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底結束的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顯示,我國共登記不可移動文物766722處(不包括港澳台地區)。截至2013年5月,國務院核定公布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我國已有國保單位4296處。面對數量如此龐大的文物,保護任務十分艱巨。“十二五”以來,國家文物主管部門以重點項目實施為突破口,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工作取得了預期目標和豐碩成果。
“十二五”以來,國家累計投入的文物保護的專項資金達237億元,實施3200多項文物保護工程,初步建立中國特色文物維修保護理論體系和文物保護工程管理體系。實施新疆、西藏、山西南部早期建築、明清古建築群、工業遺產以及涉台文物等一批重大文物保護工程;開展四川和青海災區、第六至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重點文物搶修工程,基本排除重大文物險情。以2008年開始實施的山西南部早期建築保護工程為例,截至目前,105處元代及元代以前的木結構建築整體保護修繕工程,92處已經完工,正在實施的13處工程2015年底主體基本完工。
做好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工作,加強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中重要文物保護單位的維修保護工作。“十二五”期間,宜興、嘉興、中山、太原、蓬萊、會理、庫車、伊寧、泰州、會澤、煙台、青州、湖州、齊齊哈爾、常州、瑞金等城市被國務院公布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全國已有127座國家歷史文化名城。2013年12月,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公報中的一句話“讓居民望得見山、看得見水、記得住鄉愁”,讓人們更加關注工業化、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快速發展過程中,名城名鎮名村的保護。2013年12月25日,國家文物局在正定召開全國古城保護現場會,通過《古城保護正定宣言》,進一步明確了推進古城保護的目標、思路和方法。秉持正確的古城保護理念,就是要切實保護好其歷史文化價值。國家文物局多次專題調研正定古城保護工作,在政策、資金、項目、人才等方面給予支持。
“十二五”期間,國家文物局啟動了傳統村落保護工程。2013年國家文物局開展古村落綜合保護利用試點。2014年4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文化部、國家文物局聯合出台《關於切實加強中國傳統村落保護的指導意見》。2014年5月,國家文物局召開傳統村落整體保護利用工作會議,遴選出270個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集中成片傳統村落實施重點保護。截至2014年底,住建部和國家文物局等七部委聯合公布了三批共2555個中國傳統村落。在古村落古民居保護工程中,國家文物局發布實施方案及鄉土建築保護利用導則,開展現狀調查、保護利用規劃編制、基礎設施和安防設施建設、環境整治工作,對瀕危古建築實施搶修保護工程,既保持傳統村落的完整性、真實性和延續性,又滿足原住村民提升生活質量、改善居住條件的迫切要求。首批51個村落保護安排資金7.1億元,保護修繕工程和環境整治項日全面啟動。前不久,國家文物保護樣板工程安徽黃田村一期保護工程竣工並通過省級驗收,建築總面積4200多平方米的7處古建築得到修繕。
積極探索文物保護單位維修後的展示和利用途徑。“讓文化遺產活起來”是2014年文化遺產日的主題。文化遺產不是束之高閣的古董,不是秘不示人的寶貝,努力展示中華文化的獨特魅力,是文物部門肩負的歷史責任,是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的應有之義。2013年4月國家文物局將“無錫論壇”的主題定為文化遺產保護與利用發展中的平衡;2013年7月,國家文物局主辦海峽兩岸及港澳地區建築遺產再利用研討會。通過交流和探討,明確將社會效益放在首位,是文化遺產利用的根本原則;文物的合理利用有利於保護,二者應該相輔相成。2014年7月,國家文物局在銀川召開加強文物合理利用工作交流會,提出文物合理利用是文物工作的應有之義。2015年5月,海峽兩岸及港澳地區召開第二屆研討會,再次探討文化遺產的活化再利用。保護文物是為了傳承歷史,延續文明,更是為了實現文物保護成果全民共享,讓人們感受和享受到文化所帶來的自豪感和使命感,讓人們的生活更美好。“十二五”以來,文物保護逐步與推進區域經濟建設、提高居民生活質量結合起來;從單純的本體保護轉變為兼顧周邊環境整治的綜合性保護;從封閉保護轉變為與當地居民共享保護成果的開放式保護;從性質專一的文物保護工程轉變為推動城市發展改善民生的惠民工程,文物保護已經成為全民廣泛理解和積極參與的社會公益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