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現存較為完整石庫門風貌街坊僅約173處
日期:2016/12/14 11:14:06   編輯:中國古代建築“站一個制高點看上海,上海的弄堂是壯觀的景象。它是這城市背景一樣的東西。街道和樓房凸現在它之上,是一些點和線,而它則是中國畫中稱為皴法的那類筆觸,是將空白填滿的。當天黑下來,燈亮起來的時分,這些點和線都是有光的,在那光後面,大片大片的暗,便是上海的弄堂了。”作家王安憶,在其著名小說《長恨歌》開篇,以極盡綿密的手法,鋪陳出一幅關於上海裡弄街區的畫卷。
在這城市毛細血管般的裡弄街區深處,藏著上海的老靈魂。這種曾遍布上海市區的建築樣式,不僅是上海開埠史的記錄者、上海城市文脈的塑造者,也是不少上海人童年集體記憶的居所。
解放前,在上海中心城區,石庫門裡弄式建築約20萬幢,石庫門裡弄超過3800條,六成上海居民居住其中。最新的調查顯示,時至今日,依舊有200萬居民居住在這裡,9成受訪市民想要保護石庫門。但尴尬的是,只有部分石庫門被列入上海市優秀歷史建築名錄,少量被劃入風貌保護區,僅51處石庫門被列為“上海歷史文化風貌街坊”。大量石庫門處於相關法規政策保護范圍外,上個世紀90年代至今的短短30年內,7成石庫門已被永久拆除。
2015年,上海市政協文史委的調查數據顯示,上海現存較為完整的石庫門風貌街坊僅約173處,共有石庫門裡弄1900余處,居住建築單元5萬幢。除去鳳毛麟角的少數派,大量分布廣泛、藝術價值一般、未被納入保護名錄的石庫門是否值得保護?若談及保護,我們究竟要保護什麼?除了情緒上的懷舊,我們又能為這些處於灰色地帶的石庫門指出怎樣的出路?
解放周一:不久前,“2015上海城市空間藝術季”在滬開幕,並以“城市更新”為主題。人們不難發現,相比過去人們熟悉的“動遷”、“改造”等詞匯,現在在說到城市空間時,“城市更新”這個概念正被頻繁提及。
伍江:“舊城改造”這四個字十分值得商榷。為什麼一定要叫“舊改”呢,這個用詞的背後,是否潛藏著這樣的價值判斷:即舊的等於不好的,等於必須要被改造的。我認為不然。城市的發展猶如一個人的生命,不斷變化固然是常態,但在這個變化過程中,人體的細胞雖然日夜更迭,可是整體的形貌不會大變。同理,城市在不斷更新中,其精神氣質不應該斷裂。我們過去常常說,破舊立新,但反思一下,城市的發展為什麼必須只能是“破舊立新”式的呢?為什麼“立新”一定要以“破舊”為前提?能不能新舊共存、融合發展呢?
目前,政府對官員的考核體系中,把改善群眾民生作為重中之重。但改善市區老裡弄中的人們的生活品質,是否就只有把他們動遷到郊遠地區這一個辦法?為什麼不能把大家現在居住的石庫門建築修繕好,把這也作為一種改善的方式?
城市更新,不捨晝夜。與上海開埠歷史幾乎同步出現的石庫門老建築,與其他受保護的文物是不同的,這是一種在持續使用中的、有生命力的東西,而不是博物館陳列展廳裡的冷冰冰的展品。建築是應該可以被改動的,但如何改動,現在的相關政策規定還不明確。但我們可以肯定的是,這種改動不應該是簡單的“以新換舊”,也不應該是將之剔骨去肉,弄成沒有生命力的標本進行展示,而應該把舊裡弄中的精華部分保護好,再把屬於現代生活的新的要素放進去,使之適應時代的發展需求。
解放周一:除去被列為優秀歷史建築和被劃入風貌保護區范圍內的少數石庫門,大量石庫門很難避免被一拆了之的命運。在您心目中,關於保護石庫門的種種探索中,哪一種模式較為理想?
伍江:我們可以簡單地分類,可以看到現在對石庫門的開發有這樣幾種模式,每種都有其優缺點:
比如,新天地模式,即把居民動遷走後,對地塊進行商業開發,讓歷史建築發揮商業作用。這種模式缺點是代價很大,新天地那裡的石庫門裡弄被拆掉了95%,留下的僅占5%。但是新天地成功地開闊了人們的視角,它保留老建築外觀,以文化使土地升值,這樣的方式在國內屬於首例,這讓過去觀念中,人們以為不可能在現代生活中產生經濟效益的歷史遺產,產生了經濟效益。
再如田子坊模式,就是用創意產業帶動特色裡弄。這個不屬於任何風貌保護區且曾貼出過拆遷通告的裡弄,在沒有開發商介入的情況下,完全依靠民間自發,讓住戶和使用者自己決定改變裡弄的用途,這種自下而上的自治帶來的效果,也間接改變了住戶的居住環境。在沒有動遷的情況下,許多住戶因為租房得利,攢錢購房搬出裡弄。這個方式好在整個過程中沒有外力強迫。但缺點是,田子坊的開發內部是不同步的。目前的商業租戶和原住民之間難免產生矛盾。
此外,田子坊的開發早期完全靠市場自發調節,一些公共力量是後續跟進的。比如最近,相關職能部門特意為田子坊添置了適合其空間尺度的消防設備,又更換了裡弄裡一些老舊電線。過去,我們把這些更新職責,交給開發商來完成。但在沒有開發商的田子坊,這部分公共職能要由政府承擔起來。
還有步高裡模式,即原生態保護,修繕如舊。曾經居住過巴金等文化名人的步高裡本身是西洋聯排式石庫門,基礎較好,世博會前夕,政府出資嚴格遵循“步高裡”最初的設計圖紙,除了保護與修繕外,僅僅對相應配套設施進行改造,增設衛生設施、清水紅磚外牆修復、安裝消防噴淋、調換公用部位電線、修復大門牌樓等。整個裡弄一共11幢房屋,建築面積近萬平方米,居住375戶居民。政府花錢修好房子後,原住民依舊住在裡面。但這一模式的缺點是不可復制。因為步高裡本身硬件較好,相對居住密度低,因此其成功保護修繕模式難以為其他石庫門借鑒。
另一種是建業裡模式,是借傳統名義的純地產開發。這一模式將原有的建築全部拆毀,再按照原有風格建設一批豪宅。雖然也提出了修舊如舊的概念,但改造後的石庫門不能開啟只是裝飾,其天井變成地下空間,原有的裡弄社會網絡被抹去,失去了石庫門裡弄的原真性,與保護石庫門並沒有什麼關系。因此常常在學界被作為反面例子提出。
解放周一:城市更新過程中,石庫門中現有的居住者究竟應何去何從?
