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澆鋼筋混凝土主體結構工程監理實施細則
日期:2016/12/15 1:22:55   編輯:古建築結構說明
1. 本實施細則適用於一般現澆鋼筋混凝土工程的現場施工監理。
2. 預應力混凝土、預制鋼筋混凝土構件以及有其他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工程的施工監理需另參見專門的技術文件。
3. 本細則依照“監理准備”、“監理作業一般方法”以及“監理要點及技術資料”三部分內容,分“模板工程”、“鋼筋工程”及“混凝土工程”編制,但其中“監理作業一般方法”因為具有通用性,所以集中列在本說明中。
4. 本細則所列出的技術要求為一般監理內容,有需要詳細了解時可進一步參考下列資料:
1》 GB50204-2002《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2》 CECS40:92《混凝土及預制混凝土構件質量控制規程》;
3》 JGJ18-96《鋼筋焊接及驗收規程》;
4》 JGJ/27-2001《鋼筋焊接接頭試驗方法標准》;
5》 JGJ/52-92《普通混凝土用砂質量標准及檢驗方法》;
6》 JGJ/53-92《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質量標准及檢驗方法》;
7》 GB50214-2001《組合鋼模技術規范》。
附件:
現澆鋼筋混凝土工程的現場施工監理作業一般方法
現澆鋼筋混凝土工程的現場施工監理作業一般可采取以下方法進行:
1. 審查承包單位各項報表。
2. 通過例行會議檢查承包單位對工程的准備、實施等有關情況,提出監理建議,跟蹤驗證存在問題的解決結果。
3. 根據有關技術要求進行現場巡檢,必要時做測量抽檢。
4. 澆築混凝土時進行旁站監理,並監督混凝土試樣的制備。
5. 以監理日記記錄施工過程發生的重要情況。
6. 收集並及時處理有關資料。
A.模板工程
一. 監理准備
1. 熟悉圖紙資料、技術文件和規范、規程。
2. 檢查承包單位的准備工作,包括:施工組織設計、工作計劃(制度)、質量保證措施、人員機具配置、安全管理等。
3. 檢查與模板工程相關預留、預埋(公用工程專業)是否作了配合准備。
二.監理要點及技術資料
1. 模板用材料
1.1與模板、支模有關的材料、配件,必須具有足夠的強度,能夠滿足施工、振搗的技術要求。
1.2模板材料應保持表面光滑、外形平直,能夠保證澆搗混凝土的質量及外形尺寸。
1.3木模板不允許使用腐朽、裂紋嚴重的材料;對承重材料其木節、髓心等應加以限制。
1.4對組合鋼模板,宜檢查其是否具有產品合格證以及使用年限、修復記錄;對外表突鼓變形、銹蝕嚴重的,應限制使用。
2. 模板安裝
2.1模板工程要求構造簡單、裝拆方便;支好後應穩固,有足夠的強度、剛度,且不影響其他部位和後續施工。
2.2模板的支承受力應安全、合理:
a.下層樓板應具有承受上層荷載的承載能力,或加設支架支撐;
b.上層支架的立柱應對准下層支架的立柱,並鋪設墊板;
c.當層高大於5米時,宜選用桁架支模或多層支架支模。
2.3模板應按設計要求起拱;當設計無具體要求時,大於4米的梁、板,起拱宜為1/1000~3/1000。
2.4模板接縫應嚴密,以防止漏漿。
2.5模板與混凝土的接觸面應塗隔離劑;不得采用影響結構或妨礙裝飾工程施工的油質類等隔離劑。注意防止隔離劑玷污鋼筋與混凝土的接觸面。
2.6檢查與支模相關的預留洞、預埋件的位置、數量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2.7使用鋼模時,在其上架設的電線和使用的電動工具應采用36V低壓電,或采取其他有效安全措施;鋼模板在高處時應有防雷措施。
2.8安裝好後,模板的尺寸誤差應在允許范圍之內,見下表:
