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可可式建築風格,於18世紀20年代產生於法國並流行於歐洲,是在巴洛克建築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主要表現在室內裝飾上。洛可可風格的基本特點是纖弱嬌媚、華麗精巧、甜膩溫柔、紛繁瑣細。它以歐洲封建貴族文化的衰敗為背景,表現了沒落貴族階層頹喪、浮華的審美理想和思想情緒。他們受不了古典主義的嚴肅理性和巴洛克的喧囂放肆,追求華美和閒適。洛可可一詞由法語rocaille演化而來,原意為建築裝飾中一種貝殼形圖案。1699年建築師、裝飾藝術家馬爾列在金氏府邸的裝飾設計中大量采用這種曲線形的貝殼紋樣,由此而得名。洛可可風格最初出現於建築的室內裝飾,以後擴展到繪畫、雕刻、工藝品和文學領域。
洛可可建築風格的特點是:室內應用明快的色彩和纖巧的裝飾,家具也非常精致而偏於繁瑣,不像巴洛克風格那樣色彩強烈,裝飾濃艷。德國南部和奧地利洛可可建築的內部空間顯得非常復雜。
洛可可裝飾的特點是:細膩柔媚,常常采用不對稱手法,喜歡用弧線和 S形線,尤其愛用貝殼、旋渦、山石作為裝飾題材,卷草舒花,纏綿盤曲,連成一體。天花和牆面有時以弧面相連,轉角處布置壁畫。
為了模仿自然形態,室內建築部件也往往做成不對稱形狀,變化萬千,但有時流於矯揉造作。室內牆面粉刷,愛用嫩綠、粉紅、玫瑰紅等鮮艷的淺色調,線腳大多用金色。室內護壁板有時用木板,有時作成精致的框格,框內四周有一圈花邊,中間常襯以淺色東方織錦。
洛可可風格反映了法國路易十五時代宮廷貴族的生活趣味,追求纖巧、精美又浮華、繁瑣,別稱為「路易十五式」,一度風靡歐洲。洛可可風格的裝飾多用自然題材作曲線,如卷渦、波狀和渾圓體;色彩嬌艷、光澤閃爍,象牙白和金黃是其流行色;經常使用玻璃鏡、水晶燈強化效果。洛可可風格裝飾的代表作是尚蒂依小城堡的親王沙龍(1722,讓•奧貝爾設計)、巴黎蘇比斯飯店的沙龍(1732,熱爾曼•博夫朗設計)和德國波茨坦無愁宮。而這種建築風格的代表作是巴黎蘇俾士府邸公主沙龍和凡爾賽宮的王後居室。
洛可可藝術風格的倡導者是蓬帕杜夫人,她不僅參與軍事外交事務,還以文化“保護人”身份,左右著當時的藝術風格。蓬帕杜夫人原名讓娜•安托瓦內特•普瓦松,出生於巴黎的一個金融投機商家庭,後被路易十五封為侯爵夫人。在蓬帕杜夫人的倡導下,產生了洛可可藝術風格,使17世紀太陽王照耀下有盛世氣象的雕刻風格,被18世紀這位貴婦纖纖細手摩挲得分外柔美媚人了。
洛可可世俗建築藝術的特征是輕結構的花園式府邸,它日益排擠了巴羅克那種雄偉的宮殿建築。在這裡,個人可以不受自吹自擂的宮廷社會打擾,自由發展。例如,逍遙宮或觀景樓這樣的名稱都表明了這些府邸的私人特點。尤金王子的花園宮就是一個節奏活潑的整體,由七幢對稱排列的樓閣式建築構成,其折疊式復斜屋頂從中間優美勻稱地傳至四個角樓的穹頂處。上面有山牆的單層正廳具有幾乎是中產階級的舒適,兩個寬展的雙層側翼則顯示出主人的華貴,卻又沒有王公貴族的驕矜。兩個寬度適中的單層建築介於塔式的樓閣之間,而樓閣的雄偉使整個建築具有堅固城堡的特點——總之,極為不同的建築思想,卻又統一在一種優雅的內在聯系中。正是這種形式與風格簡直相互矛盾的建築群體漫不經心的配置,清楚地體現出了洛可可藝術的精神。
羅曼建築是10~12世紀,歐洲基督教流行地區的一種建築風格。羅曼建築原意為羅馬建築風格的建築,又譯作羅馬風建築、羅馬式建築、似羅馬建築等。羅曼建築風格多見於修道院和教堂。
羅曼建築承襲初期基督教建築,采用古羅馬建築的一些傳統做法如半圓拱、十字拱等,有時也用簡化的古典柱式和細部裝飾。經過長期的演變,逐漸用拱頂取代了初期基督教堂的木結構屋頂,對羅馬的拱券技術不斷進行試驗和發展,采用扶壁以平衡沉重拱頂的橫椎力,後來又逐漸用骨架券代替厚拱頂。平面仍為拉丁十字。出於向聖像、聖物膜拜的需要,在東端增設若干小禮拜室,平面形式漸趨復雜。
羅曼建築的典型特征是:牆體巨大而厚實,牆面用連列小券,門宙洞口用同心多層小圓券,以減少沉重感。西面有一、二座鐘樓,有時拉丁十字交點和橫廳上也有鐘樓。中廳大小柱有韻律地交替布置。窗口窄小,在較大的內部空間造成陰暗神秘氣氛。樸素的中廳與華麗的聖壇形成對比,中廳與側廊較大的空間變化打破了古典建築的均衡感。
隨著羅曼建築的發展,中廳愈來愈高。為減少和平衡高聳的中廳上拱腳的橫椎力,並使拱頂適應於不同尺寸和形式的平面,後來創造出了哥特式建築。羅曼建築作為一種過渡形式,它的貢獻不僅在於把沉重的結構與垂直上升的動勢結合起來,而且在於它在建築史上第一次成功地把高塔組織到建築的完整構圖之中。
羅曼建築的著名實例有:意大利比薩主教堂建築群、德國沃爾姆斯主教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