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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保單位滇南館毀損嚴重 因涉私產博弈12年難協調

日期:2016/12/14 11:09:04      編輯:中國古代建築

    2000年,宜賓中糖酒業公司出資360萬元,從政府手中受讓宜賓中心城區歷史建築滇南館(雲南會館)的3200余平方米土地;2002年,滇南館成為第二批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私人產權地一下子成了文物保護單位,圍繞私人產權的保護和文物保護的矛盾就此展開……博弈12年,至今沒有結果。     滇南館歷經百年風雨,現在多處可見雜草和殘垣斷壁,維修保護已迫在眉睫,但因土地存在產權糾紛,文保部門倍感無力;而企業所有的土地上因有不可移動文物,眾人眼裡的“黃金寶地”變成了燙手山芋,用不了也賣不脫,十分尴尬。     專家意見     政府可以收回土地 應給企業適當補償     四川大學法學院教授王建平認為,法律規定文物屬於國家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文物的義務。政府因文物保護而回購土地是公益行為,不能和商業行為等同。但是,政府因回購企業的土地導致企業蒙受了損失,應該在適當范圍內予以補償。     西南財經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博士後沈冬軍認為,政府出於保護文物的目的,可以把該宗出讓土地收回。但政府方面不適用征收,企業方面也不應主張市場價。“雙方可共同確定評估機構慎重地進行評估,政府按評估價進行回購,企業也能得到適當的經濟補償。”     難利用     商業開發遭遇土地凍結     宜賓滇南館始建於清光緒七年(1881年),歷經24年、耗資二百多萬兩白銀,清光緒三十年(1904年)全部竣工。滇南館總占地面積10000多平方米,總建築面積達7000余平方米,有著“西南第一館”的美譽。因滇南館具有歷史價值、美學價值、藝術價值和研究價值,2002年被宜賓市政府列為宜賓第二批市級文物保護單位。     復雜的是,滇南館腳下的部分土地,竟是四川宜賓中糖酒業有限責任公司的私產。《文物保護法》規定“國有不可移動文物不得轉讓、抵押”,同時規定“國有不可移動文物的所有權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改變而改變”。文保單位遇上私產,沖突由此而來。     “新中國成立後滇南館被收歸政府所有。”中糖酒業總經理楊月華說,人民政府在滇南館設立國營宜賓地區糖酒公司和國營宜賓地區食品公司,糖酒公司共占了4000多平方米。2000年,國營的糖酒公司改制為四川宜賓市中糖酒業有限責任公司,政府將滇南館內土地3212.50平方米以359.65萬元的價格轉讓給中糖酒業。楊月華說,中糖公司受讓時土地性質為商業用地,土地證書上載明的終止日期是2040年11月底。     滇南館位於宜賓舊城核心區,中糖公司在受讓滇南館土地時,就打起了該宗地商業開發的如意算盤,准備蓋商業大樓讓企業翻盤。然而此時,中糖酒業被國土部門告知滇南館是文物,土地被凍結。中糖酒業手裡的土地成了燙手山芋,既不能開發,又不能轉手套現。“前幾年很多開發商有意購買該宗地,後來大家都知道辦不了手續,無人問津了。”楊月華說。     難協調     涉及私產修繕工程難推進     史料稱,滇南館“建築群布局巧妙、形制宏偉”。爬上信義街一幢九層建築,即可俯瞰滇南館全貌,遺憾的是部分建築已遭火毀,只留下廢墟,另有部分青瓦屋頂被鋼棚取代,顯得不倫不類。建築群中一個巨大的四合院裡,有個圓穹頂形建築完全荒廢,房檩和瓦片間纏著五顏六色的塑料布。“滇南館毀損已經非常嚴重,西跨院要垮完了。”宜賓市政協文史委副主任郭振痛心疾首。     “保護文物,修繕滇南館,我們舉雙手贊成。但在修繕滇南館之前,應該先解決公司和政府之間關於這塊土地的問題。”楊月華說,擁有滇南館土地產權的中糖酒業仍有54名在職職工,而職工樓有36戶,均取得了房屋產權。楊月華認為,政府出資修繕保護滇南館文物是好事,但擁有私產的職工可能會有不同意見,需要尊重和協調。宜賓文廣新局副局長鄒鳴琴也坦言,“如果中糖酒業及其職工不配合,修繕工程難以順利推進。”     滇南館日益破敗,文物保護部門看在眼裡急在心裡,鄒鳴琴多次帶人前去文星樓和書樓調研。雖然土地產權糾紛仍存,但鄒鳴琴的團隊仍在抓緊制訂兩樓的修繕保護方案。     比鄒鳴琴更著急的是楊月華。“滇南館宗地,既不能用,又不能賣,公司左右為難。”在中糖職工們看來,只要按現在的市場價把土地賣掉,就可以清償債務。2013年,在政府沒有主動接洽的情況下,中糖酒業公司以文件形式向宜賓市商務局請示,再次請求解決土地資產等問題。但是,因為私產和文物保護的沖突難以協調,至今無結果。     難一致     政府、企業都不接受對方方案     梳理文物保護部門和中糖酒業在滇南館上持續十多年的博弈發現,導致雙方無法達成一致的核心原因是一個“錢”字。     2004年10月25日,宜賓市政府向經貿委批復:“中糖酒業公司改制時取得的走馬街雲南會館宗地及其地面房產因屬文物保護單位,不能開發利用。按照有關部門研究的一致意見,由政府原價回購。其中土地359.65萬元,房產23萬元,合計382.65萬元。”宜賓市商務局綜合信息科陶科長回憶,政府把錢都劃到了經貿委賬上,但中糖酒業和職工們不同意原價回購方案。中糖酒業則提出了兩種方案:一是政府按宗地當前的市場評估價進行回購;二是在市場評估價的基礎上,政府拿出與之等價的土地來置換。     2011年,政府打算招商引資修繕,或因土地權屬糾紛無人應招;2014年,宜賓市政協提案建議政府出資修繕,仍無一致意見。從拿到土地到現在,已經過去整整15年,中糖酒業急於想把土地賣掉,但交易對象就只有政府一家,政府的方案企業又不接受,雙方陷入持久博弈。截至今年,離滇南館土地使用期限終止只剩下25年,中糖酒業願意坐下來和政府談判。     “當前解決滇南館問題最好的辦法是擱置爭議。”鄒鳴琴認為,權屬問題暫時不談,既尊重歷史,又面對現實,先把文物保護起來,再慢慢解決其他爭議問題。

                                                                                        (來源:成都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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