”

  其實,修繕後的古建築所起的作用非常有限——老百姓可以在廟裡拜佛;利用場地搞活動,跳健身舞;廟會期間演幾場戲。“就是做善事,為社會作貢獻,不是靠這個謀利。”席為民說。

  李水河認為,就目前的情況看,認領人只是“花錢賺吆喝”,他覺得應該讓認領人得到切實的回報,“才會有更多企業家願意認領古建築”。

  他告訴本刊記者,在認領期限30年之內,認領人絕對“收不回成本”,怎麼回報?2014年,國家文物局派人前往曲沃調研,“我們提建議,做慈善可以抵扣稅款,古建築認領是否可以仿效?”

  2015年起,曲沃文物局准備再將30多處有價值的古建築進行社會認領,目前“具體細節尚未敲定。”席為民說。

  目前,在山西,古建築認領並非曲沃一縣,運城、呂梁等地的個別縣也在嘗試古建築認領,“都是在探索,山西省文物局贊成這種做法。”許高哲說,“山西古建築分布面積大,數量多,單一靠政府維護肯定不行,還是要借助社會力量。”

  首個省級“古建築認領”法規即將出台

  目前山西省文物局並未在全省范圍內大面積推行古建築認領,對此,許高哲表示“其中有好多問題”——原本該修舊如舊,為何古建築修完後和新的一樣?修繕後的古建築在利用上是否會出現問題?沒有效益認領人是否繼續投資?

  許高哲說,山西社會力量參與文物保護的熱度在不斷升溫,但是,由於沒有法律依據,社會資金進入文物保護領域的渠道依然不暢,對於一些民間認領、保護和修繕工作也缺乏強有力的法律規定和監管。

  許高哲告訴本刊記者,山西官方擬將核心、精華的古建築保護起來,“准備把省保以下的文物全部放開,借助社會力量來維護。”據許高哲介紹,山西省政府已將《山西省社會力量參與古建築保護利用條例》列入山西地方立法五年規劃,預計2015年將出台我國首個省級“古建築認領”法規。

  據許高哲講,該條例擬通過減免稅收和開發利用等優惠政策,鼓勵、吸引社會資金進入文物保護領域,解決國保、省保單位古建築外的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和尚未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古建築的保護利用問題,探索建立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文物保護新體制。

  對於社會力量認領古建築後的用途,法規將規定,修繕好的古建築只能用於公益性的活動。比如說可以開辦成圖書館、村民的文化活動室、村史教育館,以及農村的旅游景點,但不得作為私人會所經營。

  山西古建築認領之後

  編者按

  一邊,古建築岌岌可危;一邊,政府拿不出錢修繕。古建築消損似乎已成定數,但有人不願接受這個現實,他就是山西省臨汾市曲沃縣文物局原局長孫永和。

  2010年10月之後,一場逆襲在曲沃上演——6處縣保文物古建築先後被6名社會人士認領;2014年底,曲沃官方宣稱,被認領的古建築得到保護和修繕,“煥發出新的生命力”。

  這場逆襲的制造者正是孫永和。

  從某種意義上說,這場逆襲也讓一些人質疑古建築存在由姓“公”改姓“私”的風險。“古建築是特殊的國有資產,文物法並無明文規定能否私人認領。”孫永和說,“但是,為了避免古建築消逝,值得冒一次險。”

  目前,山西多數縣市文物局均面臨文物保護資金困局,如何破解?曲沃古建築認領能否趟出一條道?