附表1 現澆結構模板安裝的允許偏差
項目 |
允許偏差(㎜) |
檢驗方法 | |
軸線位置 |
5 |
鋼尺檢查 | |
底模上表面標高 |
±5 |
水准儀或拉線、鋼尺檢查 | |
截面內部尺寸 |
基礎 |
±10 |
鋼尺檢查 |
樁、牆、梁 |
+4 ,-5 |
鋼尺檢查 | |
層高垂直 |
全高≤5m |
6 |
經緯儀或吊線、鋼尺檢查 |
全高>5m |
8 |
經緯儀或吊線、鋼尺檢查 | |
相鄰兩板表面高低差 |
2 |
鋼尺檢查 | |
表面平整(2m長度上) |
5 |
2m靠尺或塞尺檢查 |
附表2 鋼模板施工組裝質量標准
項目 |
允許偏差(㎜) |
兩塊模板之間拼接縫隙 |
≤2 |
相鄰模板面的高低差 |
≤2 |
組裝模板面平整度 |
≤4(用2m長平尺檢查) |
組裝模板面的長寬尺寸 |
+4 ,-5 |
組裝模板兩對角線長度差值 |
≤7(≤對角線長度的1/1000) |
附表3 預埋件、預留孔洞的允許偏差
項目 |
允許偏差(㎜) | |
預埋鋼板中心位置 |
3 | |
預埋管、預留孔中心位置 |
3 | |
插筋 |
中心線位置 |
5 |
外露長度 |
+10 , 0 | |
預埋螺栓 |
中心線位置 |
2 |
外露長度 |
+10 , 0 | |
預留洞 |
中心線位置 |
10 |
截面內部尺寸 |
+10 , 0 |
3. 拆模
3.1拆模時混凝土達到的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設計無具體要求時,應符合以下規定:
a.側模、預留孔洞內模:應能保證混凝土表面及稜角不因拆模而受損。
b.底模:達到下表所需的混凝土強度。
附表4 現澆混凝土結構拆模時所需的混凝土強度(按設計的混凝土強度標准值%)
結構類型 |
結構跨度(m) |
混凝土強度標准值% |
板 |
≤2 |
≥50 |
>2,≤8 |
≥75 | |
>8 |
≥100 | |
梁、拱、殼 |
≤8 |
≥75 |
>8 |
≥100 | |
懸臂構件 |
-- |
≥100 |
3.2預應力混凝土結構構件的底模應按設計規定要求拆模;設計無具體規定時,可按:側模應在張拉預應力前拆除,底模應在預應力建立後拆除。
B.鋼筋工程
一.監理准備
1. 熟悉有關圖紙、技術資料、操作規程、質量標准。
2. 查核鋼筋材料進場檢驗的有關資料是否符合要求。
3. 檢查焊條、焊劑的合格證。
4. 檢查焊接設備是否已進行報驗。
5. 檢查有關操作人員的上崗證。
二.監理要點及技術資料
1.鋼筋加工
1.1鋼筋的品種、級別和規格應符合設計要求,需要變更、代換時應辦理設計變更文件。
1. 2鋼筋應平直,無損傷、無局部曲折,表面不得有裂紋、油污、顆粒狀或片狀老銹。
1. 3工後其形狀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尺寸允許偏差見下表:
鋼筋加工的允許偏差表
項目 |
允許偏差(㎜) |
受力鋼筋順長度方向的淨尺寸 |
±10 |
彎起鋼筋的彎折位置 |
±20 |
箍筋內淨尺寸 |
±5 |
1.4鋼筋的彎折、彎鉤、箍筋彎鉤的彎折半徑及尺寸應符合設計規定要求。
2.鋼筋焊接
2.1鋼筋焊接的接頭形式、焊接工藝、焊接接頭的試驗方法和質量驗收應符合國家現行標准的有關規定。
2.2鋼筋焊接前必須根據施工條件進行試焊,合格後方可施焊。
2.3鋼筋接頭不宜設置在梁、柱端部的箍筋加密區內。
2.4鋼筋焊接接頭相互的錯開應符合有關規定。
2.5焊接網和焊接骨架的焊點應符合設計要求;設計無要求時應按下列規定進行焊接:
a.焊接骨架的所有鋼筋交差點必須焊接;
b.焊接網片單向/雙向受力時,受力主筋與與兩端/四端各兩根錨固橫筋的全部相交點必須焊接;其余相交點可間隔焊接。
c.焊接網和焊接骨架外形尺寸的允許偏差應符合下表規定:
焊接網和焊接骨架外形尺寸允許偏差表
項目 |
允許偏差(㎜) | |
網的長、寬 |
±10 | |
