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山市積極探索徽州古民居產權流轉工作機制,打通社會資本與古民居保護聯接、利用的通道,引導社會力量有序參與古民居保護開發,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形成多元保護利用的良好勢頭。
徽州古民居是徽派建築的主要代表形式,以文物價值高和審美趣味濃備受社會廣泛矚目。目前,黃山市現存徽州古民居體量巨大,如何有效保護、利用一直是亟待破解的難題。近年來,該市結合實施徽州古建築保護利用工程,出台古民居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在黟縣和徽州區開展古民居產權流轉試點。目前,該市依托江南林交所建成古民居產權流轉交易信息平台,首批12幢古民居通過產權原地流轉辦理了土地使用證和產權證,有30多幢古民居已交易待辦理相關證件,並梳理發布各區縣34幢古民居有轉讓意向的信息。
該市探索出了集中收儲、申請報批、拍掛出讓、規劃公示等古民居產權流轉規范性程序。具體做法是:政府集中收儲古民居及周邊土地,通過國土部門報省政府履行集體土地征收手續後轉變為國有建設用地,業主通過招拍掛相關手續取得使用權。據了解,古民居產權流轉的具體地塊由規劃部門審核明確規劃用途,業主獲得國有土地使用權後,結合古村落總體規劃和旅游規劃等,制定項目的規劃設計方案,在村內公示無異議並報鎮政府審核同意後,實施建設或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