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3日從西藏自治區文物局了解到,西藏現有不可移動文物點4277處,已初步建立起以國家文物法規為主體、地方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相配套的文物保護法規體系。
西藏是全國文物重點省份之一,文物資源豐富,風格獨特。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結果顯示,西藏現有不可移動文物點4277處,包括古遺址、古墓葬、古建築、石窟寺及石刻等。
西藏自治區文物局副局長旦增朗傑說,西藏已初步建立起以國家文物法規為主體、地方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相配套的法規體系。這為規范全區文物保護的各種行為,推動文物工作走向法制化、科學化的軌道,確保文化遺產事業健康發展提供保障。
在加強文物立法保護的同時,西藏還進一步加強重點文物保護維修力度。“十二五”時期,國家安排西藏重點文物保護維修項目46個,總投資10.09億元。截至目前,已累計完成投資3.29億元。
除不可移動文物外,西藏還登記各類館藏文物近百萬件,涵蓋文獻、封诰、印章、陶器、石器、瓷器、玉器、佛像、唐卡等。西藏計劃從今年起開展可移動文物普查工作,用3年時間摸清全區可移動文物“家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