網眼尺寸 |
±10 | |
骨架的寬及高 |
±5 | |
骨架的長 |
±10 | |
箍筋間距 |
±10 | |
受力鋼筋 |
間距 |
±10 |
排距 |
±5 |
3.鋼筋綁扎與安裝
3.1鋼筋的綁軋應符合下列規定:
a.鋼筋的交差點應用鐵絲扎牢;
b.板和牆的鋼筋網,靠近外圍兩排鋼筋的全部交差點全部扎牢,其余交差點在保證受力鋼筋不產生偏移的前提下可間隔交錯扎牢;雙向受力鋼筋必須全部扎牢。
c.梁、柱的箍筋應與受力鋼筋垂直設置,箍筋彎鉤位置應沿縱向錯開放置。
d.柱豎向鋼筋搭接時,其彎鉤平面宜向內朝向柱截面的幾何形心。
3.2鋼筋搭接接頭位置及搭接長度應符合設計及有關規定要求,搭接段兩端及中間應綁扎。
3.3受力鋼筋的保護層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設計無要求時,不應小於受力鋼筋直徑及下表規定:
鋼筋的混凝土保護層厚度表(㎜)
環境與條件 |
構件名稱 |
混凝土強度等級 | ||
低於C25 |
C25、C30 |
高於C30 | ||
室內正常環境 |
板、牆、殼 |
15 | ||
梁、柱 |
25 | |||
露天或室內高濕度環境 |
板、牆、殼 |
35 |
25 |
15 |
梁、柱 |
45 |
35 |
25 | |
有墊層 |
基礎 |
35 | ||
無墊層 |
70 |
3.4鋼筋的級別、直徑、數量、間隔、位置等均應符合設計要求,位置偏差控制見下表:
鋼筋位置偏差允許值表
項目 |
允許偏差(㎜) |
檢驗方法 | ||
綁扎鋼筋網 |
長、寬 |
±10 |
鋼尺檢查 | |
網眼尺寸 |
±20 |
鋼尺量連續三檔,取最大值 | ||
綁扎鋼筋骨架 |
長 |
±10 |
鋼尺檢查 | |
寬、高 |
±5 |
鋼尺檢查 | ||
受力鋼筋 |
間距 |
±10 |
鋼尺量兩端、中間各一點,取最大值 | |
排距 |
±5 | |||
保護層厚度 |
基礎
|
±10 |
鋼尺檢查 | |
梁、柱 |
±5 |
鋼尺檢查 | ||
板、牆、殼 |
±3 |
鋼尺檢查 | ||
綁扎箍筋、橫向鋼筋間距 |
±20 |
鋼尺量連續三檔,取最大值 | ||
鋼筋彎起點位置 |
±20 |
鋼尺檢查 | ||
預埋件 |
中心線位置 |
5 |
鋼尺檢查 | |
水平高差 |
+3 , 0 |
鋼尺和塞尺檢查 |
3.5對基礎、柱變截面部位、主梁、轉換層和其他重點部位由加強檢查,提出存在的質量問題並驗證其糾正效果。
4.試驗及記錄
4.1鋼筋加工過程中,如出現脆斷、焊接性能不良或其他不正常現象,應根據有關規定對該批鋼筋進行化學成分檢驗或其他專項檢驗。
4.2焊接件的試驗取樣按下表要求進行。
項目 |
分批數量 |
取樣方法 |
焊接骨架和網片 |
同型制品<200件為一批 |
焊接抗拉:在焊口兩端各留15㎝
點焊抗拉:長度為15d |
閃光對焊 |
同一班組、焊工、同焊接參數<200件為一批,一周內連續作業可累計計算 | |
電弧焊接頭 |
工廠條件,同類接頭<300個為一批 | |
電渣壓力焊接頭 |
同類接頭<300個為一批 | |
預埋件T型接頭 |
同類成品<300個為一批 |
4.3鋼筋工程要保留鋼筋、焊條、焊劑等材料的合格證,檢驗和復檢試驗報告,檢查記錄、隱蔽驗收記錄、質量評定記錄等資料。
C.混凝土工程
一.監理准備
1. 熟悉有關圖紙、技術資料、操作規程和質量標准。
2. 檢查承包單位在混凝土澆灌前的以下各項准備工作:
1》 檢查水泥、沙石料、擬用的摻合劑、外加劑的准備情況,是否符合有關要求。
2》 是否已通過試驗取得混凝土的配合比,有抗凍、抗滲等特殊要求者是否已得到滿足。
3》 了解施工組織設計、混凝土澆灌順序、養護的准備措施。
4》 了解攪拌設備、運輸或泵送設備、震搗設備的配置及道路、腳手架的准備情況。
5》 模板內雜物應清除、縫隙孔洞應堵嚴,模板應澆水濕潤,但不得有積水。
6》 檢查鋼筋、預埋件、預留洞是否符合要求。
