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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墨西哥如何妥善保護並利用文物古建

日期:2016/12/14 11:37:14      編輯:古代建築

墨西哥是具有悠久歷史、燦爛古代文明的文化大國。擁有瑪雅、阿茲特克和奧爾梅克等印第安文明。根據墨西哥聯邦文物保護法,所有文物、古跡的動產和不動產統稱“文物”,並按照歷史年代劃分為考古文物,即16世紀西班牙殖民時期之前的印第安文物和遺址,包括古生物和動物化石,此類文物均屬國家所有,享有最高級別的保護;歷史文物,即16世紀至1900年之前的文物、建築(包括區域),所有權不同,包括公有和私有;藝術文物,即1900年以來的文物、建築(包括區域)。此外,城市規劃建築部門也將具有藝術特點和代表不同建築風格的獨立建築和區域通過登記注冊保護起來。

 

  據統計,目前墨西哥共有4.6萬處考古文物不動產、10.5萬處歷史文物不動產和50處藝術文物不動產,包括獨立的建築和文物區域,即由多處同時代或同樣風格建築組成的一片有關聯的區塊。文物區域的確定一般經由國家文物局根據專業考察認定、上報,通過總統令在政府公報上頒布。目前,墨全國確定的歷史文物區域共計59處,正在審理的各類文物區域有200多處。墨西哥在城市化建設中保護古建築的方法具有借鑒意義。

 

  完善立法體制

 

  墨西哥非常注重完善文物保護的立法體制,其現代意義上的文物立法始於19世紀迪亞斯總統時期。這時期墨西哥作為印第安和西班牙混血民族的觀念已被廣泛接受,政府和學界能夠更為全面客觀地看待墨西哥歷史的整體發展歷程,將殖民時代保留下來的歷史文化遺產納入文化遺產保護的范疇。隨後,在1914年、1930年、1934年、1970年相繼出台多部重要法案,逐步確立墨西哥文物保護的法律基礎。墨西哥現行文物保護法律是1972年頒布的《考古、歷史和藝術文物和區域保護法》,其後經過數次修訂。最近一次修訂是在2014年,針對非法考古挖掘、非法施工和破壞文物等行為,重新修訂了刑罰和經濟處罰標准。此外,作為聯邦國家,墨西哥各州擁有自己的文物保護法規,在與聯邦法律不相沖突的前提下,共同為當地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同時,墨西哥在2014年部分修訂的文物保護法中,分別對非法挖掘考古文物的行為,以及破壞、非法攜帶出境、非法展出和復制各類文物等行為制定了不同的刑罰和經濟處罰。經濟處罰相當於1000到5000個最低日工資的罰款,刑罰為最低3年最高12年的徒刑。對於涉案政府官員和文物部門主管官員,還要依據公務員法規再作額外處罰;對於指使、組織、領導和資助者,處以最高1.5倍的刑罰和經濟處罰;對於非初犯和慣犯實施加倍處罰。

 

  確定政府職能

 

  墨西哥在古建築保護中確定政府職能。按照文物的劃分,分別由不同的政府部門承擔文物保護的職能。國家文物局負責保護19世紀之前的考古文物和歷史文物;國家藝術局負責保護1900年之後的藝術文物;城市建設規劃局負責保護登記在冊的現當代建築和區域。考古文物由國家文物局承擔全部保存、修復、保護、研究和宣傳工作。屬於聯邦政府管轄的考古遺址,均由國家文物局駐地代表處負責管理工作。

 

  歷史文物、藝術文物和登記在冊的建築、保護區因所有權不同,其保存、保護和修復由所有者承擔,但所有涉及此類的維修或改造工程,均需經文物局或藝術局或城市建設規劃局審批工程方案,具體指導維修或改造工程,監督實施過程。這一介入程度可以具體到對建築材料的要求、對所涉區域建築高度的限制和對土地使用性質的規定,以求保持建築或區域的原有風貌。文物局的保護職能還包括不動產文物的周邊地帶。為考古和歷史文物周邊地帶的任何改造工程制定相應的規定,實行工程方案審批、過程的監督指導,特別是嚴格禁止周邊建築結構的改變造成對文物的破壞性影響。在所有的文物、登記建築和保護區的保護或改造工程中,政府主管部門均有一票否決的權力。此外,在文物建築內嚴格限制商業行為。如在太陽、月亮金字塔和奇琴伊查等考古遺址,禁止營利機構做廣告或商業宣傳。

 

  墨西哥國家文物局通過“領養一件文物”的項目,鼓勵大眾直接參與到文物保護的具體工作之中,獲得切身體會,並成功吸引了社會資金進入文物保護領域。此外,通過居民參與文物保護區域的確定過程,加強文物保護意識。以前,文物保護區域的確定由政府主管部門提議,現在,本區域的居民有權經過全體討論、一致通過、簽署共識,向政府呈交本區作為文物保護區域的提議,進入審批程序。這種做法有利於促進文化認同感,增強愛國意識。墨西哥的青少年自小學起學習歷史的主要途徑之一就是參觀博物館或文物古跡,經常可以看到大批的中小學生在老師的帶領下前來參觀,聽取講解。在墨西哥城,有一家特殊的歷史博物館,專門為孩子們而建。這是墨西哥著名建築師的作品,該建築師也設計了人類學博物館和國際奧組委洛桑總部建築。博物館根據兒童特點,設計了螺旋上升的、寬大的緩坡長廊,所有以模型為主的陳列品都可以用手觸摸。這種通過實物直接觸碰歷史的方式,可以讓孩子們留下更為深刻的印象,接受愛國主義教育。

 

  創新保護理念

 

  墨西哥國家文物局認為,將文物建築廢棄不用是對其最大的損害,應賦予古建築和文物新的生命力,使其適應現代生活的需要。不僅要適宜辦公、開展商業活動,也要適宜居住。為此,要注重提供配套的服務,如交通、治安等;同時,也要特別注意,所有在文物和文物區域內開展的活動都不得損害古建築和其他周邊的建築。較成功的案例有墨城歷史中心城區的馬德羅步行街和普艾布拉市歷史中心城區等,後者成為墨西哥諸多文化遺產城市將保護和發展有機結合的典型代表。

 

  墨西哥有27項世界文化遺產,其中1/3為歷史中心城區。例如墨西哥城與赫霍奇米爾科歷史中心、瓦哈卡歷史中心與阿爾班山考古遺址、普埃布拉歷史中心、莫雷利亞城歷史中心、瓜納托歷史名城及周圍礦藏、薩卡特卡斯歷史中心等。這些老城區基本上完好地保存了當年的建築風貌,大多至今仍是繁華的城市生活區和旅游勝地。首都墨西哥城為開發歷史中心做了大量工作,聘請著名建築師設計“旅游長廊”沿線的新建築,整修文物建築,清理占道小攤販,增加警力維護治安,增設公交線路,鼓勵市民重返市中心居住。為使文物區域內的廢棄古建築得到修復和保護,還通過無償借予的方式,在保留所有權不變和隨時收回該建築的條件下,向國外和國內機構提供古建築的使用權,借使用者的財力修復和保護文物。瓜納托歷史名城及周圍礦藏於1988年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名列世界前位的塞萬提斯國際藝術節發源於此並在這裡設立主會場。藝術節期間,來自世界各國的藝術團組在劇場和街頭表演,為這座極富特色的小山城增添了熱烈的藝術氣氛。莫雷利亞城歷史中心於1991年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使該市的知名度大大提高。憑借這一身份,該市爭取到多次舉辦國際會議、國際活動的機會,提升了城市形象,擴大了影響力,吸引了大批外國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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