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古建築 >> 古代建築的特點 >> 中國古代建築 >> 文化遺產“古味”難覓 傳承與開發需“引智減負”

文化遺產“古味”難覓 傳承與開發需“引智減負”

日期:2016/12/14 11:50:23      編輯:中國古代建築

    古城沒有“古味兒”了,古鎮成為了“淘貨地”……當文化遺產與旅游開發結合,與經濟創收掛鉤後,作為文化人,全國人大代表、杭州歌劇舞劇院院長崔巍就有些“不淡定”。     長期生活在京杭大運河畔,對於幾年前大運河申遺成功,崔巍十分的開心,她為此還歷時三年深入大運河沿線城市采風創作。     采風過程中,崔巍也發現,部分極有代表性的古建築及民居,經改造、租賃,成為當地的旅游品、收藏品市場,或成為小商品市場、風味小吃街,破壞了古建築及周邊環境原有的文化氛圍與意境。     “大運河申遺後,對其傳承與保護應該成為重點工作。”崔巍如是說。     對於大運河的保護,也有很多城市在努力。以京杭大運河杭州段為例,當地政府對代表大運河文化“應保盡保”,不破壞遺址遺跡,提升運河的生態宜居、旅游休閒、歷史傳承功能。     鑒於此,她建議,需有文化遺產保護專家、民俗專家以及相關藝術家參與到各地制定保護文化遺產規劃中。     全國人大代表、奧克斯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鄭堅江從企業家的視角也對文化遺產保護予以了關注,他認為過重的稅負束縛了非遺企業的發展。     “具有傳統手工技藝的熟練師傅十分緊缺,企業的工人工資成本占企業產品成本比較高,按照17%的增值稅稅率計算,實際稅負高達13%以上,要遠遠高於一般的工業產品。”他建議,對自產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直接相關的手工技藝類產品,作為特殊行業對待,實行簡易計稅辦法,依3%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全國政協副秘書長、民進中央副主席朱永新此前也認為,傳承人是民間文化遺產存續發展的主體和主要動力,要提高非遺傳承人的社會地位並增加補貼幅度,並加強與高等教育、專業研究機構的融合。     “文化遺產的保護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文化遺產的保護與傳承應該與經濟發展相協調。”崔巍感歎,千萬別當經濟發展到一定水平要保護時,文化遺產已經被破壞了。 (來源:中國新聞網)

  1. 上一頁:
  2.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