3. 據以上檢查情況,簽署混凝土澆灌令。
二.監理要點及技術資料
1.混凝土拌制
1.1混凝土原材料每盤稱量的偏差不得大於允許規定。
混凝土原材料稱量的偏差允許值控制表
材料名稱 |
允許偏差% |
水泥、混合料 |
±2 |
粗、細骨料 |
±3 |
水、外加劑 |
±2 |
1.2混凝土攪拌的最短時間可按下表控制:
混凝土攪拌的最短時間規定表(秒)
混凝土塌落度(㎜) |
攪拌機類型 |
攪拌機出料量(t) | ||
<250 |
250~500 |
>500 | ||
≤30 |
強制式 |
60 |
90 |
120 |
自落式 |
90 |
120 |
150 | |
>30 |
強制式 |
60 |
60 |
90 |
自落式 |
90 |
90 |
120 |
2.混凝土運輸和澆築
2.1混凝土攪拌後應盡快遠至澆築地點,澆築時應有規定的塌落度,當有離析現象時,應在澆築前進行二次攪拌。
2.2混凝土從攪拌好到澆築完的延續時間一般不宜超過下表規定,采用外加劑或用快硬水泥時應按試驗確定。
混凝土從攪拌好到澆築完的延續時間控制表(min)
混凝土等級 |
氣溫 | |
不高於25℃ |
高於25℃ | |
不高於C30 |
120 |
90 |
高於C30 |
90 |
60 |
2.3泵送混凝土時應保證連續泵送,防止空氣混入。停歇超過45分鐘,應以壓力水沖洗管道。
2.4豎向構件澆築前,應在低部先鋪50~100㎜厚同成分砂漿。混凝土澆築的自由落下高度不應大於2m,否則應采用竄筒或溜管。
2.5混凝土的澆築層厚應符合下表要求:
混凝土的澆築層厚度控制表(㎜)
搗實混凝土的方法 |
澆築層的厚度 | |
插入式振搗 |
振搗器作用部分長的1.25倍 | |
表面振動 |
200 | |
人工搗固 |
基礎、無筋或少筋混凝土 |
250 |
梁、板、柱 |
200 | |
配筋密列的結構 |
150 | |
輕骨料混凝土 |
插入式振搗 |
300 |
表面振動(振動時需加荷) |
200 |
2.6混凝土澆築不宜間歇,必須間歇時,不得超過下表規定,采用外加劑或用快硬水泥時應按試驗確定。
混凝土運輸、澆築、間歇的允許時間控制表(min)
混凝土等級 |
氣溫 | |
不高於25℃ |
高於25℃ | |
不高於C30 |
210 |
180 |
高於C30 |
180 |
150 |
2.7混凝土的振搗時間應以使混凝土表面呈現浮漿並不再沉落為宜。
2.8澆築中應注意觀察模板、支架、鋼筋、預埋件、預留洞的情況,如有變形、移位,應及時處理。
2.9大體積混凝土應合理分段、分層澆築,均勻上升,澆築宜在氣溫較低時進行,混凝土溫度不宜超過28℃(表面以下50~100㎜處)。
2.10設置應預先做好計劃。留縫原則及重要部位的留縫應經監理方審核。
2.11在施工縫處繼續澆築混凝土時,已澆混凝土應不小於1.2N/mm2;接縫處應清除軟弱部分並沖洗干淨,鋪一層水泥漿後再澆築。
3.混凝土的養護
3.1對澆築完的混凝土,應在12小時內覆蓋和澆水養護,澆水養護時間一般不得少於7天(用緩凝劑或有抗滲要求時為14天),期間應保持濕潤狀態。
3.2大體積混凝土養護時,應按設計要求控制混凝土的表面和內部溫度差,設計無要求時,溫差不宜大於25℃。
3.3混凝土強度未達1.2N/mm2 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裝模板、支架。
4.混凝土試件取樣
4.1現澆混凝土應取試樣:
a. 每100盤且不超過100m3,取樣不少於一次;
b.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盤時,取樣不少於一次;
c. 當一次連續澆築超過1000 m3 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 m3 ,取樣不少於一次;
d.每一現澆樓層同標號混凝土,取樣不少於一次;
