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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運河界樁竟被人胡亂塗寫

日期:2016/12/14 11:42:27      編輯:中國古代建築

 昨天下午,杭州的雲女士在微博上爆料,11月5日中午11點多,她在運河邊散步時,發現大運河上的江漲橋西南側豎立的一塊“中國大運河”界樁被人塗寫了,她認為這很影響杭州的城市形象,也將此情況投訴到了12345市長熱線,希望能盡快清除上面的塗寫痕跡。

 

  江漲橋位於信義坊公交碼頭的東南側,橫跨了京杭大運河。下午4點左右,記者找到了雲女士所說的界樁,上面的塗寫還在。“中國大運河”幾個字的前面被寫了個黑色的“小”字,中間的大字則被塗改成了“米”字,界樁上就變成了“小中國米運河”。此外,界樁的頂端,還有半張A4紙大小的租房廣告,被雨水打得濕透了,也緊貼在石柱上,用力摳後才扯下廣告的一個角。

 

  界樁已被雨水打濕,記者用紙巾用力擦拭界樁上被塗寫的地方,其中“小”字不論怎麼擦都擦不掉,被塗成“米”字的地方,倒是擦下一大片黑色污漬,被黑色塗料掩蓋住的銀色字體露了一點出來。

 

  這個界樁裝在綠化帶中,約1米高,是一個灰色的三角稜柱,如果不注意,走過時很有可能會被忽略掉。記者問了附近清潔工師傅,他說之前倒沒有注意過這根界樁,如果上面出現這樣的塗鴉,也不由他們負責清理。

 

  之後,記者沿江漲橋周圍走了一圈,發現建築上有字跡的情況並不少見,塗寫“辦證刻章”的廣告更是無孔不入。例如僅江漲橋東側的橋壁上面,就有將近60個辦證刻章的痕跡,雖然大部分已經被人用顏料遮蓋過了,但色差較明顯,還是對橋面的美觀和形象造成了破壞。

 

  對此,記者詢問了杭州市運河集團,運河集團表示,因為該界樁建設已有幾年,該情況涉及到界樁的建設、移交、管理,待運河集團調查後會盡快落實處理。

 

  此外,根據報道,大運河(杭州段)遺產區內的標識標牌、界樁是在2013年9月時完成安裝的。它們一般在河岸兩側成對設置,遺產區界樁通常每隔1000米至2000米會在遺產區邊界設置1處,標准界樁采用花崗石材,有深色、淺色之分。據悉,中國大運河遺產界樁與遺產標識建設,是大運河申報世界遺產的一項基礎工作,也是運河申遺迎檢的“規定動作”。

 

  ●延伸

 

  大運河保護條例正在征求意見中

 

  其中規定了損毀界樁的懲罰 保護不到位也會被追責

 

  根據杭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在今年10月27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杭州市大運河世界文化遺產保護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裡面對杭州市大運河世界文化遺產保護做了詳細的規定。

 

  其中,《條例》第二十七條“禁止行為”裡禁止在大運河遺產區內從事下列活動:(一)刻劃、塗污或者損毀、擅自修繕、拆除不可移動文物;(二)損毀大運河遺產界樁、標識。

 

  同時,第三十八條“違反文物管理行為的法律責任”中也明確寫出: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的,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文物保護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實施處罰。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項規定的,由大運河遺產保護機構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對於日後的管理方面,《條例》第二十九條“巡查與督促”規定:大運河遺產保護機構應當進行大運河遺產保護日常巡查,發現遺產保護中存在問題或者涉嫌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處理;不屬於本部門職權范圍的,應當書面抄告維護管理單位或者有管轄權的行政管理部門。

 


  第四十條“行政責任”規定:大運河遺產綜合保護部門、大運河遺產保護機構以及各級文物、環境保護、建設、規劃、城市管理、水行政、交通運輸等行政管理部門不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發現違法行為不予查處或者有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行為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青年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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