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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文物局開展古城保護中文物違法與消防安全專項督察

日期:2016/12/13 18:53:41      編輯:古建築紀錄
    8月1日,國家文物局印發《關於開展古城保護中文物違法與消防安全專項督察工作的通知》,將集中力量對古城保護中存在的拆古建新、拆真建假、火災多發等情況進行專項督察,糾正文物違法違規行為,提升文物消防安全水平。     督察工作采用地方自查、各省局抽查、國家文物局督察與遙感監測“四結合”的工作方法對選定100個屬於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或名城核心區的縣域行政單元進行督查。     督察重點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登錄不可移動文物保存狀況,重點核查文物消失情況;擅自拆除或破壞不可移動文物本體的違法行為;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內的違法建設行為;古城文物消防安全狀況與火災隱患整改情況;文物行政執法責任制落實情況。    《通知》強調專項督察要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力求客觀掌握真實情況。嚴禁出現被督察地區虛報、瞞報、知情不報,督察部門重形式、走過場、有案不查、有責不問的情況。如經查實,國家文物局將公開通報。督察情況,應向屬地政府客觀反饋,提出整改要求。對於督察中發現的具體問題,應建立台賬,逐項督促整改落實;普遍性問題,應深入調查研究,落實責任,采取針對性政策措施,指導本地區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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