  “吃飯財政”倒逼古建築認領

  認領辦法是沒錢逼出來的,但它對文物保護很有效

  《瞭望東方周刊》記者武剛/山西臨汾報道

  山西省臨汾市曲沃縣曾是晉國古都,文化底蘊深厚,文物古跡眾多。

  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中,曲沃登錄的文物有550處,其中,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兩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7處,其余均屬縣市級文保單位和未列為保護單位的古建築。

  “曲沃面積僅為437.9平方公裡,是個小縣,但從文物密度上看卻是一個文物大縣。”曲沃縣文物局原局長孫永和告訴《瞭望東方周刊》,“這些古建築早的近千年,晚的上百年,承載著豐富的歷史文化信息。歷經千百年歲月侵蝕和戰亂紛擾保存至今十分不易,由於年久失修,其中絕大部分已破爛不堪,瀕臨絕境。這些年,縣保古建築得到全面維修的不足10處。”

  曲沃文物局副局長席為民從事文物保護27年,這些年,古建築衰亡之快令他備感心痛,“一年一個樣,晚上下雨,聽見轟隆一聲響;次日雲開,古建築已成廢墟一片。”

  無力承擔的巨額保護費用

  根據現行法律、政策規定,市、縣級文物保護資金由地方財政支出,這意味著,曲沃縣級財政要承擔90%以上的文物維護費用。年久失修的古建築維修費用動辄上百萬元,對於這個農業小縣堪稱巨大。

  “曲沃是‘吃飯財政’,根本無力承擔文物保護費用。”席為民說,“既無經費維修,亦無力量建立機構和委派專人管理,只能眼看著這些古建築消失。”

  席為民告訴本刊記者,很多時候,古建築損毀很長時間後才被發現,“文物局現有20多名職工,全縣550處文物靠這些人看護,力量根本達不到。”

  據席為民介紹,四牌樓——一座木質古牌樓,如無眾人相助“早毀了”。

  四牌樓又名望母樓,位於曲沃縣城貢院街中段,是當地地標建築物,始建於明萬歷四十三年(1615年)。這座樓閣與牌樓混合式建築,在400年風雨侵蝕、戰火紛擾、文革浩劫後,破敗不堪。

  但它在民間的影響力卻絲毫未減。每年農歷七月二十二,以四牌樓為名頭的“四牌樓傳統古會”都會准時舉行,百年未變。據說,古會期間每天有近十萬人。

  2000年,曲沃貢院東街拓寬改造,橫跨街道的四牌樓“拆與修”成了一個大問題。“當時,也有領導提出把它挪到一邊,先修路。”席為民回憶,“文物部門堅決反對,牌樓搬離原址就失去了意義和價值。”另外,席為民等人擔心:牌樓一旦拆掉,還能建起來嗎?

  最終,縣領導決定在原地修繕四牌樓。

  錢從哪裡來?縣裡的干部每人集資50~100元;當地企業成了文物局“化緣”對象;向省裡有關部門申請資金。東拼西湊,共籌款35萬元,修繕工程得以開工,而四牌樓的命運也由此改寫——2004年6月10日,四牌樓被確認為山西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孫永和說,這些年,曲沃文物部門修復古建築均借企業贊助、員工捐款、財政撥款等途徑完成,這些做法“既無法持久,更不能解決根本問題”。

  沒錢逼出來的古建築認領

  如何打破資金困局?孫永和一直在苦思冥想。

  2009年,他在《中國文物報》上看到一則消息,安徽黟縣推出文物新政——2006年6月,黟縣推出“文物建築保護愛心認領”。

  相關報道說,擁有3200多處明清古建築的安徽黟縣鼓勵個人、企業和社會團體“認領”當地的古建築,這在全國文物界尚屬首次。古建築認領人可成為文物所在村的榮譽村民,並可根據出資多少,享受在該建築內的居住權。

  但是,黟縣新政受到冷遇——無人參與認領。這並未讓孫永和退卻,在研究總結黟縣新政“失敗”的經驗教訓後,孫永和決定在曲沃嘗試古建築認領。2010年初,孫永和起草《曲沃古建築認領保護辦法》(下簡稱《認領辦法》)。為慎重起見,孫永和邀請縣裡的法律專家、當地30多位民營企業家及古建築所在村的村干部座談,“先後開了3次論證會。”

  據孫永和介紹,《認領辦法》規定:認領期間,實行產權與使用權、經營權分離,不得轉讓、抵押,不得作為企業資產經營,不得在被認領古建築上私改亂建,維修方案須由文物主管部門批准,堅持“修舊如舊”原則,並接受主管部門監管。