伍江:事實上,我不贊同有的文化學者提出的,裡弄生活必須要和裡弄建築一起保護下來。生活是隨著時代變化而變化的,不能要求一部分人住在裡面,來滿足另一部分人所謂文化、鄉愁、懷舊的需求。我覺得這是不道德的。但話說回來,不能因為“強求居住者原地居住”是不道德的,就可以要求居住者從石庫門裡搬走。如果居住者不願意走,那麼我們現在是否能幫助他們就地改善環境呢?
和花園洋房不同,前者稍加修整,居住在裡面的人可以馬上享受到現代化的生活品質。石庫門就比較難了。這裡的房屋大多接近百年歷史,年久失修,有的本身也是一個世紀前房產開發時偷工減料的產物。但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房屋再破舊,我們都可以利用現代的技術手段予以修繕,更關鍵而難以解決的問題是,由於歷史原因,現在石庫門裡的居住密度太高了。
解放周一:這個密度怎麼降低?
伍江:我一直有一個建議,如果能引入市場機制,允許石庫門內有錢的B家買下隔壁A家的房間,或者在A家B家都沒錢的情況下,一起將兩個空間打包賣給C家,這樣做或許能自然而然地降低居住密度。因為目前在全球范圍內任何一個城市,對文化建築的保護,都不可能由政府全部包下來。適時引入市場機制,政府做裁判員,在買賣過程中,政府指定保護建築的相關條約,對購得者在合同中明確提出居住老房子時需要注意的保護要求,這樣的做法,目前在歐美有所施行,不知能否為上海所借鑒。
解放周一:目前在國外,保護類似處於灰色地帶的居住型老建築,有什麼好方法?
伍江:有的是完全利用市場模式,政府從參與者變成監督者。即我前面提到的在A家賣給B 家的行為中,政府通過減免稅收等政策,讓密度較高的石庫門自然而然地疏散人口。
不過,在大部分情況下,可能個人之力不能買得起一幢石庫門或者一整條裡弄,那麼還是可以利用引進開發商的方式。
在外國現行政策中有一個“容積率轉移制度”,這個概念來源於開發權轉移,即允許原屬一宗土地上的可建設容積,一部分或全部轉移至另一宗可供建設用地上。在歷史街區保護與更新過程中,如果開發商遇到因保護需要而使開發的建築容積率受到限制的部分,在符合城市規劃的條件下,可以轉移到其他非保護地區中,適當提高建築容積率的補償開發策略。如果不能實時找到另一適當地區,可以將待轉移的容積率期貨化。中國目前正在快速發展,這種方式可以嘗試,但勢必要在機制上有新的設計。
還可以采用政府回購為保障房的方式。比如在巴黎,政府將需要為低收入者建造福利保障房的錢,投入到老建築中去。用這筆資金回購老建築後,將原有的房屋進行修理,再將之按照福利保障的最低標准進行分割,然後以免費或者極低的價格租給低收入者居住。
解放周一:怎麼保障這些居住者能夠成為房屋的保護者而不是破壞者呢?
伍江:入住者需要與政府簽訂合同,入住後要負責對老建築進行保養。這些合同細致到每周擦幾次窗、多久為地板打蠟、不能在牆上敲釘子等等。違約者會被罰款或者被取消居住資格,但只要遵守約定,就能一直居住下去。而且租住在這裡的低收入者,也必須按照合同,每年承擔一定天數的對公眾開放的義務。比如我們現在要求一些具有歷史意義的建築對外開放,業主有怨言,這其實可以理解。但一旦變成政府的福利保障建築,讓居住者同意向外展示建築,問題就解決了。
在巴黎,政府還給居住在老建築裡的低收入租戶發一套講解員的服裝和講解設備,每年遇到對公眾開放的日子,他們就穿上講解員的衣服給游客講解。我們有一次參觀巴黎老建築時,發現講解員講得很好。我問他們,“你們怎麼會對細節也這麼清楚”,他們回答說,“因為我們就住在這裡啊。”我聽了很感動。
解放周一:現在,不少處於灰色地帶的石庫門很破舊,使用價值也不大,保護成本卻很高,在很多人看來,保護這樣的房子,“吃力不討好”。
伍江:的確,有的領導非常擔憂,和我說,“您講得都很有道理,但現在這些破房子實在太破了,擔心風雨來時房子塌了壓傷人。”但我想說,我們的石庫門裡弄建築,不是生來就這麼破舊的,而是因為不合理使用而變破的。如果居住密度一降下來,什麼都好辦。
那些說不出典故的石庫門,它們是城市的一部分,是城市精神和文化的組成者和生發者,不僅不該被拋棄,而且應該珍視。
(來源:解放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