e.同一單位工程每一驗收項目中,同標號混凝土,取樣不少於一次;
f.每次取樣至少留置一組(3個)標准試件,同條件養護試件的留置組數可根據實際需要確定。
4. 2混凝土試件尺寸
混凝土試件尺寸及強度換算系數
骨料最大粒徑(㎜) |
試件尺寸(㎜) |
強度的尺寸換算系數 |
≤31.5 |
100×100×100 |
0.95 |
≤40 |
150×150×150 |
1.00 |
≤63 |
200×200×200 |
1.05 |
5. 檢查
5.1凝土結構的允許偏差見下表:
現澆混凝土結構的允許偏差表
項目 |
允許偏差(㎜) | ||||
軸線位置 |
基礎 |
15 | |||
獨立基礎 |
10 | ||||
牆、柱、梁 |
8 | ||||
剪力牆 |
5 | ||||
垂直度 |
層間 |
≤5m |
8 | ||
>5m |
10 | ||||
全高 |
H/1000且≤30 | ||||
標高 |
層高 |
±10 | |||
全高 |
±30 | ||||
截面尺寸 |
+8,-5 | ||||
表面平整(2m長度上) |
8 | ||||
預埋設施中心線位置 |
預埋件 |
10 | |||
預埋螺栓 |
5 | ||||
預埋管 |
5 | ||||
預留洞中心線位置 |
15 | ||||
電梯井 |
井筒長寬定位中心線 |
+20,0 | |||
井筒長寬垂直度 |
H/1000且≤30 | ||||
5.2混凝土設備基礎的允許偏差見下表:
混凝土設備基礎的允許偏差表
項目 |
允許偏差(㎜) | |
坐標位置(縱橫軸線) |
20 | |
不同平面的標高 |
0,-20 | |
平面外形尺寸 |
±20 | |
凸台上平面外形尺寸 |
0,-20 | |
凹穴尺寸 |
+20,0 | |
平面水平度(包括安裝設備的地平) |
每米5、全長10 | |
垂直度 |
每米5、全長10 | |
預埋地腳螺栓 |
標高(頂端) |
+20,0 |
中心距(頂、底部測量2次) |
±2 | |
預埋地腳螺栓孔 |
中心位置 |
10 |
深度 |
+20,0 | |
孔壁鉛垂度 |
10 | |
預埋活動地腳螺栓錨板 |
標高 |
+20,0 |
中心位置 |
5 | |
帶槽的錨板與混凝土面的平整度 |
5 | |
帶螺紋孔的錨板與混凝土面的平整度 |
2 |
6. 3對混凝土的外觀缺陷按下表檢查判定,並予以記錄。
現澆混凝土結構外觀質量缺陷
名稱 |
現象 |
嚴重缺陷 |
一般缺陷 |
露筋 |
構件內鋼筋未被混凝土包裹而外露 |
縱向受力鋼筋有露筋 |
其他鋼筋有少量露筋 |
蜂窩 |
混凝土表面缺少水泥砂漿而形成石子外露 |
構件主要受力部位有蜂窩 |
其他部位有少量蜂窩 |
孔洞 |
混凝土中孔穴深度和長度均超過保護層厚度 |
構件主要受力部位有孔洞 |
其他部位有少量孔洞 |
夾渣 |
混凝土中夾有雜物且深度超過保護層厚度 |
構件主要受力部位有夾渣 |
其他部位有少量夾渣 |
疏松 |
混凝土中局部不密實 |
構件主要受力部位有疏松 |
其他部位有少量疏松 |
裂縫 |
縫隙從混凝土表面延伸至混凝土內部 |
構件主要受力部位有裂縫 |
其他部位有少量不影響結構性能或使用功能的裂縫 |
連接部位缺陷 |
構件連接處混凝土缺陷及連接鋼筋連接件松動 |
連接部位有影響結構傳力性能的缺陷 |
連接部位有基本不影響結構傳力性能的缺陷 |
外形缺陷 |
缺稜掉角、稜角不直、翹曲不平、飛邊凸肋等 |
清水混凝土構件有影響使用功能或裝飾效果的外形缺陷 |
其他混凝土構件有不影響使用功能的外形缺陷 |
外表缺陷 |
構件表面麻面、掉皮、起砂、沾污等 |
具有重要裝飾效果的清水混凝土構件有外表缺陷 |
其他混凝土構件有不影響使用功能的外表缺陷 |
6.混凝土工程施工應按要求填寫好相關的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