  曲沃文物部門對認領者進行必要的資格審查,其維修方案等由文物部門審查批准,簽訂合同時文物部門需簽署意見。認領期限不超過30年,認領期滿,該古建築的管理使用權無償返還原所有者,亦可經雙方同意,續訂認領保護協議並備案。認領期間,如果因為認領者的不合理行為破壞了被認領古建築,文物部門有權終止認領保護協議。

  《認領辦法》也給認領者們提供了一定的優惠政策:誰認領、誰維修、誰利用。“認領期限內認領人要對古建築進行修繕和管護。”孫永和說,“維修好的古建築在使用時有規定和限制,用途必須與古建文化內涵相協調。古寺院就是搞文化活動、宗教活動,你不能開飯館、會館。”他反復強調,《認領辦法》的總原則是“不能影響古建築的本體安全”。

  孫永和說,《認領辦法》是沒錢逼出來的,但它對文物保護很有效。

  也有人對這種做法表示擔憂:古建築是特殊的國有資產,文物法並未明確說允許私人認領,民營資本進入是否違背國家政策?還有人指責孫永和是在搞古建築“私有化”。孫永和很坦然,他說,自己不是在搞私有化,因為“認領的古建築產權不變,歸國家”。

  “塌一處,銷一個號,眼看著古建築消失,心疼啊!”孫永和認為,《認領辦法》是一條必由之路。

  最終,孫永和的想法獲得大多數人認同,2010年10月28日,在曲沃縣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上,《認領辦法》全票通過並頒布實施。為了穩妥,《認領辦法》加上了“暫行”二字,“在實踐中如有不完善的地方再補充修正。”

  認領者修繕投入近2000萬元

  出乎孫永和意料,《認領辦法》出台不足兩年,試點的6處古建築即被6位社會人士先後認領。

  “6人中5人是鐵老板、鋼老板及房地產老板,另一人是普通農民。”孫永和說,“被認領的古建築分別是西海龍王廟、西海童兒廟、義城黃帝廟、神泉黃帝廟、龍泉寺、橋山黃帝廟。”

  據他介紹,認領者各懷目的——有的熱心慈善只為義捐;有的愛好石雕,籌建石雕藝術博物館;有的旅游開發,打造景點。

  古建築被認領後,認領者們在曲沃文物局指導下,委托專業機構做保護規劃和維修方案,接著,古建築維修工程先後開工。

  在認領者中,前鐵老板馮才以“嚴謹”出名。

  61歲的馮才是曲沃南林交村人,多年前他曾是當地一個小鐵廠老板。2007年,國家取締小高爐,小鐵廠關閉,馮才成了“前鐵老板”。

  2011年底,曲沃文物局局長突然登門向馮才借錢,“要修龍泉寺,但資金遲遲批不下來。”龍泉寺位於南林交村。在馮才的兒時記憶裡,龍泉寺一度是糧庫、放農具的倉庫、出售日用品的雜貨鋪、紙箱廠。這也值得花錢修?

  後來,通過咨詢,馮才得知,龍泉寺始建於元代延祐五年(1318年),是曲沃縣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是個有價值的寶貝”。由於無人維護,龍泉寺的建築殘損嚴重,且險情不斷加劇。“文物絕對不能毀了!”於是,馮才爽快地答應文物局局長的借款要求。

  當眾人將房子裡堆放的陳年雜物移開後才發現,房子徹底不行了,“牆體已經向外傾斜了80多公分,快塌了。”房屋維修的工程量遠超出文物部門原先計劃,“要想維修龍泉寺,資金至少需要上百萬元。”

  “文物局的人和我商量,龍泉寺在你村子裡,你把它認領了吧。”馮才回憶,“我正好在村子邊搞濕地公園,將來這個也算一個景點。”2012年2月15日,馮才與曲沃文物局簽訂古建築認領保護協議,正式認領龍泉寺。

