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磚瓦水泥在恢復重建期間將實行臨時價格干預
日期:2016/12/15 1:20:51   編輯:中國古代建築昨日,省政府網站公布了關於對雅安市部分重要商品價格實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批復。
批復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三十條有關規定,經研究,同意雅安市在“4·20”蘆山強烈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期間,對標磚、青瓦、水泥、原煤、沙石價格實行臨時價格干預,具體干預范圍、時間、方式由雅安市決定並公布實施。在實施過程中要妥善處理各方面關系,切實維護社會穩定。待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情形消除後,由雅安市及時宣布取消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省發改委要將蘆山地震災區設置為重點監測區,加大監測和巡查力度,加強對臨時價格干預工作的指導。
省發改委日前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四川蘆山地震災區及周邊省份價格主管部門加強災區價格監管,穩定重要居民生活必需品和災後重建物資的價格。
發改委在通知中強調,地震災區及周邊省份價格主管部門要立即啟動價格應急監測機制,切實加強對食品、藥品、飲用水、燃料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和建材、農資等災後重建物資的價格監測,密切掌握市場和價格動態,及時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
發改委要求相關地方價格部門重點檢查糧食、肉禽、蔬菜、蛋、奶、飲用水等群眾生活必需品,以及藥品、建築材料等救災物資和災後重建物資的價格;堅決打擊串通漲價,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囤積居奇、以次充好、變相抬價等價格違法行為。
根據上述通知,為維護受災地區市場價格基本穩定,地震災區必要時可以依據《價格法》有關規定,報請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啟動價格臨時干預措施,加強災區相關物資價格監管,防止價格大幅上漲。災區和周邊省份價格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運用價格調節基金,對災區重要農副產品生產流通進行適當補貼,促進災區盡快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