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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台首部歷史建築保護辦法

日期:2016/12/14 21:52:05      編輯:古建築保護
    與重大歷史事件或著名人物等相關的6類50年以上老建築、有特殊價值的30年以上老建築,可評審認定為歷史建築進行掛牌保護……記者從成都市政府新聞辦獲悉,成都為保護歷史建築制定的首部地方性政府規章——《成都市歷史建築保護辦法》已出台,並將於今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成都是古蜀文明的重要發源地、全國首批歷史文化名城,除了武侯祠、杜甫草堂等已被列入保護的古建外,更有清末民初以來的一大批具有歷史、藝術和科學研究價值的歷史建築。

    根據辦法,成都市6類具有典型代表意義、建成50周年以上,未被列入文物保護單位或不可移動文物的建築物、構築物,可以認定為歷史建築。具體包括:與重大歷史事件、革命運動、著名人物或者重要組織機構有關的;反映優秀歷史文化,體現城鄉傳統風貌、時代特征和地方特色的;建築樣式、結構、材料、施工工藝和工程技術具有建築藝術特色和科學研究價值的;著名建築設計師的代表作;在產業發展史上具有代表性的作坊、商鋪、廠房等;其他具有重要歷史意義、紀念意義或教育意義的。

    此外,對於現已滅失、按原貌恢復重建或者異地遷建,但符合認定條件的,可以認定為歷史建築;建成30年以上不足50年,但具有特殊的歷史、科學和藝術價值的建築物、構築物,也可以認定為歷史建築。

    記者了解到,成都市房管部門已初步梳理出具有保護價值的老建築973處,正按照“先易後難”的原則分期分批保護。已有華西協合大學中國文化研究所舊址、張大千故居、邱家祠堂等15處歷史建築保護名錄獲成都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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