  “剛開始以為花一兩百萬元就能把它修好,專業人員檢查後才發現,柱子和檩子均已腐朽,土牆瀕臨解體,房子必須落架修理,全部拆掉重建。”馮才說。

  為了嚴格按照文物局的要求,馮才煞費苦心——為買一根十多米長的檩子,他跑遍曲沃周邊市縣的木材市場;整座房子未用水泥,使用的都是白灰;每一塊磚都經他仔細篩選;全部采用傳統工藝施工。

  在維修龍泉寺的一年多時間裡,馮才幾乎天天在工地盯著,工程結束時,他已經可以用專業術語細數修繕廟宇的程序和構件。

  2013年初,耗資400萬元的龍泉寺修繕工程基本完工;2013年6月,龍泉寺由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升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馮才的辛苦沒有白費。

  現在,全新的龍泉寺已經成了南林交村中最為顯眼的建築。還有遺憾的是,大殿中央佛台上的幾尊佛像還只是粗糙的泥胎,“有人告狀說搞封建迷信,工程就暫時停了。”曲沃文物局局長李水河說。

  2014年底,6處被認領古建築的修繕工程都基本完工,這讓李水河很高興,“總投資近2000萬元,都是真金白銀,是十多年來全縣投入古建築維修資金的十幾倍。”

  巨額債務纏身的認領者

  在6名認領者中,59歲的農民闫寶林最糾結。

  曲沃文物局2010年的一份匯報材料中記載:“2010年11月14日,闫寶林認領了曲沃西海村的童兒廟。這座廟宇為清代建築遺存,年久失修,三孔廟洞塌毀,一片荒蕪。西海村闫保林簽約認領了西海童兒廟,先後投資50萬元,對童兒廟進行維修。重修送子菩薩、財神、藥王神殿;重建前檐廊、鐘亭;整修綠化廟院環境。廟貌煥然一新,游人香客如織。”

  闫保林受到過縣裡表彰,“2012年曲沃縣經濟工作會議上,6名古建築認領者披紅掛彩登台受獎。”孫永和回憶,“曲沃縣委書記、縣長給他們頒獎,每人獎勵3000元。”

  現在,闫保林卻滿腹苦水。

  最初,闫保林認為修童兒廟只是“幾萬元就能弄成的事情”。但當他到外地向一位出家人打聽後“頭就大了”,出家人說,修廟要有誠心,要捨得花錢,還給闫保林推薦了工匠。

  站在童兒廟前,工匠掐指一算,塑一尊佛像5萬元,全部下來至少20萬元。最後工匠給出最低價,塑一尊佛像2萬元,“大小9尊佛,花了18萬元。”
  目前除佛像,闫保林還將廣場、銅鐘、佛台、壁畫、門窗都置辦齊全,“總共花了50萬元。”而這些只是原計劃的一半,工程如果全部做完,“至少還要60萬元”。這筆錢從哪裡來?闫保林不知道,也不敢去想。

  闫保林是個普通農民,家中8畝田地,除了土地上的收成,再無其他進項。修童兒廟花費50萬元“全部是借款”——親朋8萬元,兒子42萬元。“向所有親戚朋友借錢,到後來,再見我,他們掉頭就走。村裡人都說我是傻子,把錢全投到廟裡,根本賺不回來。”

  42萬元是闫保林兒子的買房錢,他逼著兒子拿出來,“現在,兒子基本上不回家,怕我再要錢。”

  闫保林自稱認領童兒廟的初衷是“積德行善”。他在童兒廟旁擺攤出售各種“開光”吊墜,也會埋怨不給香火錢的參觀者是“小氣鬼”。若門庭冷落,他會倒伏在佛像腳下嚎啕痛哭,祈求有香客登門。

  童兒廟的香火始終不旺。2014年,童兒廟收到香火錢4000元,“除了成本,剩余1000元。”闫保林說,“照此下去,500年才能把債還清。”  新華社-瞭望東方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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